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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草莓學運緣起於2008年11/4,和1106圍城及圓山衝突都無關,不管藍綠,無關統獨,就是要台灣有人權民主
2009/01/19 23:39:56瀏覽1307|回應2|推薦3

野草莓學運緣起於200811//4,和1106圍城及圓山衝突都無關,不管藍綠,無關統獨,就是要台灣有人權民主 

引用文章陳雲林來台的第一天,CoffeeShop11/3【㊣暴力,我嚐到了--來自中華民國的警察!】

引用文章尋找野莓主播屋,存續野草莓的真心,莫忘初衷~記野草莓學運(之一初稿) 

    野草莓學運緣起於200811//4,和1106圍城及圓山衝突無關,不管藍綠,無關統獨,就是要台灣有人權民主。

    不過之前一直用1106圍城及圓山的衝突來嗆野草莓學運的,先看看http://takayukiroom.blogspot.com/2008/11/20081106-3.htmltakayuki這篇〈2008116日夜晚,台灣回到三十年前戒嚴時代(三)圓山武警惡行全都錄〉的影音,110612點過後從行政院1106學運現場去圓山現場看,那一夜警察驅離抗議民眾,警察根本是「殺紅了眼」在胡搞,我見證到圍觀人民都退出到現場旁的公園和在民族東路上看看事件的人,都心很恐懼,因為警察幾乎看到周圍有人,就恐嚇就想打,警察可以集體挑釁民眾,民眾若抗議,就被警察拖進去,我在現場感受到,真是它馬的暴警,我是真的很想不管什麼稅都不想繳了,繳稅養暴警嗎 ?!這一篇會mail給友人,我是暴民嗎?不是,但我在1106圓山抗議衝突現場,深切感受到國家警察暴力。 

野草莓學運緣起於200811//4,和1106圍城及圓山衝突都無關,看李明璁在PTT版的緣起和台灣人權促進會20081104新聞稿「抗議馬政府向中國人權低標看齊」 

此應該為在PTT版的野草莓學運緣發起文~~
抗議警察暴力!捍衛自由人權!  by 台大社會系助理教授  李明璁

113開始,中國海協會代表團來臺與政府簽署各項協定,同時在臺北各處,就陸續出現警方藉「維安」之名,對各類以和平方式表達不同意見者,進行粗暴的盤查、損毀、沒收、禁制、拉扯、驅離甚至拘捕。絕大多數遭致警察暴力相向的民眾,根本不曾靠近陳雲林人身,有的市民甚至只是路過、停留或單純拍攝記錄,即遭受上述對待。透過媒體畫面傳送,我們驚覺事態嚴重這已經不是維安有否過當的技術問題、更不只是政黨認同選擇的問題,而是暴力化的國家公權,對市民社會的嚴重挑釁和侵犯。所有彷彿戒嚴、罔顧自由人權與民主價值的管控鎮壓,連執政黨的國會議員都質問行政院長;卻只見身為最高責任主管的劉揆,仍在輕佻地詭辯和推責。實在令人既錯愕憤怒,又深感羞辱和不安。
我們不禁要問:難道要強化兩岸經貿交流,也必須透過降低臺灣的民主自由程度、以達成與中國同樣極權統治的水準嗎?才不過短短幾天,臺灣人民好不容易匍匐建立的民主自由體制,在滿城的警力、威嚇的氛圍與強勢的防堵中,幾近崩解。我們政府,在如同警察國家的武裝保護裡,自我陶醉於「歷史性儀式」的想像、與酒酣耳熱的輪番大宴中。於此,憲法所保障人民的自由言論與行動權利,完全地被擱置、甚至忘卻。

因為多數的強勢作為根本違憲違法,無怪乎鏡頭前沒有一個警察能理直氣壯說出,他們根據何種「法律」,執行這般上級交待的勤務。警察原是保護人民的公僕,如今在這政府由上而下的嚴峻要求中,競相成了限制與懲罰人民表達意見的打手。我們無意歸咎個別只能服從上命的員警,相對的,我們嚴正要求下達此一惡令的政府高層,必須負起最大的政治責任。

我們只是一群憂心臺灣混亂現況與未來發展的大學教授、學生、文化工作者和市民,在沒有任何政黨與團體動員及奧援的前提下,十一月六日(四)上午十一點,將自發性地集結於行政院大門前,以「著黑衣、戴口罩」作為沈痛抗議的象徵,並牽手靜坐至訴求達成為止。

我們的訴求是:
一、馬英九總統和行政院長劉兆玄必須公開向國人道歉。

二、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應立刻下臺。

三、立法院立即修改限縮人民權利的「集會遊行法」。

共同發起人:

李明璁(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藍佩嘉(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劉華真(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雲(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洪貞玲(臺灣大學新聞學所助理教授)
何東洪(輔仁大學心理學系助理教授)
管中祥(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助理教授)
李崇僖(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助理教授)
張鐵志(作家,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後選人)
紀幸妙 (英國約克大學婦女研究中心博士候選人)
紀幸芯 (台南市政府市刊編輯)
陳育青(紀錄片工作者)
林世煜(文化工作者)
胡慧玲(陳文成紀念基金會執行長)
李昀真(臺大社會系二年級學生)
張勝涵(臺大政治系二年級學生)
吳沛憶(臺大政治系四年級學生)
陳柏屼(臺大社會系三年級學生)
陳家慶(臺大法律系三年級學生)
余崇任(臺大社會系三年級學生)
彭維昭(臺大外文系四年級學生)
楊緬因(臺大人類系二年級學生)
李東諺(政大臺史所一年級學生)
王聖芬(臺大中文系四年級學生)
李冠和(臺大政治系四年級學生)
張之豪(市民)

其他名單陸續確認中 

20081104「抗議馬府向中國人權低標看齊」

台灣人權促進會新聞稿 http://www.tahr.org.tw/index.php/article/2008/11/04/619/

2005年第一次連胡會時,人權團體即要求國民黨:「政權可以失落,人權不可以失落。」應該要向中國政府強烈要求釋放政治犯,及改善人權狀況。2008 年,馬政府上台後,強調與中國的對等交流,然而,所謂的「對等」,竟是降低台灣的人權法治標準,來迎合中國。近日,中國特使陳雲林來台,國民黨政府正是以中國的人權標準,來對待台灣的抗議民眾。

列舉馬政府種種降低人權標準的粗暴作法諸如:淨空高速公路車道,連媒體隨行車輛,都遭到警察以「逼車」方式強行要求離開;禁止民眾在公共場合舉國旗;禁止民眾在公共場所說「台灣不是中國的」;民眾在圓山附近手持DV拍攝被警方帶走;民眾想要施放印有「黑心」圖樣的氣球被警方制止;民眾騎機車懸掛支持西藏獨立的「雪山獅子旗」,被以「違反集會遊行法」的理由,禁止通行並將人直接從車上架離………

大法官曾表示:「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憲法第十一條有明文保障,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因此警察在執行勤務時,不僅有義務對表達意見的人民給予適當保護,更應該協助人民行使表達意見之自由。然而,台灣警察在面對人民行使基本權利時,卻常是橫加阻擋和壓制。特別是這段期間警方密集地超越了勤務執行的界線及比例原則,嚴重妨害了人民表達意見的自由。這些活生生的人權侵犯實例,無疑對台灣政府自我標謗為「民主自由國家」是最大的諷刺。除了強烈譴責警察執法過當的行為,台灣人權促進會嚴正起民間社團連署,要求:

一、馬總統應該為其出賣三十年台灣人權法治成果、附和獨裁國家,向全國人民公開道歉。

二、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應立刻下台。

三、號召成立義務人權律師團,接受民眾舉報人權侵害個案,做為進一步向國家提出集體控訴的基礎。

四、呼籲在第一線執法的警察同仁們,維護憲法價值是每一個執法者的天職,盲目聽從上級的違法違憲指令,將構成犯罪行為。勿淪為箝制人民基本權利的打手。

五、呼籲立法院立即修正「集會遊行法」。

發起團體: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台灣公民社會社團連署名單(隨時更新中):台大法學院「人權與法理學研究中心」、台北律師公會、台灣勞工陣線、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台灣環保聯盟、核四公投促進會、青年95勞動聯盟、台灣綠黨、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李江卻台語文教基金會、台文罔報雜誌社、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小留學生家長協進會、納稅人監督政府聯盟、GLCA 同志伴侶協會、鄭南榕基金會、外省台灣人協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南洋台灣姊妹會、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台灣女人連線、台灣自由緬甸網絡、台北市上班族協會、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台灣促進和平基金會、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台灣青年公民論壇協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真敢社、亞洲民主台灣青年團、財團法人賴和文教基金會、彰化綠色資源人文保育協會、全國產業總工會、台灣教師聯盟、拓展文教基金會、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七一五宣言」起草人(吳叡人、顏厥安、、陳芳明、李丁讚、徐斯儉、范雲、黃長玲、吳介民、陶儀芬、陳明祺、吳乃德、簡錫堦、黃洛斐、林國明、林世煜)、社區文化服務隊、嗷網路雜誌、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台灣獨立安全基督徒促進會、台灣環境行動網協會、台灣青年逆轉本部、國立臺灣大學濁水溪社、淡水史田野工作室、台灣歷史學會、台北大學青年社、媒體改造學社、台灣創新農業學會、台灣圖博之友會、開拓文教基金會、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高雄縣原住民婦女成長協會、社團法人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歐洲台灣協會聯合會、台大女性研究社、台大大論社、國立台灣大學青澄社、台灣國際醫學聯盟、高雄市NGO工作者工會、台北音樂教育學會、台灣音樂教育學會、台大大陸社、新文化工作隊、臺灣地方學研究發展學會、台灣青年智庫、拷秋勤樂團、台灣羅馬字拼音互助會、客家公益會、六堆原鄉讀書學會、六堆原鄉讀書學會、六堆社、台灣古調樂坊、台中縣鰲峰人文發展協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泰雅爾中會馬武督教會、與媒體對抗網站、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重新教會、環境法律人協會籌備處、女聲電子報、taiwan9Formos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財團法人淨竹文教基金會、地球公民協會、大龍峒文史工作室、FAPA-NY Albany Chapter、六七年級大聯盟、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社團法人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看守台灣協會、台北縣棒球協會、FAPA Europe 、泰雅族民族議會、高雄縣阿蓮鄉數學讀書會、台灣青年公民參與協會、台大環保社、彰化縣兒童藝術協會、台灣聯合國協進會、大腳丫劇團、21世紀憲改聯盟、農村武裝青年樂團、綠色主張工作室、輔仁大學黑水溝社、科技醫療與社會期刊、泰雅爾司馬庫斯部落發展協會、台灣東社(花蓮)、高雄大學蚵仔寮集思社、數位台灣工作室、Taiwan Elite Alliance 優社、北美臺灣客家公共事務協會、桃園縣泰雅爾族部落永續發展協會、Taiwanese Association Of Dayton(目前共計有127個社團連署)

後記: 當然當天事後1106圍城及圓山衝突,證明學運之起事出之正當必然,及1105晚上晶華事件應該也是讓1106在行政院前集結了那麼多學生。

( 不分類不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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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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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討厭警察,但更討厭暴民!
2009/01/21 09:21

是暴警還是暴民,只在你一念之間,在晶華用凶狠的態度強行搜索民眾車輛的不是警察,是那些你們眼中受害的抗議群眾,在圓山潑屎丟汽油彈的也是你們眼中受害的抗議群眾,如果政府懦弱到這樣了,還出來道歉,我第一個要馬英九下台,別再造孽了,也別再自欺欺人了,我必須很抱歉的講,台灣不需要不公不義的組織,還是趕緊消失吧! 

馬英九治國無能,拼經濟走到發消費券這一步,理該覺得歉疚,竟還沾沾自喜,真是不知羞恥!馬政府有很多該批評的地方,但一個已經沒有公信力的組織只會失去批評的正當性,還是算了吧,放手吧,也收手吧。


韋翰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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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草莓沒有政治力介入?
2009/01/20 13:23

顯然那只是部分人的認知,野草莓的主要訴求就是集遊法,在過去民進黨執政時代,藍營以及紅衫軍都批判過,並要求廢除或修改集遊法,只是這群人有出來聲援嗎?一樣的集遊法,過去就沒有人權問題,現在就有人權問題,換了朝代換了腦袋!就因為總統是馬英九?

總之,要說野草莓沒有政治力介入,我是百分之一千不相信!你相信嗎?

雪梨情(chenglee) 於 2009-01-20 14:00 回覆:

緣起於事件   後續各政治立場的人自行關心參與

任何跟政府有關的事都是政治力介入

至於什麼人在什麼時候做什麼事   起因於當下的時地人因素   和這些人之前倒底做過什麼不一定是有相關  

事出必有因    如果不是有1102~1105暴警擾民    不會有野草莓   剛好總統是馬英九   他不應該道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