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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內的新綠島
2009/07/28 10:30:59瀏覽568|回應0|推薦20

白色恐怖是民進黨拿來對付國民黨的利器,受迫害者往往被朔造為人權鬥士甚至烈士,但是自己一不小心卻會陷入同樣陷阱;就像「國庫通黨庫」是羞辱國民黨的選戰口號,民進黨叫得喧天價響,自己卻青出於藍更勝於藍,竟然發揚光大,徹徹底底的「國庫黨庫通扁庫」。

聯合報記者林河名一篇「新聞眼/許、范 變成思想犯?」真是發人深醒;許范一生追求自由民主人權,竟然成為黨內思想犯,這不是政治犯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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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雖然成功摧毀了綠島政治犯監獄,卻在黨內築起一座新綠島;許榮淑范振宗兩位何其榮幸!美麗島諸前輩而今安在?

新聞眼/許、范 變成思想犯?

前立委許榮淑與前農委會主委范振宗因違反民進黨中執會決議參加「國共論壇」,遭黨紀處分。但諷刺的是,許、范昨天被開除黨籍,並不是因為參加「國共論壇」,而是「堅不認錯」。

依中評會「邏輯」:上周四裁決許、范兩人停權三年的處分確定,昨天不是翻案,而是兩人停權後「繼續發表傷害黨的言行」,情節已達除名地步。

導致許、范被除名的因素,竟是兩人一再辯稱參加「國共論壇」沒錯,不願道歉。但這理由令人難接受。民進黨固然不許現任或卸任黨公職參加「國共論壇」,但黨內對於中國政策仍有不同認知卻是事實,也因此,中評會主委陳金德建議全代會討論、供黨員依循。

許榮淑、范振宗若有違反黨紀,應該是指兩人參加「國共論壇」的行為,而不是對於中國政策有不同認知。把兩人在停權之後的言行列為進一步懲處的依據,不但已處罰到「思想」的層次,更無異把「犯後態度」當作「犯罪行為」處罰,甚至處罰更重,未免荒謬。

試問,司法判決強盜犯無期徒刑確定之後,被告大喊司法不公,甚至後悔認罪,法官可以再把被告抓來重判死刑嗎?政黨對於黨員的處罰,固然會有利害考量,但處分也不該超越社會通念。更何況,民進黨迄無明確的中國政策。

如果「認錯」是處分依據,那麼,從前總統陳水扁以降的各個違紀事件,都該同此標準;阿扁不認罪也不認錯,為何未見民進黨給予最嚴厲的譴責或處分?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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