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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大會垂簾聽政?要求落實資訊公開!
2007/09/17 23:02:36瀏覽4576|回應2|推薦8

圖說:隔著玻璃與窗簾,是誰發言都看不到。

 

   今天,我再度以沉痛的心情,發表以下文章,所謂的主流媒體都不會登,因此放在自己的部落格。 

  九月十七日下午兩點多,環保署在四樓召開環評大會,眾多開發單位與環評委員列席,討論諸多重大開發案件,過去十三年來,環評大會向來開放媒體入內旁聽,但是這次卻把媒體與旁聽者,通通趕到環評大會會議室外的旁聽席,中間隔著一層厚厚的玻璃,然後拒絕媒體採訪,將玻璃內外兩層窗簾都拉下來,依法坐在旁聽席的與會者,只能聽到開會發言者的聲音,卻無法看見有誰在說話,有時候討論消音時,根本就進入黑暗狀態。

       下午四點出頭,我抵達環保署三樓公關室,到了四樓會議室,才發現只能進入隔著一層厚厚玻璃的旁聽室旁聽,當時玻璃內外兩層厚厚的窗簾都被拉上,根本看不到任何與會者發言,此刻現場仍有公共電視記者在場,還有其他兩報的平面記者,我選擇離開旁聽室,走近環保署駐衛警守護的環評大會會議室大門,趁著有開發單位離場開門的空檔,希望進入會議室,環保署駐衛警見狀,立刻阻擋並企圖將我推出門外,只剩下我的手與腳被夾在會議室大門內。

    此時我喊著:「資訊公開,拒絕垂簾聽政,抗議環保戒嚴,抗議黑箱作業,妳們可以夾斷我的手和腳,但是不能拒絕資訊公開」,沒想到環保署政風室主任范大維立刻走近我身旁,對我說,「我也可以告妳,妳的腰部碰到警察的手,我可以告妳性侵犯或性騷擾」,環保署與開發單位還有人不斷罵我「不要臉,媒體是亂源」,然後范大維繼續交代屬下「打電話到自由時報」。

    接著,范大維立刻打起行動電話撥打,尚未接通前,在我面前吼著,「我要叫警察來,依照妨害公務罪把妳抓起來,妨害公務是公訴罪」,我回應表示:「你說,我要求資訊公開,犯了哪一條法?」,但范大維並未回應,然後對著已經接通的手機說,『快點派警察來,最好是女警』」。

  

    雙方僵持了十多分鐘之後,或許環保署自知理虧,把玻璃內外兩層的窗簾都拉了起來,直到媒體和與會者都能看到環評大會現場,我才將被夾著許久的手與腳拉出會議室大門,持續聽講,但是開發單位用來報告的投影片,是投在橫亙於會議室與旁聽席中間玻璃門上的兩片窗簾,不論開發單位或是列席者的投影片報告內容,旁聽席的人完全看不見。環保署透過玻璃門上那兩片用來顯示投影片的窗簾,成功阻擋了旁聽者的大部分視線。

    現在的我,已經截稿了,寫下這份事發過程,並趁空檔檢查自己的傷勢,右手手肘下方被大門夾傷泛紅,右腳背也因被會議室大門夾住,出現紅腫與三條淺色血痕,對於未來該何去何從,我沒有太多概念?颱風已經到來,日前八月十日,以及今天兩次採訪環評大會的經驗,強烈要求資訊公開的行動,有可能讓我再度面臨重重難關與考驗,但要求環保署落實環評大會資訊公開的決心不變。

 

    因為徹底的失望,讓我學會身處於艱難中,依舊不要放棄希望,那怕只有那麼一點點微弱火光,堅持唯一信念:「拒絕黑箱作業,要求資訊公開」!

圖說二:我的手和腳,被夾在環評大會會議室大門中。

圖說三:政風室主任范大維,以及男警女警隨伺在側。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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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oufumei&aid=1238972

 回應文章

朱秀珍
心疼與擔憂
2007/09/20 10:59

衝撞不是壞事

但無方法、無奧援、無法達成目的之獨立衝撞

意義何在?

佩服妳的勇氣與執著

但心疼與擔憂

周小美(choufumei) 於 2007-09-21 07:39 回覆:

如果沒有夢,我可能會枯萎!

真的很感謝朱姐長期來苦口婆心的提點,至少,對得起自己。


阿楨
難道做了虧心事?
2007/09/19 20:34

為什麼以前公開,現在卻封閉?

據小弟所知,此兩件事(包括上一件)已被部份環保團體或人士列為觀察重點!

如果我可以說服你,可以說服張三、李四等等人,難道就無法說服眾人?

既然可以說服眾人,又何需封閉資訊,難道自己沒有說服社會公眾的信心?要靠封閉資訊來保護自己?

講保護自己是好聽,小弟以自己的小人之心,度參與該大會者的君子之腹,難道有人做了虧心事,暗夜深怕鬼敲門?

如果真是如此,記者也勢必扮演那個半夜去敲門的鬼!

給小美打氣

周小美(choufumei) 於 2007-09-21 07:37 回覆:
唉,一言難盡,非常感謝您的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