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寫好一篇應試作文 公職考試的國文,通常都要寫一篇作文,由於受限時間,難以縝密構思、字斟句酌,對不常習作的人,是一種考驗。 依照《閱卷規則》第25條規定,作文評分項目分:旨意詮釋、見解、文詞、結構、書法標點及試卷整潔等五項,若能掌握這五項評分項目,或許可以寫好一篇應試作文。 一、旨意詮釋:作文伊始,不妨將題目多唸幾遍,一面唸、一面思索如何審題。按審題重點,在理出題目的中心思想,並依此進行多元思考,逐次推演、歸納,最後形成「腹稿」,再來動筆。近日,有所謂「引導式作文」,即由命題者先敘述一段文字,其目的就在協助應試者審題,不致於因誤解題意,而有「差之毫釐、失之千里」之憾。 二、見解:見解是作文的骨幹,旨在了解應試者對問題的看法,尤其是「論說文」,能否言之成理、持之有故,是成績的關鍵。惟公職考試的作文,率與時論有關,平時應蒐集資料,並詳加研讀;當對某個問題,累積相當認識後,寫出來的作文才能與時事配合,進而切中題意。 三、文詞:從修詞觀點而言,好作文要符合高雅、生動、通順三要件。文章高雅,就得「避俗」;避俗之道無他,要勤於閱讀、累積辭彙。文章生動,要懂得單句、對句或排句等句型的交互運用;惟駕御這些文字,必須勤於寫作,才就能領悟個中道理。文章通順,必須善用連接詞,只要勤於讀書,培養「出口成章」的能力,定能使文章通暢無礙。 四、結構:為文有「起、承、轉、合」之說。所謂「起」,乃文章的起頭,起頭可援引名人名言,可解釋題目意思,可道出重要性。所謂「承」,乃就首段旨意加以發揮,可指出原委,可舉證說明。所謂「轉」,乃論述題意的道理,並提出個人見解。所謂「合」,即總結全文之意。 五、書法、標點及試卷整潔:字體端正可占些便宜,若無法寫出一手好字,只要不過份潦草,應無大礙;唯不宜有太多的錯別字,凡沒有把握的字,寧可使用相近文詞,不要隨意湊合。至於標點符號,也不可忽略,尤其不要通篇僅用逗號及句號而已。 本人自許為「公文達人」,本不宜「撈過界」,惟作文與公文有雷同之處。若以四段作文為例,作文首段類似公文的「主旨」,應力求簡明扼要,只要能將問題「點出來」即可;次段類似「說明」,可就事實、原由及問題等,加以敘述;三段類似「辦法」,可就首段點出的問題,論述其道理,並提出個人意見或主張;此外,作文多一項結論而已。 對不常習作的人,將公文結構應用在作文裡,腦袋就不會空空如也,臨場也不致於蹉跎時間,不知從何寫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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