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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搞不清楚的離婚率
2009/08/09 03:21:35瀏覽35334|回應13|推薦62
 
首先,我要告訴各位:這不是一篇輕鬆溫馨的散文,假如你不太喜歡看「論說文」,你可以不再往下閱讀。不過,倘若你有一點好奇心,想知道為什麼我要寫一篇「許多人搞不清楚的離婚率」,那麼,請不要錯過我花了兩、三天蒐集資料、簡直像寫期刊論文似的,非常認真完成的這篇文章。

長久以來,我在演講時最常被問到的問題之一,就是關於「離婚率」的問題。聽眾常問我:「你剛剛讓我們看的離婚率,為什麼跟媒體報導的差這麼多?到底哪一個才是正確的?」還有,不止一次,我看到某些名嘴(甚至包括某些擁有專業身份的人)也會引述媒體的報導,面色凝重地說:「台灣現在每兩對╱三對夫妻就有一對離婚。」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坦白說,我在研究所唸「生命統計」這一門課的時候,也問過任課老師同樣的問題。我很高興那時候我弄懂了,現在可以轉述給大家。

根據內政部統計處的官方網站,顯示2008年十五歲以上人口全年在離婚狀態的人數有1,268,316人;2007年則是1,211,868人,這並不是說約有六十萬對怨偶在這一年結束了婚姻,而是,相對於34.5%未婚的人和52.94%在婚姻中的人,有這麼多人是離婚的,約佔15歲以上人口的6.63%(2008年)和 6.40%(2007年)。

一百多萬人是離婚的,那當然不是一年之中就能達到的數字。真正在2008年離婚的人數是56,103對;2007年則是58,410對。在2008年結婚的148,425對,2007年結婚的131,851對,不是差不多一倍嗎?那麼,我們說:「每兩對夫妻有一對離婚」又有什麼不對?但是請仔細想想, 
當年離婚的人不見得剛好是當年結婚的人啊!你不能拿今年的離婚對數去除以結婚對數,這兩個數目的互相比較或相除,是沒有意義的。

 
    年份╲結婚離婚對數           結婚對數            離婚對數
    2007                     131,851           58,410
    2008                     148,425           56,103
    2009                     117,099           77,223

真正要比較的是,以總人口數為分母的粗結婚率和粗離婚率。我們的總人口數到2008年底是23,037,031人,粗結婚率是以當年結婚總對數除以這個總人口數而得到的數字。粗離婚率也是一樣。這兩個數字可以比較,因為分母相同(都是總人口數)。然而,這兩個數字近年來也有一些變化:結婚率越來越低,離婚率越來越高。2005年結婚率6.21,離婚率為 2.75;2006年的結婚率為6.30,離婚率為2.83;2007年結婚率為5.89,離婚率為2.55;2008年結婚率為6.73,離婚率為2.43。以上數字的單位是「對/千人」(‰)。

年份╲結婚率、離婚率      粗結婚率(‰)    粗離婚率(‰)
    2005                  6.21                2.75
    2006                  6.30                2.83
    2007                  5.89                2.55
    2008                  6.73                2.43
    2009                  5.07                2.48

順帶一提,「結婚率越來越低,離婚率越來越高。」其實是世界上相當普遍的現象,根據外電報導,歐洲是全球結婚率最低的地區,德、法、義、西等國結婚率皆在千分之4.5左右,美、中千分之7是最高的,台灣與韓、日在伯仲之間,皆在千分之6左右。(瞧見沒?大家都是拿這種數字在做國際比較!

因此這兩個數字的落差就非常大了,總有一天,結婚率甚至會低於離婚率,已經結了婚的人繼續前仆後繼地結束婚姻,不管他(她)的婚齡是二十年、兩年,還是兩個月。而有勇氣結婚的人恐怕越來越少,結婚率很可能持續下滑,會不會有一天,用當年離婚率去除以當年結婚率會得到接近「1」、甚至可能出現負數的結果?那時候,又要怎麼解讀呢?

所以,光看當年發佈的離婚率和結婚率,你最多只能說:「在2008年結婚的有148,425對,而在2008年離婚的人數是56,103對。」就只是同一時段內,發生了這些事而已,不需要把它算成比例或比率,得到一個嚇死人的數字,然後說自己離婚率有多高。我還看過媒體根據這個數字報導說:「我們的離婚率是世界第一。」實在很無言……。 請媒體做點功課再報導,有這麼難嗎?

台大社工系暨研究所助理教授王雲東在其〈對台灣離婚率亞洲第一的現象解讀〉一文中表示,「在2004年國民健康局所作的調查結果中,20~39歲的民眾有61.9%認為『不太同意』或『非常不同意』人生一輩子一定要結婚;而其他民眾對於終生不婚的人也愈來愈會給予尊重,而不會用異樣的眼光來看待。」

我認為,關於婚姻,年輕人的婚姻觀變成這樣才是我們該重視的。

...............................................

定義:
1.粗結婚率:當期平均每千位期中人口之結婚對數(
某一特定期間之結婚對數對同一時期間之總人口數之比率)
2.粗離婚率:當期平均每千位期中人口之離婚對數
(某一特定期間之離婚對數對同一時期間之總人口數之比率)


主要資料來源:
1.對台灣離婚率亞洲第一的現象解讀(王雲東,2007,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http://www.npf.org.tw/post/1/2551
2.台灣社會變遷全記錄之人口與家庭:http://www.ios.sinica.edu.tw/TSCpedia/index.php
3.內政部統計處性別統計專區:http://www.moi.gov.tw/stat/gender.aspx
4.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生命統計:http://www.stat.gov.tw/ct.asp?xItem=15409&CtNode=3622


( 知識學習科學百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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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ounselorNo1&aid=3206428
 引用者清單(1)  
2012/08/26 16:30 【矮仔人 -.-|||】 許多人搞不清楚的離婚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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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杯飲料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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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2009/08/09 14:34
政府做這個數據毫無意義 

風雨天、輕鬆一下......

聽說台東有間旅館被強拉去墊河床了......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09-08-09 15:24 回覆:
怎麼會毫無意義呢?不就是讓我們知道現在的人口、婚姻狀況嗎?不懂耶!

不好意思,颱風天,讓大家看這麼嚴肅的東西。

細草微風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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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看懂嗎?
2009/08/09 06:26

所以說, 2008年離婚率2.43, 應該解讀如下:

這一年, 平均每千人當中, 約有2到3對離婚!

我拜讀您這篇, 花了很久的時間!我先生快下班回來, 我要趕快去做飯了, 免得誤了開飯時間, 他吃不飽, 吵著要離婚啊!!!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09-08-09 08:44 回覆:
答對啦!你的解讀完全正確。

很多人覺得懷疑:「這麼少嗎?」沒錯,「總人口數」包括了15歲以下(幾乎不可能結婚)的小孩,還有15歲以上大約三分一沒結婚的,再加上像您這樣努力做飯避免先生吵著要離婚的,事實上離婚率真的沒這麼多。我們覺得身邊親友離婚的不少,可能是過去覺得不想讓別人知道的,如今都能坦然說自己離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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