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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21郝市警取締自由廣場野草莓學運的荒唐劇,那冷風中的冬至夜晚
2009/01/16 03:11:55瀏覽2425|回應0|推薦4

12/21郝市警取締自由廣場野草莓學運的荒唐劇,那冷風中的冬至夜晚

 

引用文章台灣人權日只有1210一天,1211凌晨四點馬警偷襲自由廣場的圖博人和野草莓學生(初稿) 

    關心野草莓學運2個月,真是增長不少法律常識,從集遊法、憲法、國家安全局特種勤務實施辦法、監察法,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廢棄物清理法、警察職權行使法,還有農村再生條例。

    也知道11月初是期中考、1月中是期末考。

    話說12/21郝市警取締野草莓學運的荒唐劇,看官網新聞:

今晚警方將到自由廣場「清除」野草莓 20081221 星期日

野草莓官網http://action1106.blogspot.com/2008/12/blog-post_7195.html

  今日下午一點,中正一分局的警員再次來到野草莓於自由廣場的現場,並且出具告示,說明野草莓違反的是「交通道路管制條例」,預定於今晚二十四時予以清除。
  事實上,野草莓是一場「集會行為」,而非如警方取締的「路霸」。在這一方面,警方也未出具野草莓為「路霸」的具體事實,未曾負擔對野草莓的舉證責任。警方似乎是曲解了「交通道路管制條例」的意思,使用了一個不正確的法條來規範野草莓的行為。目前唯一能夠宣稱野草莓「違法」的法律,就只有中華民國的「集會遊行法」而已。
  在此,野草莓的同學感到不解:為何警方需要用一個無相關的法條,來取締或清除野草莓的布條、看板等物件,卻沒有用「集會遊行法」來宣稱野草莓是「未經核可准許的集會行動」?因此,野草莓向大家呼籲:請大家於今晚二十四時,到自由廣場的現場聲援野草莓的行動,並且讓我們一起來聽聽看,警方對於他們為何使用這個法條,會做出什麼樣的解釋。

        有了12/11清晨四、五點野莓在廣場被優勢警力突襲財物抬離人的氣憤,12/21就去守護一下,當然這警察之前一直都用什麼勸導單亂盧野草莓很久了,那晚廣場連教戰守則都準備好了,還透過主播現場網路放送。

    那一晚也是冷風很冷。冬至ㄟ。

    好在警察提早來了,因為太冷,好人要搭小帳蓬禦寒,晚上1050分,警察透過內線呼叫來了20來人,經過廣場學生的拒法力爭,和守護公民的抗議,那一晚警察回去了,應該是拿不出野草莓學生要的異議書並紀錄,看以下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9條,看這些警察怎麼執法,不敢寫異議書ㄟ,因為你在看第30條,可以申請國賠喔,如果事後確定警察違法行使職權,那警察就麻煩了,所以那一晚警察又開了一張勸導單就走了。

法規名稱:警察職權行使法 (民國 92 06 25 日公布 )

http://db.lawbank.com.tw/FLAW/FLAWDAT0201.asp

第四 章 救濟 29   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警察依本法行使職權之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警察行使職權時,當場陳述理由,表示異議。前項異議,警察認為有理由者,應立即停止或更正執行行為;認為無理由者,得繼續執行,經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請求時,應將異議之理由製作紀錄交付之。

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因警察行使職權有違法或不當情事,致損害其權益者,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30   警察違法行使職權,有國家賠償法所定國家負賠償責任之情事者,人民得依法請求損害賠償。

    看看守護的公民舉牌抗議

公民和學生群起異議

    看看冷風中監守崗位的野莓主播搜證直播     還有搜證錄影的野莓妹妹 

    其實,在廣場靜坐的野莓要守夜是很辛苦的,不只不好睡、風大又很冷,碰到下雨的話還有隨時會來亂的警察。

    警察來亂過之後,有人拍照我拍他。

     一直記得1221是冷風中的冬至夜晚,因為,那一晚,晚間七點時,野莓主播davy,突然說想吃甜元宵,害我也想吃,為了留下記錄1221郝市警取締野草莓學運的荒唐劇,不能回家煮就去買,本著對helloadam的愛屋及烏,我要去買元宵給davy吃,在冷風中的夜晚,讓davy感動到我的熱情,可惜,自由廣場方圓兩公里沒有賣元宵的,從南昌街找到杭州南路找到南陽街、西門町,最後竟然要找到萬華的觀光夜市,不過這卻是一家很出名的阿猜嬤湯圓,就這樣兩碗元宵買了一個小時,回到自由廣場後,遍巡不著davy主播,我只好自己吃了兩晚好吃的阿猜嬤芝麻元宵,在冷風中的冬至夜晚。科科。

 

    那一晚,自由廣場的國際公認政治難民的在台圖博人,還在守夜要身份證。

這之後,轉進野莓之家的野草莓,還印了應付行政濫權的郝市警的自保自救小卡片,對要人權自由抗議的,很實用。   

對了,發現民間司改會這一篇陳情書真精彩,道盡野草莓學運的緣起及初衷,〈致監察院 警政及國安單位於陳雲林來台期間之違法濫權行為 檢舉暨陳情人民書狀 20081124http://www.jrf.org.tw/newjrf/RTE/myform_detail.asp?id=2319,就等說過「監察院要辦大案,別查人民陳情的小屁屁」的王剩人,什麼時候才要給野莓這年輕一代台灣人一個回應和交待。 

引用文章集會遊行法哪裡違憲!?集遊惡法修法聯盟 &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引用文章王卓鈞根本不配做警政署長,下台,你的警察毀損、沒收人民拿的中華民國國旗,違憲,還警察違法刑法,罪加一等,這些警察不懲處,再來要談刪除警政署的預算

引用文章1210世界人權日下午2:00去警政署問署長:為什麼不可以?街頭紀錄者集體採訪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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