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荒謬的高院判決理由
2013/09/30 13:25:39瀏覽7446|回應18|推薦73

國民黨對王金平黨籍存在假處分抗告案,遭高等法院合議庭裁定駁回,理由為:王金平的利益應優先於國民黨而受保護

 

我們要請問法官:

 

1.司法公正則平民百姓蒙利,這是真理,司法被王金平關説侵犯,王金平的個人利益,能高過於司法獨力、司法公正的全民利益嗎?

 

2.王金平的利益應受保護,國家司法獨立難道就不應該受保護嗎?

 

王金平個人利益擺第一,國家司法獨立不重要,王金平利用特權在關説做破壞司法體制的事,卻要去保護他,這是何等荒謬的判決理由,台灣司法已死,司法被王柯關説「弄」死。


立法院長為在野黨黨鞭的司法案件關說法務部長和高檢署檢察長,司法貞操被王金平蹧蹋殆盡,公信力已無,司法已破產。

 

社會普遍存有的「有權判生,無權判死」觀念將更牢固,人民百姓將不再信賴這個國家司法,司法獨立性遭到干預,司法公信力已蕩然無存,難道不該去捍衛司法?

 

王金平真的如此重要?立法院沒有王金平不行,無法運轉?中華民國沒有王金平當立法院院長,會亂、會倒?所以天大地大,全台灣只有王金平一人最大,王金平個人利益可以高過於國家司法獨立、公正的利益?

 

 民主進步國家社會,沒有誰不可被取代,除了落後的共產國家北韓等,如法官認為立法院不能沒有王金平,但王金平總有一天會下台、會老、會不在。請問未來沒有王金平的立法院,豈不要關門?沒有王金平的台灣,豈不如柯建銘所説:死定了,那這個國家有問題,只能原地踏步在空轉,離民主進步國家之路尚遙遠。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i16886&aid=8764632

 回應文章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樓下的
2014/07/09 17:38
你該去看醫生,。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無能馬
2014/07/09 15:07
不要臉又無能馬下台後必須接受審判,如此民怨才能平,(lina0601@yahoo.com.tw)

慌張
等級:1
留言加入好友
2014/01/05 06:10
尊重法官的判決,不等同認同法官的判決理由.也希望這些法官,多多參考各方論述,去釐清自己的 辯證方面是否有問題,如果都不去更新自己的思維,恐龍法官的名稱將做實.

mike
2013/10/02 12:50
台灣民主了 不是國民黨能一言堂了 ㄏㄏㄏ(qwe789483@yahoo.com.tw)

包子的爸
等級:2
留言加入好友
2013/10/02 11:57

違反黨規還造成黨的名譽損失,被撤銷黨籍,還要交付法院裁決,本身就是一件很奇怪,不合理的事.如果你今天違反公司規定也造成公司損失,而被開除,還需要交付法院裁決嗎?公司沒有告你求償就很謝天謝地了.今天證據已經擺在眼前,就是有關說,這樣還可以黑講成白的,還有一大堆的支持者硬要打著正義的旗號,講司法正義,怎樣又怎樣的,前面的邏輯根本就不對了,後頭卻要昧著良心支持關說者,而且還比別人兇,並不是所有的台灣人都是不講是非的!!


掛號信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2013/10/01 22:41
不知所云。一邊高喊相信司法,ㄧ但判決結果不如己意,又詆毀司法,看不懂判決內容是否該多看點書,而不是抱怨,二審都維持相同意見,你真以為自己比六位法官更懂法律?
ㄚ部拉(chi16886) 於 2013-10-01 23:32 回覆:

立法權可以去侵犯司法權而受保護?

 


言普世價值的裁定【聯合報黑白集】?

2013.10.01 02:17 am

 

每遇司法判決或裁定,「尊重司法」就成了口頭禪。

其實,國民必須「接受」司法之判決與裁定,這是民主法治的遊戲規則;但司法能否受到國人「尊重」,仍要看司法裁判的品質。如果一律「尊重」,即可廢除上訴及抗告之設計,而司法亦可不受公評了。

國民黨抗告案被駁回,其實高院合議庭在上周四開庭時已透露了心證。

一、合議庭說:「司法關說的是非對錯是普世價值,不在本案審理範圍。」合議庭既稱司法關說的是非對錯是普世價值,卻拒絕說明究竟是「是?非?對?錯?」。 但合議庭既拒絕介入本案兩造的「是非對錯」,又豈能盲目認定雙方的權益損失應據何種比例原則加以保護?法官不問「普世價值」,難道不怕摧毀了「是」與 「對」的一方,卻袒護了「錯」與「非」的一方?

二、合議庭既稱「司法關說的是非對錯是普世價值」,則豈宜介入一個政黨因「普世價值」而發動的黨紀處分案?難道法官是太上黨主席?

三、合議庭又稱:「政治的事要政治解決。」此一觀點,其實與當年台北地院在邱彰案所說「司法不干預政治,撤銷黨籍是政黨內部之事」儼然是異口同聲;但如今合議庭的裁定,卻是「司法干預政治」,不啻自批其頰。

合議庭認為,王金平若不能保全其「暫時狀態」,立委任期一過即無以回復其權益;但基於同樣的道理,國民黨倘不能以撤銷黨籍免去王金平立委及立法院長的身分,本屆立院任期一過,國民黨又如何回復其損失?重王金平之「私權」,而輕「普世價值」,道理何在?

合議庭拒絕對司法關說的「普世價值」作出主張,卻在實際上造成了一名司法關說者留任立法院長的現實。此種裁定,或許不得不接受,但如何令人尊重?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2013/10/01 21:05
以前有人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後來又有人說法院是民進黨開的,看來都錯了.原來法院是他王家開的.判決誰輸誰嬴,無關重要,但這判決的理由....唉,除了嘆氣,還能說什么?

古非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3/10/01 13:05
台灣的是非不分、、麻木理盲、荒謬絕倫已不僅在於一般庶民而竟已悲哀直通到了高院法官層級,這國家算是完了!還有誰能救之?

mike
2013/10/01 12:23

你不懂法律請閉嘴 這只是私權的暫行判決 結果是另一回事

你們有沒有去過民事庭阿

(qwe789483@yahoo.com.tw)

植物(晴晴--好可怕)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果然是恐龍法官!
2013/10/01 12:18
王金平的利益應優先於國民黨而受保護

果然是恐龍法官!

她(們)的理由應該是:王金平的利益應優先於國民黨的利益而受保護。

問題是:國民黨其實不是在保護黨的利益,而是在捍衛司法的獨立,這是全民的利益,這才是最優先要受到保護的!!!

很遺憾!連身為司法人員的法官都不知道要捍衛司法的獨立超然。

頁/共 2 頁  回應文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