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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6 23:33:28瀏覽835|回應0|推薦13 | |
今天下午做了一件值得安慰的事,真好! 結束無聊的座談會後,在走向捷運站途中碰巧路過電影資料館, 想起當年少不更事,為了貪一時小便宜, 借了書卻無視催促通知而故意不還,當時還因此成為黑名單的一員。 既然做錯事就該勇於承認,不然以後怎麼教育QQ呢? 雖然對櫃台人員說明事情原委後,可是會員資料庫卻查無此事, 原來這件超過20年的往事,屬於館內電腦自動化之前的紀錄, 當時手寫的紀錄都沒有歸檔,自然查不到我借書未還的事件; 即便當下承辦人員表示既往不究,但內心仍覺得不安, 畢竟欠人的總該要還,這是做人處事的基本道理, 還好,最終以捐款的方式來抵銷, 終於一解多年來的欠債,讓內心沒有虧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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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