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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30 13:25:39瀏覽7603|回應18|推薦73 | |
國民黨對王金平黨籍存在假處分抗告案,遭高等法院合議庭裁定駁回,理由為:王金平的利益應優先於國民黨而受保護。 我們要請問法官: 1.司法公正則平民百姓蒙利,這是真理,司法被王金平關説侵犯,王金平的個人利益,能高過於司法獨力、司法公正的全民利益嗎? 2.王金平的利益應受保護,國家司法獨立難道就不應該受保護嗎? 王金平個人利益擺第一,國家司法獨立不重要,王金平利用特權在關説做破壞司法體制的事,卻要去保護他,這是何等荒謬的判決理由,台灣司法已死,司法被王柯關説「弄」死。 立法院長為在野黨黨鞭的司法案件關說法務部長和高檢署檢察長,司法貞操被王金平蹧蹋殆盡,公信力已無,司法已破產。 社會普遍存有的「有權判生,無權判死」觀念將更牢固,人民百姓將不再信賴這個國家司法,司法獨立性遭到干預,司法公信力已蕩然無存,難道不該去捍衛司法? 王金平真的如此重要?立法院沒有王金平不行,無法運轉?中華民國沒有王金平當立法院院長,會亂、會倒?所以天大地大,全台灣只有王金平一人最大,王金平個人利益可以高過於國家司法獨立、公正的利益? 民主進步國家社會,沒有誰不可被取代,除了落後的共產國家北韓等,如法官認為立法院不能沒有王金平,但王金平總有一天會下台、會老、會不在。請問未來沒有王金平的立法院,豈不要關門?沒有王金平的台灣,豈不如柯建銘所説:死定了,那這個國家有問題,只能原地踏步在空轉,離民主進步國家之路尚遙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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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