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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賣官案被辦成買官案﹝再登﹞
2009/07/26 23:33:11瀏覽500|回應1|推薦11

 當賣官案被辦成買官案,結果是捨本逐末,抓小放大。賣官案有組織,有首謀,有掮客,有人流更有金流!怎麼會變成雷聲大雨點小的買官案

----------茲再登「當賣官案被辦成買官案」就教各位網友----------

“無形動產”傳統的認知包括債務、證券、商譽、智慧財產權,但是就一個國家而言,機關、學校、軍隊、警署、銀行、國營事業、還有數不清接受政府資金的財團法人、基金會等都算是無形動產的一部份,當然政府首長、校長、將軍、幾毛幾、董事長、總經理等名器就是這些無形動產裡最難定價的項目。

蔣經國時代,因為他重視政商分際、厭惡豪宅、華服、大餐,所以十大革新雷厲風行、梅花餐膾炙人口;當然這些無形動產必須謹守分際,在領導力、專業、學識、品德上拔尖壓眾,以便博得賞識;因為他知人善任,所以名臣輩出,孫運璿、李國鼎、趙耀東等至今都還活在我們記憶裡。

當時這些“無形動產”的確能夠替國家賺很多錢,又能省很多錢,所以很值錢,可惜因為蔣經國不喜歡錢,卻不能夠賣錢。但是這些“無形動產”也可以論斤稱兩賣,因為值錢又不花本錢,所以掮客集團紛紛搶食,最近爆發的“霍媽媽”案就是一例。

當賣官案被辦成買官案,就好像縱放加害者,卻磨刀霍霍準備逮住受害者,於是國軍人心浮動,名嘴瀕瀕爆料,社會輿論大嘩,媒體生意暢旺,馬總統因而手忙腳亂、窮於應付;有人誤以為天下大亂、形勢大好,猶沾沾以自喜!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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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人
願打願挨
2009/07/28 17:41
依市場供需原理.必有賣與買兩造.再依個別價值訂出雙方可接受之行情.然而貨品貴賤之分並非絕對.取決於需求.譬如星星需求多供給少擠破頭搶.遺珠還很多.那就是賣方市場吃香.而且是屬於被動地位.不須坐地吆喝更無須論斤秤兩.狗鼻子靈的自會聞香而來.嚐到甜頭.小焉者自家受用.善舞者可升級為零售代理.兼起下線.居中再插個扣頭回本.重要的是.非我族類雨露不可共霑銷售品質定要過濾.貓鼠一窩共享富貴.如此終南捷徑豈能道破.事敗則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大家的身家全綁到一塊.現役的想全身而退安全下莊.退役的終身福利優渥退休俸.幾十年的心血豈能盡付流水甚至身敗名裂.想想這利害糾葛.應可明白除以三木嚴訊.誰願吐實.事過境遷積非以成是.翻老帳已失時機 .賣予買之間罪與罰.政府既無霹靂手段.人民已無耐性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