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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0/24 20:59:50瀏覽303|回應0|推薦1 | |
已經經過掃瞄器檢查放行了,但在德里機場,要登機時卻被小姐攔了下來,說這是危險物品,不能帶上飛機,沒料到一個木頭雕刻的小恐龍,只可當擺飾或小孩玩具,竟被說成有殺傷力的危險物品,我反駁說都檢查過沒問題且僅是要送友人小孩的玩具而已,她還是堅持叫我拿去安全人員那鑑定,不得已只得再去安全人員那裡;他們看了看一鼻孔出氣的說要沒收,剛剛就是他們放行的,現在卻又是另一套言語,我跟他僵持著說這只是玩具又不是真恐龍,他們才拿著去請示長官,我跟著去解釋,長官看了我的護照後,認為安全無虞,就請他們陪我進閘門,小姐還氣呼呼的咕嚕,煞有介事的將此交給空中少爺,請他代我保管,沒一個小時少爺就嫌煩將其還我,還對我說他也覺的那印度小姐大驚小怪,我心想這個假恐龍會比練過武功的少林武僧那兩隻真胳臂危險嗎?如果反之,是否這些會家子上飛機前為了安全起見,都應先卸掉手腳保管,下飛機再奉還呢?911後這些安檢無理的無限上綱,收了那麼多的保險費還要拿著雞毛當令箭的擾民,真醬油場的不知所以然;出艙門時經過少爺時我指著小恐龍說:「會吃人呦!」他無奈的笑了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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