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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3 02:29:22瀏覽163|回應0|推薦34 | |
我們因為恐怖份子炸彈攻擊事件認識對方,若非共乘那列地鐵列車我們不會相遇。爆炸威力將我們推向對方,當場雙方都失去意識。我們各自被送去位於倫敦郊外相隔幾十英哩不同醫院裡治療。我顏面嚴重燒傷,左眼球不得不裝上替代義眼。出院時,院方交給我一個塑膠袋,是我們相遇那天早上我的身上衣物。 我回到法國,好幾個星期之後,臨丟棄那個塑膠袋之前,我在已經被搜救人員用剪刀剪成破爛的布片堆裡翻翻。找到我的記事本,還有在卡汀頓街上旅館房間的磁卡鑰匙,還有一個黑乎乎顏色的手機,起初我以為是我的。可是,藉著檯燈燈光細看,我才發現原以為是黑色的機子其實是深藍色的。話機號碼沒有解約,我每天打電話給一個從小一起長大後來搬去澳洲的好朋友跟他聊天,說些從廣播聽來的或是網路上抓來的故事等等。 有一天晚上,她打電話給我。她準備掛我電話之後就把那號碼解約,只是那之前她想要聽聽是什麼樣卑鄙無恥的聲音竟然趁著她在進行無數次腿部外科手術希望有天能夠重新站立起來的期間偷了她的電話還留給她三個半月總共五千英鎊的發票。 - 對不起。 我跟她說這段期間我也遭受了極大的痛苦。她態度和緩下來。我們開始交談,一點一點慢慢發現了我們遭遇的相同事件。她甚至還記得爆炸事件的第二天在她床頭櫃上看到一隻黑色行動電話。幾個鐘頭之後,她睡著,那手機被護士或是什麼實習醫師偷走消失無蹤。 爆炸讓我們相遇。我們決定不要違背命運,而且還要更加珍惜。我們互相應允,一定要在一個安靜地方重逢,相愛,永不分離。 - 真不可思議啊。 對啊。我回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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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閒生活|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