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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30 08:21:02瀏覽428|回應0|推薦1 | |
在政府的採購法當中,圍標,搓湯圓都是違法要法辦. 可是在台灣的所謂的民主政治的選舉,很明顯的"圍標"及"搓湯圓". 大家是不是應該來檢討一下, 民主政治的選舉是否可以"圍標"及"搓湯圓"? 註: 圍標: 就只有國民黨和民進黨兩家廠商在競標圍標,其他廠家想進來標,就想辦法被踼出去(就如採購法中用資格標,然後來個資格不符,把他踼出去. 不是人人都有參政權嗎? 錯----是有錢有勢的人才能參政,請大家看看所有可以參選的政治人物, 那個不是有權有錢又有勢) 搓湯圓: 當同黨或他黨話有出現競標者時, 第一步就是勸退(這不是搓湯圓嗎? 別人要來標, 就叫他不要標,或給他一點好處,再不行就放話威脅無所不用其極). 當勸退無效時,展開第二步,抹黑,查稅,爆料等等, 可是他們常常忘記一件事, 就是:說人事非者,便是是非人. 請大家看看是不是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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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