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8/11/09 22:44:13瀏覽1698|回應3|推薦5 | |
上次穿紅衣的倒扁集會政治活動,我幫在大陸廣州暨南大學教書的老師,收集半個月的聯合報和中國時報的社論,一面倒的立場,看到我好火大。 這一次,從1025之後,尤其是陳雲林來台的新聞和現在自由廣場靜坐學生的新聞,我要看政府說法看看udn,要看不同於政府的監督民意,我看自由時報和蘋果日報,兩報的網站連結,我首頁有推薦連結。 海外華人妳如果在美英法...,妳會發現外電的報導的中立客觀,麻煩告訴我。 看一下今天自由時報那靜坐學生的投書。以下刊載於1109自由時報的讀者投書的自由廣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nov/9/today-o8.htm 反對集遊法的國家暴力 ◎ 謝昇佑 曾幾何時,警察闖入民宅的劇碼、暴力的街頭對抗竟再度上演。難道,解嚴至今,積累不到二十年民主資本,一次陳雲林的訪台就要敗盡? 二○○○年,總統大選完畢,不滿結果的群眾聚集在前總統 二○○四年,又一次總統大選完畢,再度有不滿結果的群眾集聚凱達格蘭大道,甚至包圍總統府,令周遭學校上課都受波及。一樣沒有誇張的警力驅離民眾。 二○○七年,紅衫軍運動,圍城台北,甚至一度緊張到藍綠對峙。還是沒有誇張的警力驅離民眾。 然而,陳雲林訪台這些天,台灣仿若回到從前的戒嚴時期。警察以誇張警力要異議者禁聲。而民眾也以過度激亢的不滿情緒反抗,共同演出一場國家暴力對群眾暴力的實況動作片。在各自指摘對方為暴力起源的背後,其實,一部暗藏戒嚴精神的集會遊行法,才是關鍵。我們試想,如果陳雲林來台之初,執政者不以集會遊行法為憑藉、技術性地阻擾異議者路權的申請;反過來保護異議者言論自由的權利,讓他們可以自由表達其意見、放他們的音樂、搖他們認同的旗幟,讓陳雲林來台之初就看到台灣多元的聲音,或許這些天的「歷史」便不會是暴力相向的悲劇,而是再一次民主勝利的喜劇。 集會遊行法的邏輯其實就像保守時代刑法第一百條一樣,它在民眾集會遊行尚未付諸實行,便先假定集會遊行有不良意圖,因此須先審查核准。荒謬!難道執政者是萬能的天神,可以在人們行動、說話之前,就預知其思想不軌而剝奪憲法賦予個人的基本人權?況且,所謂「不軌」不過是以執政者的利益為判準的判斷。所謂「非法的集會遊行」,可能是極具正當性的官逼民反、揭竿起義的公民自主運動。另方面,廢除或修改集會遊行法並非認同暴力。有些人會疑慮,假如沒有集會遊行法,豈不是縱容社會運動變成暴力。事實上,這兩者一點關係都沒有,因為對於暴力行為的制止和懲罰,並不限於集會遊行當中,而是在日常生活上的各個面向。因此,集會遊行中發生的暴力,或各種違規違法的行動,並非以集會遊行法處理,而是以其他既有的法條作為處分的依據。換言之,現行集會遊行法存在的真正目的,只不過是作為對集會遊行發生前的「意圖」進行審查和規範。難道,這是戒嚴的變形嗎? 我反對民眾以暴力方式表達意見,但更反對執政者以現行集會遊行法,發動壓迫言論自由、宛如戒嚴的國家暴力!年輕人,站出來吧!讓我們一起和平地坐在自由廣場,反對集會遊行法的國家暴力!(作者為台灣大學城鄉所博士生,靜坐中) 我們都在靜坐現場》戳破特定媒體的誤導 ◎ 楊元傑 我不願離開,但四、五個警察架離我,一路推擠把我抬上警備車。雖然心情激動,但我們並不怨恨特定警察較粗暴的行為。 我們抗議的目標就是偽善的官員與不合理的制度,不正當的法條使得官員的命令合法。於是一個命令可以讓他們高枕無憂,加上不用親手沾血,卻讓警民間產生了衝突與仇恨。 六日的下午兩點我抵達行政院的大門口參與靜坐,同學們因為認同理念從各大學而來,即使被強制驅離,但我們繼續集結到自由廣場靜坐抗爭,七日晚上參與人數更激增到一千多人。八日因為下雨遮雨棚容量限制,晚上現場人數約兩、三百人。 更珍貴的是,從第一天到現在所有的運動方向、規劃與決策,都是在場每一位靜坐學生的共識。這樣一個民主的過程,我們不存在特定媒體誤導的「七人小組決策」或是「被政黨利用」,沒有人能片面決定靜坐活動的未來。我們以二十人為一組,所有重要議題,都必須透過在場所有人的討論達成決議,了解每一個人的想法,最後每組代表彙整訊息,做出決策。同時,在場老師們扮演精神領袖的角色,在適當的時機,透過演講激勵人心。 每一個人都是高度自主,所有的行政工作開放任何人參與,討論過程只要和平理性,我們都能傾聽任何意見。一個原本倉促集結的靜坐,成長至今,竟然實現了「審議式民主」的理想。 我們的訴求再簡單不過,就是要求政府修改傷害人權的法令—現行的集會遊行法,並針對迫害集會與言論自由的執法單位,要求他們承擔應有的責任。 我們有道理、有證據,政府卻完全不做任何回應與說明,只有派出行政院秘書長向我們搓湯圓,大眾們如何接受? 自由廣場雖然下著雨,但澆不熄我們對於理想的執著與熱情。感激從各地湧入的物資與人力,同時我們並不認為學生擁有任何特權,更歡迎理性和平的公民們一起加入我們參與討論、學習民主,直到推諉卸責的政府負起責任!(作者就讀陽明大學心智哲學研究所) 我們都在靜坐現場》倒扁的同學也來了! ◎ 林奐怡 這一切,都是從網路開始的! 在YouTube上搜尋「台灣之歌」和「國旗五星旗」所得到的畫面,令我瞠目結舌,簡直不敢置信這是我所認識的台灣。對於兩岸的溝通我持肯定態度。但當國家尊嚴以及我們所引以為傲的言論自由被踐踏至此,怎麼教人不痛心?我認為我必須將不滿的聲音傳達給政府。 一開始我只從報紙上得到「圍城」的活動訊息。即使知道當我走上凱達格蘭大道和濟南路的同時,我就會被貼上民進黨的標籤,我還是去了。但在那裡我只感受到民族主義式的吶喊與對立,以及政治人物們充滿作秀意味的煽情言論。我很清楚這並非我來的目的,我不願淪為政客的工具,更不是我要的社會正義,於是我默默離去。 回家後打開電腦, 這是一堂活生生的民主課程,我曾 我以為在追求社會正義價值的過程中,是必須超越藍綠的。例如我有位同學參加過倒扁,但她也參與了這次的靜坐。請問她是哪一個黨派的呢?很可惜現在社會已經被非藍即綠的二分法所囿限。難道學生只要表達對政府的不滿,就必須被扣上莫須有的帽子?這是不是代表連對公共議題的論述權利都被剝奪了?這是相當不公平、荒謬且根本不應該發生的。 我們都在靜坐現場》劉前校長…… ◎ Leslie Gleo 我讀東吳大學。從今年國慶日準備期間,新聞上播放著穿標語T-Shirt民眾被警察驅趕的畫面,當時的我,雖覺得警察驅趕無法條可循,有剝奪言論意見表達之嫌,不過基於對台灣民主自由的信心,只告訴自己別太小題大作; 回家後的晚間新聞看得我心都碎了!原來洪水猛獸是台灣人民!警方選擇保護的是在對岸架滿飛彈瞄準台灣的「貴客」,而不是胼手胝足耕耘台灣現有民主成果、納稅支撐起台灣運作的「頭家」! 在我們的聲音乘著東風進入了馬耳,在台灣元首處處退讓著台灣的主權之餘,媒體諷刺著學生的發聲使台灣民主倒退走,容我反思,逼著學生重回學運時代重上街頭的政府,你們反省與否?我不要像水煮中的青蛙,在慢慢加熱的沸水中死去。 我想討回身為台灣人民在華人界的驕傲—言論自由、集會自由!我要的不是民主假象,戒嚴之實。 我們都在靜坐現場》沒收國旗 豈有此理 ◎ 黃國書 我是政大外交系的黃國書,最初使我來到這裡的動力,是警察在自己的國家沒收自己國家的國旗,這不是對岸一直在做的事嗎?何時輪到中華民國政府沒收自己國家的國旗?集遊法的根本原因在於不是報備制;不管有任何理念,不報備就是違法,有任何訴求都沒有用;這很明顯違背憲法所賦予人民的自由。(作者就讀政治大學外交系) 我們都在靜坐現場》成大門口的歌聲 ◎ 李淑君 靜坐學生們穿上輕便雨衣,但是在連續幾個小時的淋雨之後,每個人的手全都被雨水泡得發白,手指也出現泡水後深而複雜的皺摺。參與靜坐的人也都開始手腳冰冷。溫暖的是,一直有支持的民眾送來一箱一箱的物資,路過的民眾也高喊「台灣自由!」來表示精神上的支持。而靜坐學生在雨中唱起「美麗島」,來振奮精神,也表達對於這塊土地的情感與憂心。 這一場靜坐主要訴求有以下三點:一、馬英九總統和行政院長劉兆玄必須公開向國人道歉。二、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應立刻下台。三、立法院立即修改限縮人民權利的「集會遊行法」。 這一場南北串聯的靜坐學生,都是想走出學院並參與到社會實踐中,抗議政府對民主的暴力。因為兩岸問題本不應該建立在台灣民主的挫傷上,不應該為了「兩岸關係前進一大步」,換來「台灣民主倒退一大步」!(作者為成功大學台 我們都在靜坐現場》大學生的正義感 ◎ 林映彤 我弟剛成為大學新鮮人,我媽問我,身為大學老鳥,對我弟有什麼建議,我想了又想,大學生最要學習的是正義感。 正義感不單是見到有人受到欺壓,挺身而出,更廣泛的說法,正義感是看到不合常理,違背基本認知的事,會感到不舒服,心中有個疙瘩,想要為此爭論,不容許任何不公義的可能,於是,來自心中深處的情感,給予莫大的力量,因而自願發聲、行動。 過去,學生或是青年人總是被認定成最為冷漠的一群,不關心社會,沒有思辨能力,缺乏行動力,把許多社會現象視為理所當然,但這一個巧妙的機會,政府藉人民保母之手,限縮公眾的言論機會和思想內容,迫使無辜的警察和激憤的民眾對立。這樣明顯不合理的手段,終於激發大學生的正義感。四百名大學生,來自各大專院校,靜坐抗議,要求政府負責,同時修改集會遊行惡法,阻絕一切政府可用暴力的藉口。 靜坐的抗議行動,實現大學生的正義感和行動能力,代表學生對社會不公的反制能力。這一次,我們以行動證明。(作者就讀陽明大學生命科學系) 我們都在靜坐現場》為了「旁邊沉默的人」 ◎ 靜坐大學生 還有人忙著在弄錯,或故意模糊焦點嗎?坐在自由廣場的人們,目標對準的是過時而粗魯的《集會遊行法》。 我們並不是在支持用汽油彈和石塊表達意見的人!我們站起來,是為了那些「站在旁邊沉默的人」。他們沒有武器,沒有挑釁,有些甚至沒有說話,只是舉起標語。警察機關給他們的獎勵是三字經和警棍。 回頭來看,是什麼在縱容警棍對付納稅人表達言論自由?是現場指揮的隊長?還是給了暗示希望他們配合政策的掌權者?這些令人膽顫的猜測即使撇在一邊不談,我們也會發現,這部人人誇其談,警方據本辦事的《集會遊行法》,有太多牴觸言論自由精神或讓警方能便宜行事,自由擴大解釋的條文。 我們難以改變官僚體制的風氣,但這部戒嚴時代以來始終如一的惡法,可以不再限制人民的意見表達,而是成為人民和平表達的保障,和拉住警政力量的纏繩。 |
|
( 不分類|不分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