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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已說明: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一部份
2009/05/22 00:59:37瀏覽853|回應0|推薦2

       今天台灣某獨派報紙引述馬英九總統的一句話"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一部份"

,引發了許多綠營人士的批判,甚至與之前所謂的"賣台"言論連在一起,

但實際上若是我們國家的最高律法--憲法--來說,馬英九對台灣的定義其

實是正確且精確的!

       我想就算是綠營人士也無法否認,台灣本身至今並不是國家,我們的國

家叫做中華民國,在歷史上唯一有過台灣國說法的只有丘逢甲在中日馬關條

約後所宣稱建立幾十天的國家,但在還未被任何國家承認前就已被日本人所

殲滅了,因此就正式的說法來說,台灣國並不存在也不曾真的存在過,不然

獨派就不必說要建立新國家了,獨派至今說要建立台灣國不就證實了台灣至

今不是國家嗎?

       我們的憲法叫做中華民國憲法,起草於民國二十五年,當時中華民國政府

是掌控了大陸的政權,因此憲法中明定了大陸為中華民國的領土,而後國民黨

政府二次戰後接收了在清朝被割出去的台灣,並在三十八年失去大陸治理權,

而只維繫了台,澎,金,馬地區,因此現在中華民國的有效統治區域只有台,

澎,金,馬地區!然而我們的憲法並未放棄中華民國的大陸統治權,即使在

多次修憲後也僅僅是將中華民國領土區分為,大陸地區及台澎金馬自由地區

來做為解釋,因此說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一部份算是符合憲法的說法,況且一

國之所立都必需尊照憲法,因此我不認為馬英九總統有任何發言不當之處。

  另外就實質面來說,金門與馬祖在中華民國憲法或是當地人的想法上

都不算是屬於台灣!金門(縣)與馬祖(連江縣)至今都屬於中華民國福建

省轄下,在憲法中僅是將省虛級化,但實質上來說並不是完全廢省,因此

在中華民國的架構下仍有福建省及台灣省兩個省級單位;另外我想去過金門

或馬祖的”台灣人”在去金,馬時,往往會被問說你是從台灣哪裡來的呢?

所以即使就中華民國現在所有效統治的區域來說,台灣仍是中華民國的一部

份,這是沒什麼好爭辯的,因為中華民國目前的有效控制領土中包含了非台

灣的區域,因此我不認為馬英九總統說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一部份有任何錯誤

  至於民進黨或綠營人士的台灣論調,基本上我只能說我尊重他們的發言

權利,但是並不能說馬總統的政治看法與民進黨不同就得被冠上”賣台”帽子

,畢竟台灣這塊土地也不是民進黨或綠營所獨佔的,所以是不是賣台,標準

也不是民進黨或綠營人士說了算;最後補充一部份,蘇增昌曾說憲法賦予人民

選北縣長的權利,這句話當然沒錯,但憲法的採用是必須要全採的,不是只是

用在對個人立場有利時才用的;中華民國憲法內文並沒有說台灣=中華民國,

而是說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一部份,而增修條文中至少所謂的有效統治區是包

含台澎金馬的,而金馬並不屬於台灣本身的統治領土,因此說台灣是中華民國

的一部份還是會比台灣等同中華民國來的精確些。

  最後,很不好意思的是第一篇在這網誌寫的個人評論竟然帶了些政治味,

不過我覺得既然中華民國是言論自由的民主國度,這裡的國民就必需包容不

同的聲音,因此如果引來一些想法和我不同的人時,我希望你們在我的網頁

回應時能給予尊重,而不是暴民式的亂罵!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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