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兒女是生命問題
神的福音,有兩道手續:第一,主基督在十字架上為你死,為你犧牲,為
的是解決你的罪;罪解決了之後, 神還要把永遠的生命賜給你,使你能得永生
。這就是福音,信而接受的就能得著,不信又不接受的就得不著。
福音是 神的恩典,白白賜給我們的,不需要我們做什麼、或立什麼功,只
要相信、只要接受。可是世人都不相信有這麼好的事,不相信又不接受,因而失
卻了莫大的福分,甚至喪失自己的靈魂。
經上記著說,信祂的人可以做 神的兒女,這是所有基督徒的榮耀身分。因
為每一個基督徒都有 神的生命,所以自然是 神的兒女。正如我的兒子有我的
生命,所以他就是我的兒子。他好,是我的兒子;他不好,還是我的兒子。因為
他有我的生命。
有人誤解,以為基督徒做得好,他才是 神的兒女;做得不好,就不是 神
的兒女。沒有這回事。 神的兒女是生命問題,只要他有 神的生命,他就是
神的兒女。
這不是說, 神的兒女不需要有好的行為。但那是另ㄧ問題,關乎到 神的
賞罰和管教,甚至鞭打。所以基督徒絕不可對 神輕慢,以為做基督徒怎樣都可
以,遲早 神會跟你算總帳。
但是,無論你多壞,你還是 神的兒女,這是永遠不能改變的事實。但是你
基督徒做得不好, 神的鞭子是沉重的。 神今天沒有鞭打你,是對你的忍耐,
不是放縱。 神的鞭打是痛苦的,你活在 神命定的路上,時時處處有祂的恩典
和眷顧,那是何等的甜美!為什麼甜美的路不走,偏要選擇受 神責打的路呢?
神是宇宙間最大的愛,祂當然捨不得責打你,可是你逼得 神非責打不可,那
責打也是出於愛。你懂得 神的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