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0/11/08 11:41:35瀏覽151|回應0|推薦0 | |
依法官的說法, 吳淑珍收錢也是無罪, 因為他不是公務人員, 更沒有職權的問題, 那有人送錢給馬大錢, 請問有沒有罪? 送了六億多, 可以是沒罪, 我看台灣真的是貪污的天堂, 以前扁執政, 沒話說. 如今馬執政, 已經有任何理由, 如果法院還能這樣判, 麻煩藍軍人員, 不要把票投給國民黨, 否則國民黨是不會醒, 但也不要投給民進黨, 因為他們也是支持扁,不然怎麼沒跳出來說. 只能說馬如只顧自身清廉, 下屆也不需選了, 因為我也不會再投他了. 只要是對的事, 為什麼馬不敢做? 真是台灣人的悲哀, 真是自作自受, 誰叫你們都這種人出來.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