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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生滅亡新解
2010/07/09 09:03:19瀏覽264|回應0|推薦0

永生滅亡新解

    昨天在牧師處,與他交通,談到永生與滅亡。他告訴我,約翰三章十六節: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 信他的、不至滅亡、反
    得永生。

    永生,原文作生命;滅亡,原文有三個意義:即六章 12 節的「糟蹋」,27
節的「必壞」,39節的「失落」。我覺得這很有意思,略作發揮:

    按:在生物學上,有生命的,叫生物;沒有生命的,叫無生物。而植物,有
較低的生命;再高一點的是動物,生命更高一點;最高的是人類,有最高的生命
。但萬物包括人類,都是神創造的,所以神的生命,比人類更高、更偉大。而且
,植物、動物,甚至人類本身的生命,比起  神的生命,都不能算是生命。因為
這些生命,都是必死的。只有  神的生命,是永遠不死的。這就是真正的生命,
永遠的生命。中文翻成永生,確實有道理。

    至於「滅亡」,翻成「糟蹋」,  神造人的目的,是要人享有  神的生命,
提高人的價值,人如果不得永生,豈不是「糟蹋」?

    翻成「必壞」,也有道理。因為人得不到永生,人的肉體死了之後,就腐壞
了。在台灣,炎熱的天氣,屍體一、兩天就要發臭,所以必須焚化或掩埋,之前
還要冷凍。人如沒有永生,真是死了死了,一死就了。

    翻成「失落」,道理在耶穌基督救你,是要把你帶到大牧人的羊圈中。你如
果沒被拯救,就是在外漂流,沒人照顧,你是失落的人。所以這翻譯也有道理。

    朋友,得永生是  神的賞賜,只要你肯要、只要你肯信,你就得著。這是因
為  神的慈愛、  神的憐憫。不得永生,就是糟蹋、必壞、失落。你願意永遠被
糟蹋、必壞、失落嗎?還是回到永生  神的懷抱受保護呢?願你就在現今,能作
正確的選擇。

( 休閒生活生活情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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