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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前三個月準備的「年貨」
2016/11/16 17:05:43瀏覽1915|回應1|推薦39
(本文已刊載於105.10.26聯合報民意論壇

報紙給的標題是:朝夕相處更增裂痕 婚姻總在長假後結束

最近在一本雜誌看到一篇文章,引述美國華盛頓大學社會學教授Julie Brines最近發表的研究。她分析2001年到2015年美國的離婚案件,發現三月和八月是離婚率最高的兩個月,也就是寒假和暑假之後。

我做了三十幾年的諮商心理師,當然也觀察到同樣的現象。華人在連續假或長假之後,往往不是更親密而是更絕望,也因此,長假之後來預約做離婚諮商的個案會明顯增加。

Julie Brines認為這三月和八月之所以很多人想離婚,是因為許多婚姻關係不太好的夫妻,會想要利用假期修補關係,但長假裡的朝夕相處,不但沒有改進,反而更增加裂痕,努力改善卻換來失望,不如及早認賠殺出。

我的看法則是,夫妻若平常不花時間花精力經營婚姻,遇到衝突就逃避,甚至經常惡言相向或施以暴力,這婚姻已經千瘡百孔,卻妄想靠一個假期的親近來解決所有的問題,這不是痴人說夢嗎? 

所謂「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造成婚姻問題的原因層層疊疊,哪裡是一兩句話或一個假期就能解開的呢?過去我會在過年之前寫篇應景的文章,提醒大家注意過年後的離婚潮,今年我突然發現,到過年前已經來不及了,這是一份該在三個月之前就準備好的「年貨」啊!

依我的經驗,一對夫妻經年累月醞釀的各種問題,進行婚姻諮商至少需要23個月的時間,每週進行夫妻共同的會談一次(必要時還可能需要個別單獨的會談),並且將彼此在諮商中討論而得來的共識放在實際生活中去驗證,確實可行且婚姻能夠改善,才能算是功德圓滿可以結案。以目前婚姻諮商的「行情」計算,這樣一來也許要花費數萬元,才算完整地進行了一次婚姻諮商。許多人精打細算,覺得家裡恐怕沒有這筆預算;但是,請細想:如果放任婚姻關係逐漸腐爛崩塌,到最後不得不結束婚姻,到時候的花費(律師費、贍養費)會比這數萬元便宜嗎?更別提離婚對子女可能造成的傷害,那是金錢能夠彌補的嗎?

臨床上我看過有些人對自己格外有信心,認為另一半「吵著要離婚」只不過是撒嬌而已,只要帶她(他)去度個假,什麼問題都沒有了。然而,我常聽到的是,平常就不睦的夫妻在度假時更容易吵翻天;就算度假時沒吵架,換來的也不過是短暫的表面和諧,而不是徹底地解決夫妻之間的矛盾與衝突。

很多平日裡感情不睦的夫妻特別害怕過年的長假,怕先生或太太突然脾氣乖張、不肯回婆家(或娘家),也怕另一半回了婆家(或娘家)之後擺張臭臉,更怕婆媳之間、翁婿之間、妯娌之間起衝突……;凡此種種,不是返鄉出發前耳提面命就能解決的,而應該早些誠實面對,好好地處理婚姻中的種種難題,為長假中的人際關係做好準備。

當局者迷,人再怎麼聰明睿智都有盲點;如果你已經窮盡了你能想到的各種方法,仍然對婚姻的品質不滿意,那麼,立即進行婚姻諮商是最好的辦法。過年的時候讓長輩們看見夫妻和樂融融,才是回家時最好的伴手禮,也是你所能置辦的最佳「年貨」!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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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ounselorNo1&aid=8194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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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村Jame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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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3 00:59
當局者迷,我們真需要第三人告訴我們的問題在哪裡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16-12-18 10:15 回覆:

謝謝你對我們心理師專業的肯定。愛你喲!

很多人認為:「也不過是找人說說話,有什麼了不起?」不屑殊不知,要客觀地調停化解婚姻中的種種衝突哪裡是件容易的事?台灣的離婚率越來越高,我總覺得,離婚前應該「規定」至少進行婚姻諮商數次,才能說兩人已經進了一切努力。你同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