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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6 10:19:14瀏覽11719|回應3|推薦8 | |
104年地特四等 假設臺東縣政府為拓展資訊教育,函請教育部補助104年度資訊教育經費,案經教育部於104年4月10日教資字第1234567890號函復,同意核定補助經費五十萬八千元,並請於年度內支用後,將執行情形檢附相關資料核銷。嗣經該府依104年度教育計畫分別辦理「資訊教育訓練」、「資訊器材增設汰舊換新」、「提升資訊等級」及「配合影音媒體頻道擴建計畫」等,實支四十八萬三千元。試擬臺東縣政府致函教育部,彙報上開資訊教育補助經費執行情形,檢附補助經費收支結算表、成果報告表等相關資料辦理核銷,並請同意結餘款納入該府教育基金,免予繳回。 檔 號: 保存年限: 臺東縣政府 函 地址: 受文者:教育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00年00月00日 發文字號:○○○字第000000000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主旨:檢陳本府104年度資訊教育補助經費執行情形、收支結算表及成果報告表等相關資料,請准予核銷,並請同意結餘款2萬5000元納入本府教育基金,免予繳回。 說明: 一、本府為拓展資訊教育,於本(104)年0月00日以○○○字第00000000000號函請補助104年度資訊教育經費,案經鈞部於104年4月10日教資字第1234567890號函復,同意核定補助經費50萬8000元,並函示於年度內支用後,將執行情形,檢附相關資料核銷。 二、本府自本年5月份起,依104年度教育計畫分別辦理「資訊教育訓練」、「資訊器材增設汰舊換新」、「提升資訊等級」及「配合影音媒體頻道擴建計畫」等工作,除提升部分教育機構資訊設備器材,有益於資訊教學外,並鼓勵縣屬各國中小學參與資訊應用相關競賽;其中,本縣OO國中參加鈞部舉辦之本年度「全國中小學教師自製教學媒體競賽」,獲得優勝成績。 三、鈞部所補助之經費,截至目前為止,實支48萬3000元,尚結餘2萬5000元,由於所賸有限;再以年度尚未結束,計有少數維護費用及雜支尚待報核,請准予同意將結餘款納入本府教育基金,免予繳回,俾便後續應用。 正本:教育部 副本: 縣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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