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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07 23:33:39瀏覽2|回應0|推薦0 | |
聖保羅動物醫院 醫師 On-call、夜診、急診值班及工時管理辦法 第一章 值班制度 第一條 值班類型 本院值班制度分為: 一、一般門診班(Day Shift)
第二條 On-call(待命)制度 On-call醫師係指未於院內執勤,但須於指定時間內提供醫療支援之醫師。 待命期間應: (一)保持電話24小時暢通。
第三條 到院時間 接獲通知後: 第一線On-call醫師30分鐘內到院。 第二線On-call醫師45分鐘內到院。 特殊天候或重大事故不在此限。
第四條 啟動On-call條件 符合下列任一情況,由值班醫師通知On-call醫師: 一、同時二件以上急診。 二、重大車禍。 三、多重創傷。 四、呼吸停止。 五、心肺復甦(CPR)。 六、重大骨折。 七、胸腹腔急症。 八、需二位以上醫師共同手術。 九、同時間三台以上手術。 十、住院病患超過十五床。 十一、其他值班醫師認有支援必要者。
第二章 夜診制度 第五條 夜診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日: 17:30~22:00 夜診醫師負責: 一般門診 急診 住院巡房 手術評估 住院交班
第六條 夜診津貼 平日:每班800元。 星期六:每班1,200元。 星期日及國定假日:每班1,500元。 若夜診超過22:00仍持續醫療工作,超出時間依加班規定辦理。
第三章 急診值班 第七條 急診班 急診值班時間:22:00~翌日08:30 值班醫師不得: 任意離院 關閉手機 拒收急診 延誤處置
第八條 急診案件優先順序 第一級: CPR 休克 大出血 呼吸困難 癲癇持續 第二級: 車禍 中毒 胃扭轉 難產 尿閉 第三級:一般急診。
第九條 急診值班津貼 平日:每班2,500元。 星期六:每班3,000元。 星期日:每班3,500元。 國定假日:每班4,000元。
第四章 工時管理 第十條 每日工時 正常班:每日以8小時為原則。 必要時依排班制度調整,但仍應符合相關勞動法令。
第十一條 連續值班限制 醫師不得連續工作超過24小時。 急診值班結束後,原則上安排至少12小時休息。 如因重大災害、群聚事故或其他特殊情況需延長工作時間,應於事件結束後安排補休。
第十二條 每月夜班上限 主治醫師:每月夜班原則不超過8班。 急診專責醫師:依聘約另定。 住院醫師:依教育訓練需求排定。 如醫師自願增加班數,應經院方同意。
第十三條 國定假日輪值 採公平輪值原則。 不得由同一醫師連續承擔多數國定假日值班。 已於國定假日值班者,得依院方制度安排補休或依法給付相關待遇。
第五章 重大手術支援 第十四條 第二主刀制度 符合下列情形應安排第二主刀: 骨科手術 胸腔手術 腹腔重大手術 神經外科 困難麻醉 大量失血 第二主刀依績效制度給予手術協助獎金。
第十五條 麻醉支援 重大手術應安排:麻醉監控醫師或受訓完成之獸醫師。 必要時配置專責動物護理人員協助監測。
第六章 住院照護 第十六條 夜間住院巡房 夜診醫師: 至少巡房一次。 急診值班醫師: 凌晨至少巡房一次。 重症病患: 依病況增加巡房頻率。 每次巡房均應完成病歷紀錄。
第十七條 重症病患 符合下列任一情形應立即通知院長或資深醫師: CPR 休克 重大失血 重大感染 手術後生命徵象不穩定 連續癲癇 麻醉恢復異常
第七章 請假與代理 第十八條 代班制度 醫師因故無法值班時: 應提前提出申請。 不得自行私下找人代班。 代理人須經院方覈準。
第十九條 臨時請假 遇有疾病、重大事故或家庭緊急事件,應立即通知主管,由院方協調值班支援。
第八章 醫療安全 第二十條 重大醫療事件 發生重大事件時,值班醫師應立即: 一、搶救病患。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為聘僱契約附件,與聘僱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未盡事項,依相關法令、醫院工作規則及院內公告辦理。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經院長覈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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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創作|散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