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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老是學不乖
2008/10/15 00:12:09瀏覽589|回應0|推薦6

前兩年無名在開車送兒子看病回家的途中,才轉進某丁字路口,就被一輛違規在路口倒車的箱型車給撞了,兩輛車子的損失都不嚴重,駕車的是一位六十幾歲的老先生,開口就說:不用找員警,私下和解就好,老太太也出來了,她好像認得無名。您不就是 ,無名點點頭,就是我啦!沒簽和解書,也沒有拍照,只有口頭承諾,到他的保養場估價。這是無名錯誤的第一步!

    保養場看了看,保險桿破了得換,引擎蓋小凹陷,加板烤,合計4,000元就好。這時候,肇事的那位老先生臉色一陣鐵青,開始〝盧〞了起來!沒警察、沒人證,無名能奈他如何?他只願意支付一半金額,我不願意的話就拉倒。根據無名的觀察及經驗,在台灣愈是做錯事的人聲音就愈大,好像比大聲就能掩飾其個人所犯下的錯誤!老太太一面跟無名賠不是,一面拉住這位老先生。本來就是自己做錯事,不要在外面大小聲,讓人家看到多見笑!

    事情還沒又結束,因為無名犯了另一個錯誤,把名片留給了保養場,車場把車子處理好之後會通知無名去取車。

隔天一早,無名就接到這位老先生的騷擾電話,要無名去探聽一下,他是什麼人,要無名去問里長跟警察,他是不會支付這筆錢的,無名能耐得了他如何。喔!原來他跟車場要了無名的電話,也去找了里長跟派出所員警詢問,沒記錄、沒證人,他想耍賴(不知道這招是不是台灣的公務人員教的)。無名唯一的自保之道就是錄音,不過這段錄音無名並沒有派上用場,老太太還是出面道歉並代為解決了這件事,不過無名那幾天的計程車費還沒找人付呢?

    昨天,無名趕著上課,車子又跟別人 A 到了(小擦撞),警察來了,但對方要私下和解,所以沒做筆錄,也沒找保險公司,只登記了雙方的資料。今天無名收到對方傳真過來的估價單,果然獅子大開口,唉,無名怎麼老是學不乖呢!

    還好無名在離開事發現場前,警察伯伯有特別提醒,如果對方獅子大開口時該如何處理,看來這幾天無名可有得忙了!

無名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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