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洪仲丘案,國防部應確實檢討軍方的缺失
2013/07/17 14:36:16瀏覽474|回應0|推薦2

洪仲丘案從7月3日送醫不治至今已有兩個多禮拜,軍方除了道歉、懲處外,對於案情沒有詳細的說明,懲處也好像是媒體報導剄那裡,懲處就加碼到那裡,除了管理不善,也沒有別的理由,予人黑幕重重的感覺,國防部實在很有改善的空間。

首先,軍事檢查官說重重缺失仍舊關關過的把人送去關禁閉,現在仲丘的姊姊舉證說根本沒有智慧型手機,只是有照像功能的一般手機和MP3,第一時間決定把人送進關禁間的士官、正副連長有沒罪?副旅長這個施壓者當然有罪,所有在關禁閉公文上蓋章的有權決定人也有罪!

其次,仲丘往生後,家屬陳情,為什麼沒人辦?一直等到立委質詢才開始有動作,到底是那些人怠惰?是那些人企圖掩飾?要不要查個清楚,給人民一個交待?

現在人民沒那麼笨,凡事不合常情,背後一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仲丘的案件非常離譜,為什麼層層關卡都沒人發現?還是故意忽略?國防部都應該給國人一個合理的交待,也讓那些失職人員受到應有的懲處,而不是現在這種搞不清楚的理由!還有,副旅長都收押了,始作俑者的兩個士官長呢?太令人不可思議了|

7月17日看到現在中時電子報報報高等軍事法院檢查署檢查官對同袍劉烜揚說怕其他人聽到他講的話會串供,希望他不要再講,我比較不了解的是:14天了,為什麼沒有找相關人等偵辦?難道收押元兇的理由還不夠嗎?難怪一堆名嘴會上電視來辦案,因為實在辦得太慢,會串供的早就串供了。

7月18日聯合報報導收押連長,我還是很好奇:違法把人送去關禁閉致死,從上到下的決定層級,檢察官不能以串供的理由申押嗎?尤其是報導中連長要求部屬口徑一致,這不就是未收押的串供行為嗎?

檢察官不應該考慮嫌疑人的權益,那是律師的責任!有懷疑就應趕緊申青收押,哪有等抓到連長有實際串供的行為才來申押?檢察官替被告想得未免太周到,難怪很多人都不相信軍檢說的話。

我看這個案子最重要是照嫌疑人對質,讓他們因利害關係自己咬:

1.為了防止串供,該收押的趕快收押整個作業流程上有缺失的人。

2.副旅長施壓連長、過度訓練、醫院半天辦好體檢,這些理由不夠嗎?

3.中天范某買飲料的畫面,檢察官不該調查醫院有無范某帶飲料的畫片?那些人喝了?有無對價關係?

偵辦的速度真的太慢了。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pho&aid=7961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