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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7 19:54:12瀏覽772|回應1|推薦4 | |
二OO九年七月十五日台灣以「中華台北」(Chinese Taipei)正式成為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的簽署國,不僅領先中國加入GPA,也成功運用美國與歐盟的影響力克服中國的阻擾與抵制!馬總統應該心知肚明如何運用國際壓力與國家利益來與重要貿易國洽訂FTA,但是為了簽署ECFA而主張「先有ECFA才能順利簽訂他國FTA」,是不是刻意欺騙民眾、顛倒是非?GPA是馬總統任內完成簽訂,事涉政府的官方名稱與國家主權定位,難道中國不會傾全力反對台灣加入?如果GPA可以優先中國加入簽署,為何台灣與其他重要貿易國家不能先簽訂FTA?馬總統執著ECFA必須先簽訂的說法,是不是自打嘴巴、蓄意玩弄人民? 一旦ECFA簽訂了,中國何需退讓和不阻擾其他國家與台灣簽訂FTA?台灣的早收清單如果可以靠中國讓利得到,馬政府難道能夠保證將來中國不會拿這些早收讓利要脅台灣、嚇阻台灣與其他國家簽訂FTA?ECFA這場騙局還要繼續上演、戲弄台灣人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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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