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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10 21:06:29瀏覽706|回應3|推薦10 | |
環保署第七屆環評委員首次開會,記者列席旁聽遭拒絕並施以暴力驅趕 環保署長陳重信坐視不管,並放任屬下使用暴力。 文:周富美。 九十六年八月十日上午九點三十分,環保署第七屆環評委員第一次環評大會開始,媒體記者均與會聆聽,開會通知上並未言明記者不得入內列席聆聽,大約過了十多分鐘後,環評大會主席暨環保署署長陳重信表示,基於環保署內規,請在場媒體記者離場,環評大會開始,所有媒體在場外與公關科科長林于凱協調、等候約15分鐘後,部分媒體先行離去,並等待十一點半由環保署統一發布開會結果通知。 環保署日前曾公開宣稱,環評委員屬於廣義的公務員、環評大會過去皆開放記者列席旁聽,為何唯獨此次環評大會(環評審查委員會第154次會議)禁止媒體採訪?我提出異議,隨後進入環評大會會場,在一旁椅子坐下安靜聆聽。
會議進行中,委員在發表利益迴避之意見,約一分鐘過後,署長陳重信直接點名要求我離場,但我明確表示身分,我是自由時報記者周富美,在場旁聽並未採訪或干擾會議進行,以前環評大會均可採訪,環保署既已發出開會通知,也未規定記者不得列席,請環保署提出法規說明記者不得在場列席聆聽之法規,署長陳重信回應指出,是內部會議,不對外公開,並因此宣佈會議暫停五分鐘。
十點三十分左右,環保署公關科科長林于凱進入議場,與我協調,隨即政風室主任范大維進入會場,對我大喊「妳在妨礙公務」,要求我離場,我堅持「請環保署拿出法規,法規規定記者不得列席旁聽,除非看到法規,否則不離開」,此時環保署政風室主任范大維隨即伸手抓我左手並觸碰胸部,將我抬起後摔倒跌坐在地,為求自保,我立刻大喊:「你把我摔到地上,而且還摸我胸部!」 沒想到范大維變本加厲,拿出名片在我面前搖晃,並語帶威脅及恐嚇對我咆嘯,「妳去告我啊,這裡是我名片,你拿去啊!拿去告我啊,我的名字都在上面,我也可以告妳打我!」,隨後打電話報警,要求博愛派出所派出四名女警將我拖走,同時揚言要告我妨礙公務,拉到派出所作筆錄,此時環保署長陳重信親眼見到屬下使用暴力並未阻攔,並安靜地離開現場。 環保署公關科長林于凱表示,環保署先動手打人已不對在先,到警察局作筆錄將曠日費時,我顧及下午仍有採訪行程,於是站起來向環評委員們道歉,我表示,當時自己正在執行工作,只是列席環評大會旁聽,沒想到坐在一旁卻遭環保署政風室卻使用暴力將我拉跌倒地,記者有新聞採訪的自由,況且只是列席旁聽,並未當場採訪,不明白為何環保署有如此動作,隨後離開。
環保署政風室楊華興隨後跟上,援引行政程序法第十條「行政機關可行使裁量權」,以及政府資訊公開法第四十六條,主張記者不得進入環評大會現場旁聽,環保署長陳重信放任屬下對媒體記者行使暴力並出言恫赫,已對我身心造成極大傷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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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