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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一個自稱龍潭環保督察的男子來電,意思是他們也無法解決這裡的焚燒空污,要我不能接受的話就搬家,他當我是房產滿天下嗎
2008/10/14 20:11:54瀏覽393|回應0|推薦1
露天焚燒是合法的嗎
買房定居就該接受惡質環境嗎
我買房前看了好幾遍,也問住久的人
也沒見到這裡有人燒東西
我只能盡我所能與所知,根據我的條件,去選擇一個相對沒那麼差的地方
為了找個房子,東西南北都走過了
沒有公德心的人到處都有
重看不重用的住宅環境隨處可見
連全心剛完工的房子,售屋小姐還會鼓勵打掉一些部份
理由是 "總要留點工程讓裝潢業有生意做"
我窮,住不起豪宅,買土地要高自備,除了被迫買集合住宅
跟一大堆人互相忍受彼此的參差不齊的公德水準
就只有不斷的租房子,換房子
我租過太多地方了
萬萬沒想到鄉下比市區會讓氣喘更嚴重
台灣根本就只圖利建商,蓋一大堆房子,都是為建商獲利最大為計
為什麼地震險費用要由屋主來負擔,屋主有本事震倒房子嗎
繳房屋稅,地價稅繳了沒有讓我住得更好過
我的房子是貶值,還會讓我生病加重
環保督察還不爽的說 "他沒用到我的錢,他自己也有繳稅"
那請問繳的稅誰吃掉了
環保單位人員不解決空污
叫我找村長,找燒的人協調,他只能在有人燒時,當場找到人開罰單
怪了,房屋起火可以事後找屋主處罰,地主難道不需善盡管理之責嗎
三年多來,我家有各種煙進來,難道要我放著生活不顧,到處滅火嗎
此刻我家旁邊的平房住家在用老式土爐竈燒東西
那味道非常臭,我能禁止人家嗎,我沒住進來會知道環境多爛嗎
哪個建商會願意先租後買斷嗎
建商拿到錢,什麼責任都不用付
全台不會只有我覺得居住環境爛
我二十年前住台北市,那是公寓隔出好多間小房間
連後陽台(只夠平躺二個瘦子) 都拿來當房間,月租3500元
二十年後,竟然還是有這種 "36坪隔11間出租" 的新聞
可見人之貪婪,二十年沒改變,還擴大範圍了
連消滅國家都變成吃公帑政痞的公務
在國家裡竟有另一批人舉著自己想像的國家,製造慌亂
那麼打電話給我的環保督察員是替X國放爛空污,非我中華民國國民,是吧
那麼日盛房貸也是吸金為建X國,是吧
我孩子被拿來當白老鼠,醫生也是為X國服務,是吧
我繳稅,繳房貸,消費,買藥吃,錢都進了X國國庫裡,是吧
住了四十年,原來我忍受這個低公德社會,難民般居住環境,期待國家向上提升
我被警察違法搜索,導致開始氣喘,沒找國家賠償
盡我所能知法守法,不搶吃國庫
原來種種忍耐都只是讓一批X國人毒害
原來守法只是傻傻讓X國人在我們身上榨鈔票
你認為我還會給你們這些無國無德貪婪痞子錢嗎
要建X國,請便,別裝成中華民國國民詐騙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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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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