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詹宏志:網路是關鍵策略產業
2013/02/27 10:22:12瀏覽181|回應0|推薦1

蘋果iPhone推出後,消費者發現可在手機上做這麼多事情,一下子資料傳輸量就大增,2009年出現了行動頻寬壅塞,韓國當時就確定了4G政策,2012年時4G上路,去年底時4G人口就超過1,600萬人,成為全世界4G發展最快的國家。

去年底台北市的行動頻寬測試、平均檔案下載速率為1.7Mbps,而韓國則是27.5Mbps,雙方的差距大約是16倍。然而台灣在2013年底才要釋照,最快建置時間需2年,4G要真正在台灣上路,恐要等到2015年或2016年初。這段時間韓國還會持續進步,2015年時韓國每個人的行動頻寬為1Gbps,台灣若還停留在1.7Mbps,雙方的差距不止百倍了!

以下是轉載【工商時報】記者何英煒/專訪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11050106/122013022500103.html

---------------------------------------------------------------------------

PChome Online網路家庭集團董事長詹宏志去年底接下台灣網路暨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協會(TIEA)理事長一職,身為網路產業的大家長,他對政府提出鄭重的呼籲「應將網路產業視為關鍵性的策略產業」,如此一來,不但為產業升級找到一條路,台灣所有的產業都會變強,更可以解決台灣年輕人世代失落的困境!

問:您認為台灣網路產業目前現況如何?

答:我認為還不壞,但心中仍相當擔憂,因為台灣網路產業在吃老本。在2000年之前,台灣的網路產業發展得還不錯。一方面政府有明確的政策,例如,喊出三年三百萬人上網等具體目標。另外,台灣多所大學早年有聯合網路,加上資訊產業快速發展也培育出一批能力很強的工程師。像是台灣的104網站、PChome Online,一開始的架構就可容納大型流量,大陸直到近年才跟上;而台灣的電子商務型態涵蓋B2C、C2C及開店平台等,相當多元豐富。

政府沒有明確政策

問:您提到的擔憂是指?

答:我認為台灣的網路產業發展其實是後繼無力!我稱之為「失落的十五年」。在過去15年內,社會上對於這個產業沒有看法,政府也沒有明確政策,民間對於網路產業沒有投資的勇氣。

問:身為TIEA的理事長,可否談一談今年具體的目標?

答:希望政府可以明確的表示,標舉出網路產業是政府要推動的關鍵性策略產業。只要這個政策出來,每個部會都會去檢討現有的計畫和法令並進行整合。

問:政府也的確提出了幾個政策,如華文電子商務及三業四化等,也相當重視網路產業呀?

答:可惜沒有明確、單獨的標舉「網路產業」這四個字。這也使得許多政策分散在不同的目標及計畫中,以不同型態呈現出來,可能是文創、可能是電信服務。就因為沒有一個上位的政策概念,當有議題與現有架構衝突時,解釋出來的東西可能是A也可能是B。如果有一個總體產業的重要宣示,當現在的工作方式與過去規範不同時,政府部門就會積極的來解決它。

如果政府明確宣示要發展網路產業,現在散在各部會、七零八落、與網路相關的計畫就會集中起來,力量也會不一樣。而三業四化(即製造業服務化、服務業科技化、服務業國際化、傳統產業特色化),中小企業要如何國際化?製造業要如何服務化?關鍵就是「網路化」,但最重要的這句話為何沒有說出來呢?

兩岸電子商務不對等

問:業者究竟遇到那些困難,可以談談嗎?

答:以華文電子商務來說,現在的重心放在「華文」及「商務」,既然是華文,一定要包含中國大陸,既然要做商務,買東西、賣東西就算,但最後的結果是把賣東西的商家送到大陸的網路平台。這個計畫如果沒有發展「網路」,華文電子商務根本就是假的。中國大陸淘寶網在台灣開課,政府補貼業者去上課,淘寶網來台灣招商,政府官員去站台,這不都亂了嗎?兩岸電子商務根本沒有對等,任何網路公司都需要取得ICP執照才能進入大陸,但這個ICP執照取得難度跟媒體一樣。連中國大陸網民上台灣主要網路公司的網站也不行,因為都被封鎖起來。兩岸既然有ECFA的談判,電子商務第一天就被列為其中,政府談判時應該要正視這個議題。

問:法令無法與時俱進,讓業者吃足了苦頭?

答:就拿台北市政府與Google Play應用程式商店的衝突為例,過去電子商務一直以郵購的相關法令來看待,業者只好接受七天鑑賞期的規範,但當下載型的軟體及數位內容商品出現時,這就出現了問題。以歐盟為例,針對數位內容也有鑑賞期,例如給消費者15分鐘的試用時間。

法令落後需要正視

當台北市政府與Google起了衝突,Google收費的APPS(應用程式)暫不上架,這對使用者、開發商、平台業者及官方,每一方都是傷害。這個官司一來一往就是一年多,台灣禁得起嗎?然而,我們沒有看到政府官員對此表示態度,就代表沒有什麼人知道事情的嚴重性。真正嚴重的地方在此!!

1998年時,網路家庭與台新銀行共同成立了Payeasy這家公司,當時就是想要做支付,如果那時可以做的話,將是比Paypal、Alipay(支付寶)都來得早,實際狀況是,到現在還沒有辦法做。15年過去了,從創新角度,我們沒有任何落後,反而有領先。法令落後是不足為奇,但對於這樣的事情,政府應該要有回應,產業領袖也要有看法。

問:您提到發展網路產業可解決年輕人世代失落的困境?

答:過去台灣的力量都是放在製造業上,而其特質就是控制成本,過去台灣選擇了這樣的發展目標,如果沒有升級,那麼22K工資就是「種瓜得瓜」的結果。可是如果政府及產業意識到「網路產業很重要」,實體零售部門說我要複製一個網路事業部、服務業要產生網路服務部門,製造業說,我要透過網路來擴大接單和服務。做品牌的說,要通過網路來直接接觸消費者。如此一來,所有的產業通通都會變得強大。而這個過程中,所需要聘雇的員工都是年輕人。如果政府宣示要發展網路產業,全部年輕人的就業機會就會活起來。

( 休閒生活網路生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arby&aid=7342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