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0/06/27 08:30:51瀏覽4781|回應11|推薦68 | |
林美芬:女、五官端正、皮膚白皙、眼睛大大的、靈利中稍帶迷糊,稍具姿色,跟林志玲比算中等美女,身材嬌小但穠纖合度,屬於可愛型,全身最美的地方是她纖纖玉手。 世新三專編採科畢業,算是「正」科班出身,那年二十歲、暑假剛畢業,任中國晚報記者,月薪五千有找。 林美芬小我六歲(所以現在也並不年輕),從國小、國中、高中到世新,都是我學妹,就住我家後面,相隔不到五十公尺,是鄰居,也是學妹。 是鄰居,也是學妹,加上她年輕的姿色,我不照顧她,誰照顧? 我把寫好的稿子,包括專訪,全給她。 晚上,林美芬:「學長,能不能載我去台中報社交稿」 不拍照、跟我要稿 子、還要我騎機車送你去台中,換若別人,我大概會說:「你幹麻不乾脆在家睡覺就好?」 第二天,她上了頭版、二版,幾乎全包了,那是總結了各報之大全。可能是中國晚報有史以來稿質、稿量最好的一次。 這條新聞,整整跑了一個多月,林美芬印證了「熟讀唐詩三百首、不會做詩也會吟」的古訓,每天抄各報的稿、用各報剩下的照片,還有她自己拍的,抄了一個多月,漸漸的,她開竅了,至少抓得住寫稿的重點,尤其她第一次把自己寫的特稿(記者評論新聞事件的稿子,但得寫出新聞面沒有的東西,加上個人意見),拿給我看時,雖寫的零零落落,但我知道她過了這一關。 就在這一個月,我到那,她跟到那,她去那我送到那,讓我急的是,一個月形影不離,我卻連她的手都沒碰過,這不是我工夫差,而是在那民風閉塞年代,男女走在街上手牽手,是很容易被路人指指點點的,除非是新婚夫妻。 林美芬不僅保守,而且最遭我討厭的一點是,她不喝酒,完全沒有下手機會。 不過,一個老前輩曾說過,一個好記者,一定要突破各種防線,找到內幕。 我也相信,只要目標明確,就有辦法達成。 她不喝酒,我喝,只是那時我酒量並不好。 那天晚上,張健心血來潮,找來王琤在辦公室裡吃消夜,林美芬當然也在,王琤對我能拍到當時教育廳長黃昆輝參加學生公祭時拭淚的獨家照片,當著張健面前大肆表揚,認為孺子可教,說得我屁股一直往上抬,就喝開了,兩人對幹一瓶大高梁,一直喝到深夜,喝得我吐了。 載林美芬回家的路上,醉得看不清路,也握不穩機車,在路上幾乎「蛇行」,而且一路吐,林美芬看這情形實在不行, 改由她騎,她怕我睡著了,從機車摔下去,叫我「抱緊她」。 哈、哈、哈,王琤,謝謝、太謝謝您了。 |
|
( 創作|連載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