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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27 10:43:41瀏覽4263|回應7|推薦16 | |
悼《自由》向環保署妥協,處理不公今辭職 環保署於 本人行為是否為妨礙公務,應經由檢察官偵查,法院公開審理判決始能定論,政府行政單位環保署未審先判,點名我妨礙公務之不實指控,已涉及對我造成名譽誹謗,並指名拒絕我進入環保署採訪,且發函報社要求迅行處理。對此,台灣大學新聞所教授張錦華日前接受《蘋果日報》訪問時曾表示,環署片面拒絕個別記者採訪,嚴重戕害新聞自由」,台灣師範大學大傳所教授胡幼偉也提及,記者基於社會責任與新聞自由,有權利報導政策,「環署此舉非常不恰當,違反新聞自由」;政治大學新聞系教授馮建三則指出,環署此舉是「錯上加錯」,「妨礙媒體揭露事實的權利」是違反民主。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會長陳曉宜也說,基於新聞自由,政府機關應尊重記者採訪權,不應限制或行文拒絕個別記者採訪。 詎料《自由》向環保署妥協,將我調至內勤,我於 台灣是個民主國家,政府向來強調以人權立國、新聞採訪自由對國際發聲並引以為傲,豈料身為政府公家機關的環保署,竟有如此強大力量擔任法律仲裁者,並任意左右媒體,身為台灣第一大報的《自由》,非但沒有捍衛媒體第四權監督報導之社會公器角色,反而配合環保署之要求行事,今天在提出申訴並請求恢復原職未果的情況下,除了對《自由》向環保署妥協表示沉痛哀悼之意,並於今天正式辭職。 近來遭逢許多壓力與關切,但心存公義,雖憂不懼,在此期間,感謝台灣大學新聞所教授張錦華、台灣師範大學大傳所教授胡幼偉、政治大學新聞系教授馮建三、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台灣環保聯盟、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勵馨基金會、苦勞網等團體與民眾,對於要求政府落實資訊公開,以及新聞採訪自由的支持與鼓勵。 自由時報記者周富美啟 2007.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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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