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義與恩典──因信稱義,唯一道路
哲學、宗教、基督教 第十一講
張成秋教授著
公義與恩典;我們基督教一方面顧到上帝的公義,以上帝絕對公義來講的話
,我們人任何的罪都要造成滅亡。這是符合因果報應的原則。所以每一個人滅亡
,是因為自己的罪,沒有問題,這是很公義的。但是另外一方面,恩典。恩典表
明 神的愛。 神不希望我們滅亡, 神希望我們每個人都有祂永遠的生命。所
以,我們每個人,都可以藉著耶穌基督,來到 神的面前。
假如一個人,因為某一個缺點,而不能到 神的面前來:或者沒有學問,或
者很窮,不能到 神的面前來,那表示 神不公平。現在 神既然有了恩典,那
恩典絕對是公平的。只要一個人,在臨死前的一秒鐘,願意接受耶穌,不管是什
麼人,他的靈魂都可以得救。但是你說:『那我現在先去犯罪一下,等到我臨死
以前再信吧!』那可以。但是問題是,你什麼時候死,你知道嗎?也許你一出門
,車子一撞,馬上就死了。誰什麼時候死,沒有人知道的。這個不是在咒大家。
因為我們的生命,不在我們手中。所以信耶穌就是現在,而不是等著將來。
什麼叫做因信稱義?因信稱義就是說,因為接受耶穌,所以上帝認為我是義
人,是沒有罪的。在耶穌的寶血之下,上帝看不到我們的罪。上帝既然在耶穌身
上,討了我罪的代價,按照上帝的公義,祂就不可能在我的身上,再一次向我討
取罪的代價。例如我欠了上帝一筆債,耶穌替我還了;公義的上帝,還會再向我
要第二次的債嗎?那是不合上帝的公義的。
所以我們每一個基督徒,每次到神的面前,都要靠著耶穌的寶血。因為耶穌
流血的死,在上帝面前算數。為了世人的罪作了犧牲,神已經算數了。『算數』
的意思,是上帝承認了,上帝認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