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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5 05:12:46瀏覽57|回應0|推薦0 | |
寧欺馬英九甘做美國奴 轉貼:劉姍姍v.s.三豬權-6g 美國人在台灣殺了人無罪,劉姍姍疑被惡僕誣陷剋扣工錢,也沒殺人,反倒是台灣人用口水殺她!這才是國際笑話,徒顯台灣人之無知、可卑。 因此,還是個要台獨的問題。要台獨,就要聽美國玩,他錯了你也要接受。 台獨在這件事上也醜態畢露,先是照例又喊要維護台灣主權,接著轉身又怪馬的外交成就全是假,又說劉令國蒙羞,虐僕違反人權,反正一切都是馬不對,得罪了美國。 扯主權最不要臉,台灣哪來主權?只有中國才有。在美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國。在尼加拉瓜、教廷、鳥糞國,是中華民國代表,大陸只能設辦事處,不能掛中國禁旗。 沒台灣外交人員,只有台北經文處人員,他們享有職務的豁免權,與正常國家的外交官有別。 這種自卑虛妄,在對付那鼻屎大的國家時非常假仙。菲律賓遣送台灣詐欺犯給大陸,全台灣炸了鍋,馬英九在菲特使前還板著個臉,轉播給全島看,以證明他愛台。到這批人犯從大陸送回,全輕判無罪釋放。而美國這次粗魯無理,馬英九敢板個臉召美總督來抗議? 周玉蔻批說:「當時民進黨人瘋狂大罵,把馬英九批得臭頭,好像台灣第二天就要亡國給老共了!如今,對老美卻說是我們的外交官不對,還批評外交部太大聲講豁免權不對;新聞界不查,跟著亂起哄,外交部那一群沒腦又沒膽的官員嚇的不敢再說話!真是是非不分,不問羞恥啊! 民進黨人在美國人面前不但不要主權,不爭尊嚴,還做了美國人的走狗,一路替老美講話,顛倒黑白到沒臉皮的地步! 蔡煌瑯等土包子不知道,丟人現眼,蔡英文可是法學博士啊!別裝糊塗了! 面對中共要主權,面對老美變成走狗?這就是蔡小英領導的民進黨!?」 所以,這就是這整件事的荒謬所在,也就是不拉高高度,怎麼評對這事都是桿格不入,都有所缺。這件事的關鍵就在,法律是強者說了算,因為法律可隨意解釋,可大可小,可取可棄。這不但美國,不但此案,台灣也一樣,陳水扁金改案,可判無罪,也可20年,亂罵可無事,也可說「遲到大王」,老師就犯誹謗罪。劉姍姍此案可以算豁免,也可不算,可以無罪,或交點罰金,也可關20年,端看美國人高興,因為她是妳要抱的大腿,她是你求庇的軍政府,他可以到你這來殺賓拉登,但你不能去他那抓王又曾。 AIT就是美駐台總督府,他叫你出來供罪,你敢叫他的僕役比照?你各黨各派誠敬排見總督,還敢叫葉盛茂在男廁外抓主犯上,連個眼鏡也不給拿? 那前不久美駐台處長司徒文的車在建國南路撞死了摩托騎士,台警方可不可以把他與司機抓到警局酒測問供,問他有無威脅司機趕路或令其分心呢? 或死者家屬告AIT,司徒文返美過聖誕,我們就抓他說他要逃亡? 他不但有完全豁免,還有軍權、主權,你簽的是reciprocal互惠「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但解釋權在美國,你有膽就抓美總督reciprocal比照看看?你不敢,你求靠她,你還要F-16 C/D,還要以軍購比扁多來證明是愛台,還要靠她驕己妻妾,你就得「吞下去」(take it.)。 美國人定了調,辱了台,台灣還要自摑,唾面自乾,大叫要重人權,是劉丟臉活該,我們要反省。 美國人別說是違反人權,就是殺了人也沒關係。1957年,美軍士官雷諾和劉自然因生意倒貨爭執,誣指劉偷看他老婆洗澡,一槍打死劉。美軍堅持治外法權,不讓台灣審案。美國軍事法庭判無罪且立刻專機送返美國。這在台灣群情憤激,惹起暴動,結果是國府向美賠罪,那不肯吞下去的蔣經國,被爸爸打頓屁股,罰去開橫貫公路。 比起哪些蓄意詐欺,害人家破人亡的台灣惡性詐騙犯,劉姍姍對菲傭聲音大了點,那個可惡?那個更違犯人權? 出處: 劉姍姍v.s.美帝國-5 - 范蘭欽的部落格 - udn部落格 http://blog.udn.com/gocrane/5889697#ixzz1fTRTi0i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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