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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永生的意義
2010/07/01 09:03:23瀏覽3664|回應0|推薦0

得永生的意義

    大家都知道信耶穌可得永生,但是,得永生有什麼好處,不得永生有什麼壞
處,卻搞不清楚。

    得永生是一件非常重大的事,沒有永生,將來就是永遠的滅亡!

    不要說我在嚇唬你。《聖經》上明明說:「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
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

    這是《聖經》中最大、最重要的一節。請注意看,在滅亡與永生之間,還有
沒有第三種結果?沒有!根本沒有!人永遠的結局,不是滅亡就是永生。你得不
著永生,將來就是永遠的滅亡!

    你又會說:得永生不過就是永遠活著,不死,那又有什麼意思呢?原來人都
會老,老了就痛苦,而人生本來也未必快樂,永遠活著又有什麼好呢?

    不知,得永生就是得  神的生命,這生命是不會衰老的,自然也不會生病、
痛苦、或有任何不滿足的。而且,這生命在你一信的時候,就進入你的裡面,成
為你的指引、保護、能力、安慰和喜樂。所以一個基督徒應該常常感覺這生命,
順從這生命,增強這生命,那就有無窮的幸福橫在面前。

    《聖經》上又說:這生命又像是「印記」或「質」。意思就是,這生命是 
神的蓋印,蓋了印之後,就證明你是屬祂的,將來永世的無限幸福之域,就憑這
個印章才能進入。而「質」的意思,就是將來幸福的一部份,現在先給你嚐嚐。
所以有一首聖歌說:「得預嚐天恩,何等快活。」天堂的福樂,今天在永生裡就
能預先嚐到,這是多麼美的事。

    許多基督徒不知道自己有永生,因而失去了許多幸福。應該在今天就知道自
己有永生,並憑著這永生跟隨救主一直往前,那就是無限光明的人生。若是糊里
糊塗,信主之後仍然犯罪墮落,那就要受虧損,可是靈魂仍能得救。  神的公義
是不容挑釁的。

    《聖經》一再說,信耶穌的人可得永生,許多基督徒卻不知道、不重視、不
理解。其實只要你相信《聖經》,就知道得永生是  神的應許,而且是非常寶貴
的道理。

    約 3:15 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或作叫一切信的人在他裡面得永生〕

    約 3:36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原文作不得見永生〕
 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約 5:24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
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約 6:47 我 實 實 在 在 的 告 訴 你 們 、 信 的 人 有 永 生 。
    
    約 6:54 喫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約 10:28 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
去。

    約 17:3 認識你獨一的真 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約 20:31 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  神的兒子.並且叫你
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約一 5:13 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 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
有永生。

( 休閒生活生活情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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