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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6 08:31:02瀏覽994|回應6|推薦44 | |
我用筆名發表的糗事,為了顧及送我毛邊本的作家,我就不貼書的照片了。 【這是常識嗎?】誤把珍品當粗品2017/11/19 08:49:07 聯合報 藍月朋友是個愛書人,愛看書、愛藏書、擅長找書,只要說得出書名,她都能找到,我稱她「找書一姊」。因為她的關係,我也附庸風雅地結交了幾位愛書的文人雅士,包括江湖傳說中的兩位南北藏書霸主。他們在臉書上介紹線裝書、日本的古代畫冊等,令我這外行人看足了熱鬧,也大開眼界。 今年夏天,一位在香港出版界跟文壇都頗負盛名的朋友越洋寄來他的新書。意外收到他的簽名本我很高興,但這本書很奇怪,書頁都黏在一起,翻不開,要用小刀片拆開才能閱讀,尤其每一頁的邊都超出封面,難道是工作人員忘了裁切?可是這書作者簽了名,一定都經過親自審閱,不可能不知道啊! 我打電話把疑問告訴找書一姊,她吃驚地問我是真不知道,還是故意裝糊塗?這種書叫「毛邊本」,毛邊本是書籍的半成品,還沒裁邊,少數作家會請印刷廠留幾本作為紀念,僅跟朋友分享,屬限量版,價錢比平裝書貴很多,是愛書人必搶的珍品。至於書頁都黏在一起,有的人喜歡邊讀邊用拆信刀把邊緣拆開,這也是一種閱讀的樂趣,也有的人為了收藏,捨不得切開,再多買一本平裝本來閱讀。 我很心虛地問,那多出來的邊怎麼辦?要剪掉嗎?找書一姊連忙說,如果黏縫處已經拆開了,多出來的邊才可證明是珍貴的毛邊本啊!我不敢出聲,心想,這是常識嗎?我從沒聽過啊!最令我捶心肝的是,我唯一的毛邊本已經被我硬裁成平裝本,那剪掉的書邊,正七零八落地躺在桌上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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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