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九月五日的新聞:
新竹縣新豐鄉二百多年歷史的大廟財務課長陳楠,涉嫌拘禁卅四歲
邱姓婦女長達十日,期間並將邱女扒光衣服,鎖在空屋內,只要邱女
手機一響,就飽以老拳,或以假陽具凌虐,曾有一天多達八次,讓邱
女全身是傷,所幸邱女趁機逃逸,向警方報案。
這條新聞是這樣跑出來的:
●八月廿七日下午即接獲邱女家人來電,說起這件性侵案,為了慎重
起見,先與邱家人約在議會附近見面,向議會借了間辦公室,邱婦詳細
說出這起駭人聽聞的性侵案,我立
即請警察局長抽空至議會直接與被害人家屬了解案情,
害人出八月卅一日到警局做筆錄,
我一面拍照、一面採訪。
原本與警方說好,他們一動,立即搶先發稿,以免走漏風聲,所幸
多年經驗,知道警察一向靠不住,得知警方申請搜索票後,
,決定提前出手,並與特派、張阿念慈研究如何配合。
為了不打草驚蛇,尤其是個個精如鬼的同業,決定以守株待兔方式,先想
辦法拍到嫌犯照片再說,一大早與張阿念慈裝成遊客(原本是想喬裝
成情侶,念慈不肯,她說要喬裝成父女,我不肯)趕往該廟,沒發
現陳嫌,改往陳嫌住處與拘禁邱女處拍照,中午十時許,折回池和宮
,發現陳楠座車,我與念慈守在廟口,決定跟他耗上了。
由於天氣炎熱,不惜血本,帶念慈到廟旁雜貨店買冷飲,念慈有一
搭沒一搭與老板打聽陳嫌風評,正說著老板手一指:「喏,那個就是
陳楠」,我們兩個二話不說,拿起相機先拍,念慈一個箭步跑到我面
前,故做撒嬌說:「要拍好喔」 (要不是正忙,只好壓下快吐的衝動
),所以拍到警方搜索陳楠座車的照片一角,會一再出現張阿念慈,
比著V的蠢樣,我們兩個就這樣你拍我,我拍你,在陳楠與員警都沒
發現的情形下,逐漸接近陳楠座車,機不可失中,兩人快門沒停過。
當天特派一再叮嚀做好保密工夫,以免多日心血毀於一旦,下午近五
時,接獲警察局局長室秘書電話,說是局長交代一定要通知我,刑警
隊已開始動了,媽的,來這套,這是緩兵之計嘛,我也故意說:「好
,有帶到人一定要通知我。」,對方:「一定」,欺我是菜鳥?
直到晚間十時許,特派叫我出去打聽有沒有同業有沒嗅出什麼味道?
一切風平浪靜,
,晚間十一時許,接到縣
府秘書電話,指稱某報記者帶著他的特派來竹北喝酒,問我要不
要過去,電話中我隱約聽到警察局長聲音,立即問秘書:「
局長也在? 」,「對,剛來,你要不要過來」,「好,等一下過去
」
掛完電話,立即打給局長:「你是兄弟就別亂說,別出賣我」,「
不會啦」「保證? 」、「保證」,全新竹都知道我跟那個同業
不合,掙札著到底要不要去,後來打電話給秘書:「你們喝多久了?
」,「從晚上八點喝到現在,大家都快醉了」,哈,太好了,心想:
「你慢慢陪長官喝酒,明天保證讓你帶著宿醉追我的新聞」,這是這
條獨家最佳附帶娛樂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