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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1 00:15:04瀏覽847|回應0|推薦1 | ||||||||||||||||||||||||||||||||||||||||||||||||||||||||||||||||||||||||||||||||||||||||||||||||||||||||||
引用文章台灣債淹腳目? 李述德:台灣不可能變希臘 紐約時報今年 5 月 5 日的報導,“Debt Rising in Europe”,有以下的數據:
根據主計處 98 年 11 月 26 日發布的數據,以下是我國的 GDP:
按羅淑蕾立委所言,我國公共債務定義狹隘,與世界各國相較,數據已經失真。若將「隱藏性負債」納入,廣義國債已經逼近 14~15 兆元,早已超過公債法規定 40% 上限。 按李述德部長所言,目前債務是 4.2 兆元,佔 GDP 32%。明年預算 4.5 兆元,佔35%多。很多人說財政惡化,是將潛在債務一起計算,沒有實質意義,因為政府資產有 22 兆元。 主計處曾經於 97 年 3 月 27 日針對類似議題做出以下說明。 一、有關媒體報導各級政府負債尚須納計新舊公教人員退休金 5.4 兆元、勞保虧損 1.9 兆元,徵收既成道路 0.4 兆元等隱藏性負債,合計債務餘額將逾 13 兆元,非屬事實。 二、按公債法規定,政府公共債務係指總預算、特別預算及特種基金所舉借 1 年以上、不具自償性之負債。至於未來可能發生之支出不應列入負債統計,主要理由: (一) 依 IMF2001 年版政府財政統計 (GFSM2001) 規範,這些未來政府應支付之義務,不屬政府債務。依 IMF 定義,未來社會安全給付,在特定條件發生時,對政府的債權才有效,故不納入債務統計。 (二) 未來支出未必成為債務,如彌補農保虧損歷年來均已納入各年度總預算支應,屬政府經常支出之一部分,非以舉債為財源,自未造成債務餘額之增加;勞保及全民健保短絀,以及新制退休金提撥不足部分,可以調整保險費率挹注,未必造成債務累積;另如將來須徵收既成道路,財源除經常收入外,亦可採用地政手段處理 (如容積率移轉、區段徵收及以地易地等),亦不必然造成負債增加。 (三) 前述所稱隱藏性負債,並非現今才存在,過去依國際定義未視為負債,現在亦同,債務的計算基礎一致,並無刻意隱藏情事。因此,倘不斷誇大政府債務,將可能影響我國際債信評等,而不利於國家整體經濟發展,各方宜予明察。 三、92年度政府整體財政赤字為 3,147 億元 (包括總預算及特別預算),至 95 年度降為775 億元,96 年度初步決算將再降至 200 億元以下,政府財政持續獲得改善,已接近政府所宣示財政平衡的目標(原預計於民國 100 年平衡)。 四、在政府財政赤字持續改善下,政府債務累積亦明顯趨緩,預計至 96 年底中央政府債務餘額 3 兆 7,236 億元,占 GDP 的比率為 29.6 %,最近二年並持續降低,較高峰時期94年度之31%下降1.4百分點,顯示債務累積已獲得改善。若參考 IMF 定義,另加計 1 年以下借款 650 億元及非營業基金債務 4,155 億元,共 4 兆 2,041 億元,占 GDP 的 32%,與先進經濟體 (advanced economies) 中位數 75% 比較 (IMF認定之先進經濟體共有 30 個,我國為其中之一),我國財政尚屬穩健。 ......您認為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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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