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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宗教基本法略列一些宗教現象
2018/10/24 10:19:55瀏覽995|回應2|推薦7

最近立院即將審議的宗教基本法,因為許多法律條文備受爭議,在部分民間團體的努力奔走抗議之下,部分當初簽名附議提案的立委,轉而選擇簽名撤案。

筆者有稍微瞄了一下法案內容,其中最具爭議的就是「宗教團體佔用國有土地達五年以上,就可以合法向政府購買土地。」(其它很具爭議性的法條也很多,網路上已有諸多討論)

Hmmm ...,經濟學的基本原理之一,就是:

People respond to incentives.

宗教團體的組織成員都是「人」,當然會對這條法律所提供的誘因來做出反應。

沒有經過申請地先行佔有國有土地達五年以上,之後就具有合法的權利可以向政府購買該筆佔用的土地,這法條不就是在鼓勵宗教團體趕緊到處看看有沒有風水不錯的國有土地可以來先行佔用!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這法條的原始提案人雖然是國民黨的黃昭順委員,但如此具有爭議的條文,竟然獲得許多藍綠立委以及其它黨派立委的支持,真的是令人匪夷所思!這次的宗教法版本,根據媒體的報導,是由號稱沒有敵人的王金平先生所主導,但其條文內容實在是太離譜太囂張,引來若干民間團體的抗議,也讓人見識到號稱沒有敵人的政治人物卻膽敢草擬如此具有爭議的法律條文,根本就是很敢透過權力去討好自己的選民,以及很敢犧牲國家的利益與沈默大眾的權益。

是的,每個宗教團體的信徒都是一張選票,因此幾乎所有的政治人物都不敢得罪宗教團體,加上臺灣的宗教山頭到處林立,因此會出現這種「鼓勵先行竊佔國家土地,佔久了就能合法購買」的離譜法律,也是有跡可尋。

除了宗教基本法的爭議之外,部分宗教現象與行為也是具有爭議,例如:

1. 花錢買動物來放生「賺」功德,造成原本不會被抓捕的動物被捕抓,例如斑鳩與白頭鶲,並在被捕捉的過程中造成傷亡;此外,部分宗教團體所購買的動物是外來種,這些外來種的動物在臺灣被放生之後,對生態環境也造成了一些衝擊;

2. 神通以及神通治病;有不少宗教團體都有在組織內部宣傳其宗教領導人具有哪些神通、以及神通治病的本領,而這些信徒也都非常地相信!

3. 萬事萬物皆歸功於宗教領導人;信徒或信徒家人遇到好事,就說是宗教領導人的功勞,遇到壞事,就說如果沒有篤信宗教領導人,結果會更慘!萬事萬物都是宗教領導人的功勞!

除了上述所略列的常見爭議之外,還有個「把善款拿去投資賺錢」的爭議;其實我們國家給了宗教團體許多免稅以及稅務優惠,這免稅等優惠,原本是要鼓勵宗教團體多做善事、多回饋社會,但許多宗教團體在收到善款與宗教消費所得之後,大都把錢放進宗教基金會的口袋 (當然,這些宗教基金會幾乎都是由宗教領導人或其家人所掌控),而且拿出來回饋大眾或做善事的金額比例算是低的 (根據某位宗教文化管理系教授的說法,國外宗教團體將善款與宗教消費所得用於回饋大眾或做善事的比例,可達 70% ~ 80% 左右,但臺灣的宗教團體則是反其道而行),反倒是蠻常見到宗教基金會把善款拿去購買基金、土地、文化遊樂園區、超高大樓的股權、理財公司的股權、以及成立公司來經營各式各樣的行業等等,而最常見到如此為之的理由,就是「透過投資賺更多錢可以做更多善事」,但這說法實際上是個華而不實的說詞,把時間與心力都用在投資獲利上面,哪還有剩餘的心力與時間做善事與回饋社會?如果投資賠錢了呢(機率還蠻高的;就全球的所有基金而言,約有九成的長期績效輸給大盤)?是不是對不起信徒或捐款人的善心與善款?而原本能做的善事數量不也變少了?而且做善事更不是只有捐款後就拍拍屁股沒事了,做善事與回饋社會需要規劃、投入、執行與監督善事的作業,每個環節都需要時間與心力的投入,有空參考一下「嘉邑造橋行善團」以及「臺灣寶島行善義工團」的工作內容即可明瞭;若真的有心做善事,從尋找救助對象或慈善工程標的、針對救助對象或慈善工程標的去設計規劃案、執行規劃案、監督規劃案的作業等等,光這些事情就可以忙不完了,哪還有時間與心力去把玩投資獲利案?把做善事所需要的時間、心力、以及善款等寶貴資源,都投注到投資獲利上面,叫人如何信服其本心是要發慈悲做善事?

平心而論,宗教本是帶給人平靜與平和,看見自己原本的心性,並對自己的行為造作有著更高的要求與期許,但目前看來,這些宗教團體似乎有點 ......

寫到這裡,不多談了!


 <備註一> 也許真正的實情是:已經有許多宗教團體竊佔國有土地達五年以上了,所以拜託立委們能通過一個非常離譜的法案,好讓它們能夠就地合法化;1990 年代,全臺有許多高爾夫球場竊佔國有土地(部分場地竊佔國有土地,竊佔範圍有大有小),經媒體揭露後引發軒然大波,在一陣的撻伐聲中,政府最後竟然選擇讓這些高爾夫球場就地合法化,此次宗教基本法的「竊佔夠久就能合法化」之條文,跟 1990 年代高爾夫球場竊佔國有土地之後竟能就地合法化的情況,幾乎是如出一轍。

<備註二> 想像一下這個法案還有沒有其它不良的誘因?一旦宗教基本法之「竊佔國有土地夠久就能就地合法化」的條文通過,除了宗教團體感到非常法喜之外,全臺的建商財團有可能也很欣喜,因為可以成立假的宗教團體到全臺各地搜尋可供竊佔的國有土地,當竊佔夠久取得就地合法化之後,就拿 1/20 的地來蓋個小廟,拿其餘 19/20 的地來蓋住商大樓,有違法嗎?當建商辯稱這些住戶都是宗教信徒時(亦即符合宗教使用的目的),我們臺灣的政府官員會如何應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備註三> 其它頗具爭議的條文還有「聖俗分離」原則,宗教是「聖」,娑婆世界是「俗」,「俗界」沒有資格也沒有權力管核「聖界」,所以政府與法院不得介入與調解宗教組織內部的人事與財務紛爭,亦無權查核宗教組織的金流與財務運用情況;宗教組織的財產與宗教領袖的遺產之分配與處理等等,全部不適用於民法;宗教建築不適用於建築法與消防法,它愛怎麼蓋就可以怎麼蓋!宗教放生行為屬於宗教自由的一部份,政府不得立法管制 ......。民法及其他法律有關公益社團及財團法人之主管機關監督、管理規定,不適用於宗教法人或其他宗教團體。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國家不得強制要求宗教團體遵守民主與公開之原則。」...... blah blah blah 

就宗教基本法的若干條文來看,宗教團體界的意思就是俗界的許多法律是沒有資格也沒有權力管理它們,這訴求實在是令人不解,宗教團體不是應該要反求諸己,對自己與信徒的行為造作有著比法律更高的期許才對,否則篤信宗教是在篤信什麼?是篤信聚集夠多的信徒之後可以用來挾持政府嗎?否則怎麼會要求政府不准使用若干法規來管理它們?民法不准管、財產遺產不准管、金錢流向不准管、人事與財務糾紛不准管、內部決策不民主不公開也不准管、消防法不准管、建築法不准管、竊佔國土也不准管、統統都不准管...,更荒唐的是竟然還有一大群立法委員跟著呼應其威挾;嗯!這些主動提案以及參與連署的立委們乾脆立一個法案說:


臺灣是一個宗教凌駕於一切之上的多神論國家,所有的宗教團體與宗教領袖都可以不遵守法律,凡透過宗教信仰之名所進行的斂財、騙財、洗錢、性侵、誘姦、霸凌、以及凌虐致死等行為通通無罪!


21 世紀的臺灣之最佳且最有潛力的產業:創立宗教產業!


<備註四> 為以防萬一,筆者在此宣布「不自殺」宣言,本人不會因遭受宗教團體的壓力而選擇自殺,不會,不會,不會!

<備註五> 筆者通常為文時不會使用口氣很重的字眼,但這些立委所推的這個宗教法實在是無法無天,逼得筆者必須使用口氣很重的字眼,才有辦法跟它的無法無天相互抗衡。

<備註六> 宗教團體侵佔國有土地,正常與正當的做法就是要接受國家的處罰 ── 繳納侵佔國有土地的罰金,至於解套的方法,就地讓它合法承租國家土地即可,為何要逼迫國家賤賣土地給宗教團體(政府的公告地價一般都是遠遠低於市價)?讓它就地合法承租國家土地就已經非常寬容它了,沒想到這些立委竟然逼迫國家必須賤賣國土給這些宗教團體 ── 整個心態就是「能拿到選票才是最重要的事情,損害國家權益沒關係啦!信徒們也不會介意國家權益遭到損害,啊其它非信徒們能拿我們怎麼樣!」


<備註七> 來自沃草的報導:《有哪些立委贊成宗教團體不需要公布財報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國民黨立委黃昭順、吳志揚等發言力挺宗教團體不需要公布財報。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林淑芬,以及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都反對「宗教團體不需要公布財報」;民進黨立委王榮璋則認為,如果宗教團體可以不需要公布財報,那宗教團體所享有的許多賦稅減免政策就該刪除。

在臺灣,許多宗教領袖都是富甲一方,比許多創業成功的企業家還有錢,例如有宗教領袖所掌控的基金投資公司竟然能拿出十幾億去收購遊樂園,又能拿出好幾億去購買臺北 101 的股權,持股一段時間後把股權賣給賣假油的財團做套利,這基金投資公司後來投資一家財金顧問公司但不幸慘賠,最後還鬧上法院狀告該家財金顧問公司詐欺。

在臺灣,許多宗教領袖都是富甲一方,比許多創業成功的企業家還要有錢,這是個非常不合理的現象,也是不公不義的一件事(透過宗教組織來賺錢還不用繳稅),更證明了許多宗教領袖是打著做善事與修行的名號,但實質上大都是在累積基金會的財富(家族的財富),根本沒有把時間與心力以及資源放在做善事上,許多信徒也沒有用心地辨識自己所信任與信仰的宗教領袖是不是言行一致,倒是為了求取平安與功德、仕途順遂以及財源廣進等等而願意被洗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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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重嘉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8/11/13 08:21
許多宗教的教義根本就是「人」說的,不是「神」說,況且「神」到底存不存在,也是一個頗具爭議的議題。

光就教義而言,就有許多爭議;例如,有些宗教有「廟妓」的存在,一世為廟妓,其世世代代的女兒全都得當廟妓,這是個非常荒謬的教義!就算是某個「神」規定得有「廟妓」並且是世襲制,這個「神」也是個非常惡劣的神,搞不好根本就是「魔鬼」假扮的神。此外,有些宗教不准女性受教育,說是「神」的旨意,實質上則是大男人主義的思想,為了控制女性而已,跟「神」一點關係也沒有。

謎謎-斷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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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思考
2018/11/07 10:33
理性思考,頗有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