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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劣!誰偷移機車 害我吃罰單
2008/09/18 18:24:55瀏覽2391|回應0|推薦3

惡劣!誰偷移機車 害我吃罰單

【本報記者曾懿晴】

 

萬萬沒想到,停好的機車竟會跑出停車格位之外,吃了違規停車的紅單!愈來愈多機車族有類似的經驗,卻不知哪輛車的車主才是那雙自私的「推手」,讓人火冒三丈,卻又無可奈何。 

見鬼了!明明停在格子裡 

上班族黃欣慧有一回把機車停在松山火車站附近的路邊停車格,沒想到三天後回來,機車已被移出停車格,車上還夾了一張違規停車的罰單。 

「雖然心裡很不爽,也不知找誰理論,只能乖乖繳罰單。」黃欣慧自知無法證明是別人挪動她的機車,只能含恨花錢消災。 

媒體記者洪敬浤今年就遇上兩次車子被移的情形。他說,一次只是單純地被移出停車格外,因此被開單,另一回經驗太懸疑,至今仍令他百思不解。 

惡作劇?車子飛到百米外 

洪敬浤的機車停在台中市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旁,出來後發現,格子裡換成一輛嶄新的機車,他的車卻不見蹤跡,當下只好背著電腦、相機,頂著大太陽沿途尋車。「我的機車在一、兩百公尺外的地方找到,這是猛男的惡作劇嗎?」他非常狐疑。 

大學生小哈上月底在北市SOGO百貨旁也碰到相同情形,她當下氣得將手中飲料潑向占用她停車格的機車。小哈不想蒙不白之冤,決定申訴,平反這張不該來的罰單。

新增車 八成沒有停車位 

停車位不足是問題的根源之一。以台北市為例,過去兩年半,北市增加四萬三千八百卅六輛機車,但機車格卻只增設九千零卅六格,八成的新增機車沒位子可停,供需比例懸殊。 

台北市政府停車管理處長張哲揚表示,市府將從寬認定這類違規,第一次申訴不需提證明就可取消罰單;第二次就得調閱附近監視器,或靠停車收費管理員等人員拍照比對舉證。 

受害人 首次申訴不必罰 

台北市交通大隊隊長陳銘政表示,交大通常根據經驗法則,從寬認定最左與最右側停車格外一到兩輛機車,最可能遭人挪動,不須舉證即可取消罰單;但離得遠的違停機車,被硬拉出格位的機率偏低。 

壞推手 竟然沒有法可罰 

至於動手移車「喬」出車位的車主,陳銘政無奈地說:「目前一條罰則也找不到!」 

既然如此,兩度被移車而遭開單的阿豪決定以牙還牙,找不到停車位,就將別人機車移出格外。「我知道很自私,但請拿出公權力說服我!」 

偷移車就像傳染病,一個人貪圖方便、公德心缺席,就可能養出更多病態的市民,投入缺德行列。 

2008-09-14/聯合報/A5版/新公民/生活】

可以怎麼改

政府多規劃停車位。 

利用附近室內停車場,多走幾步路。 

釜底抽薪:戒機車,改搭公車、捷運,省錢、安全又有冷氣吹。 

政府立法對違規者加重處罰。 

2008-09-14/聯合報/A5版/新公民/生活】

回音谷
隨手招小黃,「撞」況接連來

這是文化和民族性的問題。要能取締和改善,就不會滿街攤販取締不完了。那不就是因應方便而產生的文化嗎?(Yam)

所謂的秩序是指交警在時,或有違規照相才存在的。其他時間,就看個人守法觀念了。(tmddppfuck)

2008-09-14/聯合報/A5版/新公民/生活】

( 時事評論媒體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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