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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容為惡」作為一種社會機制(初稿)
2026/02/09 12:04:27瀏覽58|回應1|推薦0

可能是因為又到了二月,也可能同時因為藍綠之間的對抗到了關鍵的時刻,最近又有不少關於二二八、白色恐怖與當年對異議人士的迫害故事的討論,特別是關於林宅血案的討論,還有關於陳文成命案等的討論。每次看到這些故事的敘述,都有很多的感慨。

我大體肯定評價兩蔣;我認為老蔣是近代中國的偉人(有明顯缺陷的偉人);我也大膽表示過,兩蔣之於台灣,或猶如摩西之於以色列。也所以,看到在兩蔣時期發生的一些悲劇,特別是可能涉及嚴重迫害的悲劇,我還是會很不安,甚至有點難以自處。我只能說:兩蔣瑕不掩瑜,仍然是功大於過。但是,反過來說,我也認為我們應該坦承悲劇背後的惡的存在,並且檢討惡之所以(持續)發生的理由。我們無法抹消已經發生的悲劇,也無權代誰主張諒解,但是希望能盡量減少未來悲劇的發生。

林宅血案,小蔣究竟有沒有直接介入,我無從得知。但是,我估計他很難完全免責,可能是涉及縱容手下為惡。江南案很可能也類似。因此,我想檢討「縱容為惡」這個問題,特別是它作為一種社會機制的作用。我並不打算針對兩蔣進行相關議題的檢討,而主要只是拿來做個引子。這或許是一種逃避,不過,我仍然認為避開這種過於敏感的特定議題,更有助於讓大家在較平和的心境中探索關於惡的性質與縱容為惡的社會機制這種議題。

「縱容為惡」可能直覺比「為惡」本身要少些惡性。但是,「縱容為惡」的問題重要性可能超乎想像。人的本性可能大體為常數,而促使群體表現為善或惡的變數則除了外部危機因素外,主要是是否縱容為惡的社會機制。

惡之所以會成為一種勢力、一種較持續或較普遍的現象,人們以什麼態度看待各種性質的惡,可能具有非常關鍵的意義;而影響這種態度生成的「社會機制」的作用也絕不可忽略。

公共討論中,人們往往將「惡」理解為少數人的偏差行為。這樣的理解雖不算錯,卻是不完整的。因為在現實中,惡之所以能夠持續運作,往往不是因為它多麼理直氣壯,也未必是因為為惡者多麼強大,而往往是因為它被容許、被忽視,甚至被默認為一種「可以發生」的行為。

換言之,真正值得檢討的,未必只是惡行或為惡者本身,而也許更是那一整套使惡意得以低成本運行的縱容機制。

一、縱容為惡,往往先從縱容自己開始

縱容自己,通常並不以「我正在作惡」的形式出現。它更常披著理性、正義、玩笑、懷疑或道德警惕的外衣。惡通常涉及攻擊與傷害。但是,行動者很可能並不承認自己是在「為惡」,反而可能認為自己在打擊惡,或者說是在「以暴制暴」。在許多攻擊外人的事件中,流氓往往是重要的打手,而他們卻可能在這種攻擊行為中自覺是在扮演英雄角色,因為他們打擊的對象才是真正的惡人。至於後面這種認定究竟是否符合客觀標準,這個認定過程卻常常被輕輕帶過。

輕忽認定過程或拒絕正視認定標準是否具有客觀性(乃至正義性),很可能是出於日常認知習性,但也可能涉及一種關閉自我道德批判機制的心理歷程。也就是說,行動者未必完全沒有意識到行為的問題性,但並未開啟自我道德批判的心理機制,或有意無意地關閉了這種機制。

許多的攻擊、迫害行為可能是以「奉令行事」或「不得不為」的理由行之。納粹屠殺,名目上叫做「最後解決方案」,換言之,目的是要去解決困難問題。普京侵入烏克蘭,說法是北約東擴,威脅到俄國,所以不得不然。如果這種理由成立,那麼,幾乎所有的侵略行動都能找到同等的合理化理由。但是,行動者可能在提供這一層的合理化以後,就不再去進行更深的思考,不喚起(或關閉)自我道德批判。這麼做,也許內心並不覺得是什麼嚴重問題,但理論上卻可能已足以釀成大屠殺的執行行動。

以普京來說,他可能相信自己提出的戰爭理由。他內心大概再沒有多少不安的感覺。如此,戰爭行動就得以發生,並且持續。類似地,習近平積極要武統台灣,大概也找到了合理化的理由,而不會覺得有什麼不安:他是要完成統一大業。至於統一對中國的意義究竟為何?統一會是個維護權力的名目嗎?這些就不再去深入思考了。

合理化與關閉自我道德批判機制,可能成為人們縱容自己為惡的一種有效方式,即使這種合理化實在很勉強,或者壓根就難以說服多數。合理化理由能不能說服行動者自己呢?其實也很難說。在一定程度上,人可能能夠做到把自我道德批判的機制關閉。但是,雖然好像關閉了,內心深處未必完全坦然。這會為日後的心理健康留下困擾。當然,關閉自我道德批判機制已經足以使當下惡行成為可能,這就已經很重要,值得深入檢視這個問題。

是否關閉自我道德批判機制,這可能是惡行是否發生、持續與擴大的關鍵決定因素,而這個問題未必純係個人內在因素的結果,而可能還涉及到社會情境、社會影響機制。某種社會情境、機制使人更容易說服自己相信行為合理、無需自我批判。

越是在專制體制內,專制君主大概就越容易獲得社會機制對其惡行的縱容。從而,他也就越可能為惡。許多惡行甚至不再被認為是惡。譬如在中國的帝制時期,發生的許多犧牲人權的事情,幾乎無人會去檢討其惡性。君主的殺戮、任意責罰的行為大體都被視為理所當然。近代中國的殺戮悲劇,部分或可由此得到解釋。請注意,發生這種悲劇,君主自身固然有責任,但並不完全是他們自己的責任。那種縱容惡行的社會機制也要負責,包括讓惡行當事人可以合理化自身惡行這一點。

當社會機制並不傾向縱容為惡時,即使少數人有惡意,也比較難成為具體行動。因為周邊的人可能會制止他,或者在更前期就形成一種道德抑制力量,讓可能的行動者意識到自身道德上的問題。

社會情境、機制的作用可能超乎想像。我們不妨想像,如果只有一個人做出惡行,不管是出於發瘋、發狂,或天生惡性,旁邊的眾人只要大家合起來發力,應該很容易制止這種惡行。就好像我們偶爾會看到眾人合力將瘋子抓起來,限制他的行動,避免他造成傷害。但是,這種適時的制止行動卻未必總是適時被採取,甚至某些時候還有得到情境鼓舞的可能。所以,惡固然可能連結到人性、人心,但是,它的發生與持續或擴大,和社會情境、機制其實有密切關係。當惡被容許、被忽視,甚至被默認為一種「可以發生」的行為時,惡就會發生、而且會持續、會惡化。

近年,網路攻擊行為愈趨頻繁,有些人因為受到網路圍剿,而甚至因此輕生。攻擊者很可能也不認為自己有什麼惡行,而會有各種自認為合理的理由,例如:「我只是提出質疑」、「我只是合理懷疑動機」、「現在網路就是這樣」、「他也不是什麼無辜的人」...等。

這類語言攻擊的共同特徵,在於它們將責任從行為本身移開,轉而放在氛圍、制度或對方身上。結果是,行為者不必面對自己語言所造成的實際傷害,只需維持一種「我有理由」的心理平衡。

值得注意的是,這種對惡的縱容往往帶有強烈的自利性。它能在短期內帶來情緒宣洩、同溫層的認同,甚至某種道德優越感;但這種自利極其短視。因為當任意指控、動機揣測與人格否定成為常態時,討論空間本身便開始瓦解,而任何人,都可能在下一刻成為被犧牲的對象。

廣義而言,縱容自己為惡也可以包括某種默許他人惡行的行為。當我看到並且意識到他人在為惡時,我的沉默固然意味著縱容,而我的這種沉默本身其實也是一種廣義的惡。而它也受到縱容機制的影響。社會可能鼓勵沉默,這也許是對沉默(作為一種惡)的縱容。

無論如何,縱容自己為惡本質上是在侵蝕一個最終也會保護自己的公共倫理地板。

二、縱容他人為惡:沉默並非中立

如果說縱容自己是第一步,那麼縱容他人,意義未必遜色,而可能是惡意真正得以擴散的關鍵。

在許多公共討論場域中,當某些人對他人進行缺乏證據的指控、嘲諷或動機歸咎時,最常見的反應不是附和,而是沉默。這種沉默經常被理解為中立,甚至被視為一種理性克制。然而,從實際效果來看,情況並非如此。

沉默當然不等於主動加害,但在惡意言行未受任何制止的情境下,它確實扮演了一個關鍵角色:降低作惡成本。

當攻擊者發現,任意指控不會受到質疑,旁觀者也不會介入,那麼這樣的行為就會被內化為「安全的」、「被容許的」。久而久之,這不再是個別失序,而是一種被默認的互動規則。

這並不是道德指控,而是結構描述。

三、沉默的自利性與其短視後果

旁觀者選擇沉默,往往並非出於惡意,而是出於自保:不想被捲入衝突、不想得罪人、不想被貼標籤、不想站錯邊。

從個人角度看,這樣的選擇可以理解。但問題在於,這種自保同樣是短視的。

因為沉默所換取的安全,並非穩定的安全,而是以他人承擔風險為代價的暫時平衡。當討論場域逐漸習慣於以惡意作為武器,真正消失的,往往不是衝突,而是任何人能夠合理期待被公平對待的可能性。

今天你用沉默避免衝突,明天你失去的,可能正是那個曾經能為你說一句話的公共空間。

嚴格說來,縱容為惡的社會機制,絕不只是沉默習性或沉默價值,而有更多的複雜內涵。譬如說,對權力的屈服或放縱態度,也是這種機制的重要部分。我們不難看到,在上位者往往得到社會縱容,他們享有的特權往往逾越法律許可範圍。譬如我們聽過蔣孝武持槍大鬧松山機場的事,但是,這事情顯然沒有演變成刑事案件。

華人重視關係、強調從屬與階級、輩份而輕忽規則的習性,也可能成為縱容機制的部分成因。不過,還有一種重要的機制形成因素,就是集體情緒。譬如當集體共同表現出對某人或某個他群有仇恨或強烈不滿時,某種針對的惡行就會受到鼓勵。舉例來說,一次大戰後,很多德國人仇恨猶太人,於是就釀成了納粹屠殺猶太人的悲劇。而當納粹進行屠殺的時候,許多德國人可能是睜隻眼閉隻眼,保持沉默態度。悲劇也因此得以擴大。

在二二八事件前後,許多本省人可能非常不滿外省人,認為外省人藉勢剝奪、欺壓本省人。這種群體情緒很可能促長了對外省人的攻擊行為。反之,當時的外省人可能對本省人也有不滿情緒,認為:你們曾經是日本順民,甚至曾經助紂為虐,真可惡。這同樣可能讓外省人把某種剝奪、欺壓行為合理化。總之,雙方各自都有某種機制在縱容己方為攻擊之惡。
當然,沉默很可能還是縱容機制最常見的實際運作環節,所以值得最多討論篇幅。

四、這不是要求站隊,而是劃出底線

必須強調的是,指出沉默的共犯性,並不是要求每一個人都必須介入衝突、仲裁是非。公共討論也不可能要求所有旁觀者隨時扮演道德裁判。

問題從來不在於「你是否為某個人辯護」,而在於:當明顯缺乏證據的惡意指控出現時,你是否仍然願意承認:這樣的行為是不恰當的。

這其實是一個極低標準的倫理要求。它不涉及立場,也不要求情感投入,只要求不將不公平正常化。但是,這一點未必常常能夠做到。而惡於焉得立。

五、當價值只剩立場,正義就會成為工具

在高度陣營化的政治與認同議題中,縱容為惡的現象尤為嚴重。對「自己人」的惡行,人們傾向寬容;對「他方」的失誤,則傾向放大。於是,價值逐漸讓位給立場,正義淪為工具。

在中共早期頻繁展開群眾運動的時期,群眾公審「罪犯」,雖然也抬出正義大旗,但是,一般是立場、路線先行。於是,國家主席劉少奇也可以被打為「叛徒、內奸、工賊」。必須等到多年以後,才有機會得到平反,卻已經是時不我與。事後當然認為不公義,但是,孰令致之呢?是毛澤東一個人的問題嗎?沒有群眾的呼應,事情會完全照著毛澤東個人意志如此發展嗎?悲劇的發生顯然也涉及縱容的社會機制。群眾認為他們自己可代表正義,可超越法律實現正義;而且,他們可能相信,毛澤東的旨意無可置疑。這種認知就是構成縱容機制的重要環節。

當我們只在乎「是誰說的」,而不再關心「說了什麼」、「是否公平」,人們不再費心思考什麼才是符合正義原則時,公共討論便失去了自我修正的能力。最終,留下的只是一個充滿猜疑、歸咎與噤聲的空間。

六、結語

縱容不是無害的選擇。

縱容為惡,表面上看似避免衝突;實際上,卻是在延後、放大衝突,並將代價轉嫁給整個公共環境。

惡意無法完全杜絕,但它是否能成為低風險行為,取決於旁觀者的選擇。拒絕附和、拒絕嘲諷、拒絕將不公平視為常態,或許無法立刻改善一切,卻至少能守住一條底線。

而這條底線,並不是為了某一個人,而是為了我們仍然希望存在的公共討論本身。

在二二八悲劇事件中,本省人與外省人都可能置身於某種縱容為惡的社會機制中,只不過,國民政府/外省人的一方,擁有更強大的武力值,乃至名目上的宰制權利,所以造成的傷害應該也更大。當然,這也就鑄下了長期的省籍情結與某種程度的仇恨。這種仇恨的惡果,除了由整體社會承受外,現在的外省人可能承受較多,而也因此更容易產生反彈性的不滿情緒。尤其是外省人如果只接受我群主觀認定的恩怨值;或者認為自身不必為父祖的作為承擔後果,這種不滿情緒就會更強烈。

無論責任歸屬如何,情結、仇恨或不滿情緒,都可能轉化為某種社會機制,讓惡得以發生與開展。而社會就得承受不良後果。

我贊成持續追求轉型正義,以徹底消弭族群之間的隔閡、仇恨。但是,同時,如何拆解可能存在的縱容為惡的社會機制,可能是更重大、更有積極意義的努力方向。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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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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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 13:28

這篇文章有這句話:在高度陣營化的政治與認同議題中,縱容為惡的現象尤為嚴重。對「自己人」的惡行,人們傾向寬容;對「他方」的失誤,則傾向放大。

依據上面這句話請版主回答以下問題,版主一系列文章為何一面倒批判國民黨卻不批判民進黨縱容台積電變美積電可能是受美國菁英階層收買的變相賣台行徑?版主為何不批判美國數十年來尤其現任川普政府對各國尤其台灣的霸道行徑?版主為何不批判台獨政客縱容某些媒體例如自由時報散播中華民國接收台灣沒國際法依據的假歷史?版主還認為二戰日軍侵華是"有一絲善意"嗎?版主為何執意把中共極權與中國歷史傳統畫上等號來汙衊自己祖宗?版主為何配合某些老台獨偏激份子炒作現在台灣年輕人根本已不在乎的所謂省籍情結問題?

版主可以一如既往不回應以上問題,如同自由時報捏造諸多歷史謊言早已被駁斥卻仍一再重複已被反駁的謊言,反正總有一些人不用大腦願意聽信早已被駁斥的謊言,最後一個問題,版主如此賣力重複已被反駁的謊言到底為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