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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4 18:35:04瀏覽458|回應1|推薦2 | |
阿扁的官司放棄一審,決戰二審. 那檢察官應該放棄二審,決戰三審. 為什麼呢? 因為台灣要三審定讞才算, 之前二次都是好玩的. 所以打官司是有錢人在打的, 一般老百姓,那有這麼多錢和時間去打三審的官司.常常一拖就十幾年, 誰受得了, 而且常常拖到十幾年以後, 有錢的人最後都是無罪釋放. 這種案例在台灣太多了, 由其是大案子, 開始時是罪大惡極的審,到三審時沒罪了. 所以阿扁的案子檢察官要放棄二審,快速進入三審, 因為三審判下來才能定讞,否則一切都是假的. 就算二審再來無期徒刑, 結果三審無罪又能怎樣, 這並非不可能, 而且以阿扁的個性, 當三審無罪時, 他會申請國賠, 賠償在被羈押時的"冤獄", 人民的血汗錢還要賠給他, 這才是真的賠了夫人又折兵. 也只有在媒體及全國人民眼睛下才有可能會公平審判,否則時間久了, 人民媒體淡忘時, 來判個無罪,一切都太晚了. 當人們對司法絕望時, 只能期待神明了, 希望神明顯靈,每天晚上去法官夢裏解夢顯現阿扁貪污的犯行, 不然又會證據不足, 無罪釋放. 其實大家都心知肚明, 作官沒貪, 這些錢那裏來? 因為簡單的加法就可以算出來了. 只是沒證據. 有時真不知是沒證據還是不想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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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