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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4 18:34:16瀏覽3221|回應3|推薦13 | |
回顧2018年11月24日公民投票的結果:
7,955,753票反對火力發電 7,791,856票反對核食進口 7,658,008票支持婚姻限一男一女 7,599,267票反對深澳電廠 7,083,379票反對同志教育 6,949,697票不支持同婚入民法 6,805,171票不支持加強性平教育 6,401,748票支持同婚用專法 5,895,560票同意以核養綠 5,774,556票不同意東奧正名
公民投票法第30條,對公民投票案通過者規定如下:
第 30 條 公民投票案經通過者,各該選舉委員會應於投票完畢七日內公告公民投票結果,並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有關法律、自治條例之複決案,原法律或自治條例於公告之日算至第三日起,失其效力。 二、有關法律、自治條例立法原則之創制案,行政院、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於三個月內研擬相關之法律、自治條例提案,並送立法院、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審議。立法院、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應於下一會期休會前完成審議程序。 三、有關重大政策者,應由總統或權責機關為實現該公民投票案內容之必要處置。 四、依憲法之複決案,立法院應咨請總統公布。
請問那時的蔡英文政府對2018年11月24日公民投票的結果有何作為? 2020年1月11日總統選舉結果,8,170,231票支持蔡英文連任。
到目前為止,請問蔡英文政府對2018年公投產生的人民要求,其政績如何?
而今國民黨對美豬議題欲訴諸公投。然就算公投結果反對美豬進口,此公投將有何實質效用?
更大的問題是,公投結果對日後影響有限,公投如何具有意義?公投已是實踐民主的極致方法了,若公投成效枉然,這樣的民主有何意義?
高唱守護民主、捍衛民主的政府與政治人物在說三道四前,能不能先達成人民透過公投要求政府做的事?
相對地,民眾若想拒絕美豬,就透過公投要求政府如是,畢竟這是一般民眾對民主所能夠認知的最後手段。否則民主體制,儼然名實不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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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