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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12 13:39:49瀏覽570|回應6|推薦4 | |
在台灣的政治與文化論戰中,一種越來越常見的操作方式,是從某個陣營中擷取最極端、最荒謬、最失序的言論,然後將之視為該陣營的本質或代表性立場。這種操作看似犀利,實則是一種認知上的偷懶;它無助於理解現實,只會製造更廉價的對立。 近期圍繞「戀殖」的爭論,正好提供了一個清楚的例子。 一、極端言論一定存在,但它不等於主流 任何開放社會,只要存在言論自由,就必然存在極端意見。這不是某一陣營的問題,而是所有政治社群的常態。 網路世界尤其如此:有人會為侵略者辯護,有人會合理化威權,有人會提出極端、失衡、甚至道德上站不住腳的主張。這些言論當然可以、也應該被批評;但問題在於——如何批評。 一個基本但經常被忽略的區分是:這些言論是否為主流?是否被該陣營的核心論述所承認?是否具有組織性、動員力,或實際政策影響? 若沒有完成這些判斷,只是抓住最刺眼的例子,便宣告「這就是某某陣營的真面目」,那不是分析,而是情緒宣洩的捷徑。 二、從邊緣樣本推論整體,是典型的推理錯誤 在邏輯上,這種操作有一個明確名稱:以偏概全(hasty generalization)。它的結構是:找到一個(或幾個)極端樣本,忽略其比例、位置與影響力,而直接將之上升為整體特徵。 這種推理若放到其他領域,幾乎立刻會被視為不嚴謹;但一旦進入政治對立,卻常被包裝成「看穿本質的勇氣」。 事實上,這不是洞察,而是放棄分辨能力。 三、概念的濫用,往往來自偷懶的歸類 「戀殖」原本是一個具有分析門檻的概念,涉及權力結構、心理內化與主體性否定。然而,在實際論戰中,它經常被簡化為:只要立場令我反感,或觀點過於親某一國家,即可貼上此標籤。 當極端言論一出現,便被立刻歸類為「戀殖」,再進一步被用來指控整個政治陣營,這個概念就不再是分析工具,而成了情緒性的道德武器。 問題不在於是否要批評極端言論,而在於我們是否還願意為概念負責。 四、把極端意見當成代表,其實是在逃避真正困難的問題 真正困難的批判,從來不是找出最誇張的例子,而是說清楚主流立場是什麼,指出其中的結構性問題,解釋為何它會在社會中獲得支持。 相比之下,盯著極端言論來批評整個陣營,有一種心理上的便利性。它讓人不必面對複雜現實,只需對著一個被放大的稻草人發洩憤怒。 但這種做法,最終只會讓公共討論退化為互相貼標籤,而不是互相理解。 五、極端言論應被批評,但不該被濫用 需要強調的是:指出「以極端言論指控整個陣營」是認知偷懶,並不等於為那些極端言論辯護。 極端言論可以、也應該被指出其事實錯誤、批判其道德失序、限制其擴散影響。但這些批評,應該是精準、對象明確、就事論事的,而不是順手把整個群體一併打包處理。 極端言論也可能被整個群體默認或鼓勵,甚至恰是群體的鼓勵激發出了極端言論。這種情形或許要更謹慎看待。但是,首先,需要檢討究竟是不是有這樣的情況。極端言論與主流意見,可能有某種程度的一致性,卻也可能其實有嚴重的扞格、矛盾。這需要深入觀察、分析,而不宜理所當然認定。 六、結語 一個成熟的公共討論,關鍵不在於誰的情緒更強烈,而在於誰願意承擔認知上的成本。用極端言論來指控整個陣營,看似痛快,其實只是放棄了理解、分類與判斷的責任。 當我們習慣用最懶的方式理解對立者時,最終被削弱的,不是對方,而是整個社會討論的品質。 在上述討論中,戀殖指控是主要的討論案例。我並沒有檢討綠營看待藍營時,有沒有類似過度歸咎的問題。很可能也會有。不過,話說回來,我確實不認為綠營的主流態度是戀殖,但是,藍營現在的主流立場,卻確實是親共。這個論點可以被檢視,但是不能簡單互抵。也就是說,兩種問題的嚴重性並不一定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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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事評論|政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