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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9 10:57 聯合報/ 記者 陳言喬 /即時報導
章公祖師肉身像。(澎湃新聞) 眾所矚目的福建三明章公祖師肉身佛像跨國失竊案,福建省高院今天(19日)維持一審原判,判決被告荷蘭收藏家奧斯卡等人應返還這尊北宋時期的章公祖師肉身佛像。 章公祖師是公元1100年的宋代高僧,當地族譜記載,章公祖師俗名章七三,從小隨母親來到陽春,小時候是個放牛娃,20多歲時出家,法號普照,後於北宋元祐年間圓寂。相傳章公圓寂後,肉身不腐,四方百姓用漆泥貼護遺體,表面鍍金鉑成為一尊佛像,將其供奉在普照堂之中。但於1995年12月14日佛像被盜。 佛像在被盜近20年後,在2015年3月在匈牙利自然科學博物館公開展覽。福建村民獲悉後起訴佛像擁有人奧斯卡、Design & Consultancy B.V.(音譯:設計及諮詢私人有限公司)、Design & Consultancy Oscarvan Overeem B.V.(音譯:設計諮詢奧斯卡凡·奧沃雷姆私人有限公司)等。 福建三明市中院於2015年12月11日正式立案,並通過國際司法協助程式,成功向荷蘭的被告方送達了應訴材料。案經2018年7月26日、10月12日兩次公開開庭審理,2020年12月做出一審被告應返還佛像的判決。今天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做出二審維持原判的判決。 高院判決書說,收藏家奧斯卡主張1996年在荷蘭阿姆斯特丹買受取得涉案佛像,但未提供佛像來源的相應交易憑證。二審法院認為,訟爭的章公祖師像屬於非法出口的被盜文物,兼具人類遺骸、歷史文物、供奉信物等多重屬性,反映中國閩南地區傳統習俗和歷史印記,是當地村民長期供奉崇拜的信物,與當地村民存在特殊情感,於法於理於情均應返還,故作出如上判決。 這項跨國追討佛像並不順利,據新華社報導,早在2018年12月荷蘭阿姆斯特丹地區法院已作出判決,駁回有關中國福建村民向荷蘭藏家追討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的起訴,理由是不清楚中國的村民委員會是否有權提起法律訴求。 澎湃新聞報導,收藏家與相關人員也堅稱他們收藏的這尊佛像不是章公祖師,儘管大陸國家文物局已介入通過多種方式與荷蘭方面進行交涉,但章公祖師像現持有人提出2千萬美元的高額補償和指定存放地點等無法接受的條件,導致協商未取得實質成果。 報導稱,荷蘭烏特勒支大學科研人員曾通過碳-14同位素放射性定年法測定章公祖師過世的時間應在西元1022年至1155年之間,也就是中國的北宋。通過骨質檢測,僧侶去世時的年齡為30至40歲。 2013年春,荷蘭東方佛教文化學者艾利克•布魯因(Erik Bruijn)為佛像做了第一次CT掃描,獲得了內部遺骸的影像。影像顯示出一幅骨骼,其中右側肩胛骨略高於左側,肉身內臟被移除。 布魯因還在研究中甚至還推斷了僧侶的死因。「他非常憔悴,可能是患病或是素食習慣引起的,也可能是他在生命結束前禁食造成的。這位僧侶的牙齒有幾處病症,他的左下齶第二磨牙牙齦嚴重膿腫,第三磨牙(智齒)被齲蝕」。
2015年3月在匈牙利博物館展出的章公祖師像。(中新網資料圖)
2015年3月在匈牙利博物館展出的章公祖師像。(中新網資料圖) 荷蘭東方佛教文化學者布魯因為章公祖師佛像做CT掃描,獲得了內部遺骸的影像。(澎湃新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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