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成肉身─ ─基督
哲學、宗教、基督教 第十講
張成秋教授著
現在我要跟大家談一談基督教所講的,救恩的問題。談救恩,要先談這個『
道成肉身』的基督。因為上帝認為,人犯罪只有一個結局就是死。這是聖經上講
的,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六章二十三節 )所以世人的結局,每一個人,因
為是罪人,又犯罪,所以最後的結局都是死。這是上帝的公義、上帝的正直。
你不要說太殘忍了。為什麼大罪小罪一律處死刑?以上帝的聖潔公義來講的
話,本該如此……這個死還有一個意義,除了肉身之死外,就是永遠不能和上帝
發生來往。人有罪,就永遠不能跟 神發生來往。神是一個比人更高級的、非受
造的生命。我們人是被造生命當中最高的。而上帝是『非受造的生命』。
如果我們人,能和上帝那『非受造的生命』發生聯繫,那我們就可以得到永
生。但人如果得不到永生的話,今生今世的肉身,因為罪而死了之後,將來就是
滅亡了。因為我們的生命只到死亡為止嘛,天然的生命到死就完了。所以這個並
不冤枉。但是人要想脫離自己的有限、脫離自己的極限,而要跟永生互相發生聯
絡,那你就必需解決罪的問題。而罪的問題,就是人跟 神之間最大的阻隔。人
憑著自己,再做得怎麼好,以 神公義聖潔的標準來講的話,都不夠格!做得再
好,都不夠格!
而且你做得再好,你過去犯的罪怎麼能解決?功不能補過!有的人認為,我
多立一點功,多做一點善事,就可以補救我做惡事所造成的罪。沒有這回事。在
上帝面前沒有這回事。你做了任何的善事,都是你應該的。可是你若做了惡事,
犯了法呢,你就要接受犯罪結果。就如同說,你違反了交通規則,你就要接受交
通規則的處罰。你說我以前曾經有一萬次遵守交通規則,只有這一次違反交通規
則。那一萬次的遵守交通規則,可不可以補救這一次的違反交通規則?絕對不能
。
所以我們身上只要有一點罪,最後的結局,就是和上帝永遠隔絕。我們的肉
身生命一死,天然的生命結束了,就是滅亡。這個不是懲罰,而是必然的結局。
你要想脫離你的有限,進入無限,跟無限的生命聯合在一起,你就必須把你的罪
徹底的解決。徹底解決是怎麼解決?就是接受上帝為我們預備的救恩。什麼叫救
恩呢?就是『道成肉身』。『道成肉身』是什麼意思?『道』就是神,『成肉身
』:神變成人。神變成人是誰?神變成的那個人就是耶穌。而耶穌本身是沒有罪
,因此,當祂按著聖經的預言,真正的在十字架上為我們釘死了之後,祂在十字
架上的死,就為我們人成就了贖罪的功勞。
犯罪是要付代價的,罪的代價就是死,現在耶穌已經替你死了,你還需不需
要再死?當然不需要。好!那麼現在的問題就是說,在 神那邊已經什麼都預備
好了,你願不願意離開罪,跟 神發生來往?你願不願意接受耶穌為你所完成的
贖罪的功勞?你說:『我不願意。』不願意跟 神發生關係,那是你的事。但是
你要知道,你最後的結局,肉身的生命死了以後,就是永遠的滅亡!跟 神的生
命斷絕關係!如果你還顧忌到你的靈魂,還顧忌到你永遠的歸宿,那麼你現在就
應該決定說:『上帝呀!我願意用心靈跟誠實,到你的面前來。我承認我有罪,
我需要耶穌的救恩。我承認耶穌的死,是為我而死的。從今以後,我要接受什麼
神的生命,在我的裡面,做我的生命。然後在 神的生命主宰之下,我要做一
切 神所喜悅的事。我要成為一個基督徒,我願意得永生。』你今天就可以得到
!
但是如果你今天失去了這個機會,你不要以為上帝會永遠等待你,讓你來接
受,讓你來回頭!當你的生命一結束,當基督再度來到這個世界的時候,恩典時
代已過,要再後侮,就永遠來不及了!所以今天是恩典時代。耶穌誕生以前叫做
律法時代,上帝定了十條誡命。耶穌誕生以後,恩典就來了。凡是接受耶穌的人
,上帝就可以以耶穌為你成就的贖罪的功勞,把你的罪解決了。所以上帝是公義
的,耶穌既為你付了罪的代價,你就不必再付罪的代價了!你就可以跟 神互相
的溝通了!神不可能對你一個人的罪,討兩次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