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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29 15:14:25瀏覽904|回應2|推薦58 | |
李媽媽住的巷底, 是垃圾車固定停泊處, 每到垃圾車到來的時段, 停泊處前不但成了鄰居聊八卦的地方, 也是住在巷子裡照顧長者的外傭們交換情報的場所. 巷口足底養生按摩館的垃圾, 一向由外傭處理, 然而這幾天都沒看到那位外傭, 而是由悶悶不樂的老闆娘氣喘噓噓的提垃圾袋來. 問她外傭是否到期回家了? 老闆娘忿忿然的說:" 把她送回去了, 再下去事情就要大條了." 老闆娘告訴李媽媽說: 那位外傭原先請來照顧老闆中風的父親. 由於父親中風後都癱在床上, 完全無法行動, 外傭抱上抱下洗澡做復健的很吃力, 而且病人極度缺乏安全感, 身邊一定要有人陪伴, 連半夜都會叫醒外傭陪他. 老闆娘體恤外傭辛苦, 家事都不叫她做, 祇要她倒垃圾, 即使趁丟垃圾和其他同鄉聊天半小時, 老闆娘也睜隻眼閉隻眼. 老闆娘也是不得已這方面寬宏大量, 吃飯的人多嘛! 垃圾也相對的多, 除了家中六口, 幾個按摩師傅午晚兩餐, 垃圾加起來很可觀, 自己提不動就大方點吧! 外傭照顧老闆父親一年兩個月的時候, 老闆父親睡夢中辭世了. 按照勞委會的規定, 除非能找到接續的新雇主, 外傭必需在被照顧者往生一個月內離境. 而一般雇主除非情況緊急, 大多喜歡新聘外傭, 而非承接別人的. 新聘的能聘雇三年, 承接別人的祇能聘雇她剩餘的聘雇期限. 像按摩館這位, 就祇能替新東家做一年十個月而已. 除了這個原因, 許多需用外傭的家庭也希望來者一片空白, 完全由自家從頭訓練, 不要東家長西家短的和原來做那家做比較 基於這些原因, 找新雇主承接要碰運氣. 按摩館的外傭一方面在這家待慣了, 一方面她貸款沒還完, 尚有強大的經濟壓力, 非得在台灣賺錢, 因此央求老闆讓她留下. 而老闆因為店裡人手來來去去的, 經常青黃不接, 因此答應外傭的要求, 讓她在店裡做些清洗消毒毛巾打掃的工作, 客人來時幫著倒茶放浸足用的熱水, 空閒時也教她按摩的技巧. 幾個月後, 外傭店裡的事做得很熟練了, 但是櫃檯收的錢有時卻無故少個一張半張的, 老闆娘不免狐疑, 卻苦無證據. 直到有一天, 一個客人付完錢之後, 告訴老闆皮包裡少了一張千元大鈔. 原來那位客人先前就發生過同樣的事情, 客人不確定是否自己記錯了, 或是掉在別處, 但是她不動聲色, 在下次光顧按摩院前, 特地到台灣銀行換連號的千元大鈔, 而缺少的那張就在外傭身上被發現. 老闆眼見被這般恩將仇報不說, 商譽也要完蛋了, 氣得拿起電話就要打派出所. 這時外傭不急不徐的說:" 老闆, 你報警要被罰七十五萬!" 老闆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 祇聽外傭振振有詞的說:" 老闆, 我是來照顧阿公的, 阿公不在了, 你還要我在店裡做, 就是非法雇用. 你報警, 我就向勞委會檢舉你非法雇用, 要被罰七十五萬的." 老闆不相信, 打電話向原先介紹外傭的仲介問, 才知道真有這種規定, 立刻自掏腰包買張機票, 將人送回她家. 由於平時也待那外傭不薄, 因此老闆和老闆娘都感覺很受傷, 祇能用 "還好, 沒給她偷到值錢的東西" 來自我安慰了. (Nowhere 寫于Jan 29, 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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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