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部落格貼歌違法!高職生判刑5月
2007/05/12 22:31:35瀏覽327|回應5|推薦8

部落格貼歌違法!高職生判刑5月

更新日期:2007/05/12 12:10 記者:李御榮

在部落格分享音樂MV,小心觸法!台北市一名高職學生,把網路下載的影音檔,下載到落格讓網友欣賞,卻被法院認定侵權,判刑5個月,易科罰金15萬元,成為國內「貼歌遭判刑」的首例。

原本單純分享音樂,卻被控侵權,遭判刑,孫同學是國內首例,他到現在還是覺得「有那麼嚴重嗎?」

遭判刑學生:「就是想說也讓網友認識這首歌,或是這個歌手而已,然後普通也是一堆人分享這些音樂和影音,也不是只有我一個,我只是把音樂放上網路,也沒想過會那麼嚴重。」

去年12月,國際唱片交流基金會,IFPI,發現他的部落格上貼了將進近400首國內外流行歌,報警處理,法院依違反著作權法,判刑5個月,易科罰金15萬元。

只是,這樣的分享動作,網路上非常普遍,以孫同學張貼音樂的無名小站來說,隨便以關鍵字「音樂」搜尋,就能找到一堆「歌曲分享」,連YAHOO奇摩的部落格,也到處都是轉載來的音樂和MV。

如果說,部落格裡放音樂分享是違法,恐怕怎麼舉發都抓不完,到底侵權的界線在哪裡?法律留下的灰色空間,實在讓民眾,摸不著頭緒。

-----------------------------------------------------------------------------------------

好像有蠻多人在網路上貼歌的,不知各位有何想法?

我想可分為兩個主題來討論,一是智慧財的保障,一是民眾的方便性。

我比較傾向方便性,我認為只要沒有圖利行為,應該不算違法。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ibaann&aid=955704

 回應文章

亞魯司基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法律與轉載
2020/12/08 16:44
午安
國際唱片交流基金會,IFPI
本身是個非營利組織

它會注意
歌曲被轉貼的情形

要看法院的判決
才知道
詳細的情形

單看新聞
無法得知真相

祝 安康

一杯飲料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仔細想想
2009/06/05 23:01
除了新聞、現在上網還真不知道能轉些啥 (~"~)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我偷偷告訴你一聲
2007/05/28 18:58

現在很多人轉貼文或新聞

統統違反著作權法

被侵權媒體及人

可追或不追訴

小心一點比較安心


七柒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偷竊是不對的
2007/05/13 15:45

不知道我轉貼這新聞會不會被告。

我想法律應該規範明確一點,還是有規定,但我們難以遵守呢?

有沒有法律人能說明一下。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大家要謹慎
2007/05/13 15:31

台灣偷竊別人的東西非常普遍

我就有提出計畫遭政府某單位瓢竊

偷的很技巧

聽說轉貼別人得圖片或照片

都是侵權行為

請大家小心

就有政治人務

用了別人的照片

被告

雙方後來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