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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遊受氣記:為了一千泰銖的公道
2010/07/21 07:52:20瀏覽4219|回應1|推薦28

泰國遊受氣記:為了一千泰銖的公道(代家人張貼)

  本人和家人一行共十人於8/12~17參加東X旅遊「泰美妙樂園SPA六日遊」,第三天在Golden Sea住宿,當日下午四點左右帶小朋友到飯店二樓露天游泳池遊玩,我剛到打算坐在池邊的露天塑膠躺椅上看小朋友戲水,才一坐下,沒想到整張椅子突然拆解,椅背落到一樓,幸好沒有傷到人。而本人面對突如其來的變故,整個人摔在地面,屁股重擊地面。

  我們請飯店人員來處理,並找隨團的地陪來幫我們翻譯,沒想到飯店以「使用一年多的塑膠躺椅還是『新品』的理由」,要求我們賠償2800泰銖。我們認為這張露天的塑膠躺椅已經日曬雨淋年餘,光外觀就很舊,而且清瘦的我還重摔在地上,萬一我受傷了怎麼辦?沒想到飯店的說法是「如果旅客受傷,飯店就會賠償給旅客,但這次旅客沒有外傷,不算受傷,所以旅客要賠錢給飯店。」

  經過地陪溝通後飯店仍要我們賠償2000泰銖,後來同行會說英文的親戚再前來溝通後,飯店仍堅持要要我們賠償1000。而且飯店還威脅我們要叫泰國警察來抓人,我們在外地人生地不熟,只好付錢。

  當時,隨團的導遊陪其他客人去按摩,事後也未協助此事。我們因此事而整個行程充滿怒氣,而我因屁股重坐地面,也一直隱隱作痛。當天所有的過程,包括破舊的塑膠躺椅、溝通的過程皆有拍照,也有請飯店開立賠償收據為證。

  回台後,我們向東X旅遊說明原委,請求協助此事申訴,該公司稱隔日必定會回電處理,結果就沒有下文了。

  全家首次出國旅遊,沒想到遇到這件不合理的事情。在泰國委曲求全,回台反映卻被置之不理。今將此事反映,懇請協助。

----------------後記-------------

以上是我的姊姊和姊夫家族共十人於去年到泰國旅遊的真實事情,返台後家人跟東X旅遊聯繫多次被置之不理,後來投訴品保協會後,該東X公司的一名經理有回電一次,只說他沒有權限,如果「下次」再買該公司的旅遊產品時,可以找他會有優惠折扣……。

然後,品保協會Email給家人一封「開會通知」,郵件內容寫著:

台端申訴東X旅行社,因飯店塑膠躺椅毀壞衍生糾紛,經電話協調,雙方無交集。本會訂於98年10月1日下午16:00於本會召開協調會,開會通知如附件,敬請查照。承辦人:王專員02-2506XXXX。

因家人住在鄉下,上班時間大老遠到臺北開會並不方便,我也工作在身,沒有人可以出席。因為該封「開會通知書」有一條「本會召開調處會以一次為限,開會當日如當事人逾30分鐘未出席,則結束本次調處會,申訴人請另循管道處理。」

我們希望可以更改協調時間無效,既然品報協會擺明要我們「另循管道處理」,因此,陳情信再寄到一個泰國觀光局臺北辦事處(http://www.tattpe.org.tw/),這個組織很快跟我們聯絡,但是一樣說他們只能轉述我們的情況和需求,並沒有公權力。我們的需求很簡單,返還給我們飯店強收的一千元泰銖即可。後來,我們又收到一封轉寄的信件,全是泰文(最下圖),當然我們看不懂他們寫些什麼。而辦事處也認為他們已經「完成所託」,轉述我們的需求了,又說飯店願意返還一千泰銖……,結果,11/7我們把匯款銀行資料Email給那家飯店之後,至今再也沒有下文了……

為了想爭個公道,為了一千元泰銖,結果最終仍被漠視而不了了之,我們的經驗是除了再也不找東X旅遊、最好相信「便宜無好貨」這個觀念, 還有這輩子再也不要入住Golden Sea飯店之外,我們別無他法。本想爭個公理,結果除了爭到一肚子氣之外……唉~

最上圖:就是這把椅子,一坐就拆解壞掉,飯店要求入住旅客要賠償。

中圖:請飯店開的收據(本來開的收據是3000元)。

最下圖:辦事處轉寄來的那家飯店的泰文文件(我們哪看得懂是寫些什麼,駐台辦事處也無法幫忙翻譯)。

( 休閒生活旅人手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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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遊受氣記:為了一千泰銖的公道
2010/07/30 11:04
看來去東南亞旅遊還是要小心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