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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是責任與義務,不該有比較心態
2009/02/13 11:47:58瀏覽528|回應0|推薦6

常開玩笑說,法規都是用來約君子與好人,保障小人與壞人的。

君子與好人知法守法,不會去觸法,因此法規的嚴苛與否對他們絲毫沒有差別。也許還能因此享受法規下所帶來的好處,因為法規可能因此約束了許多原本不守法的人。

而小人與壞人他們也知法,但是他們不一定會守法。他們熟悉法規只是為了保護自己。怕自己萬一觸法得不償失,因此一定得熟悉法規範疇,隨時讓自己遊走其邊緣,確保不會因此犯法被逮、被罰。正因為如此,即便他們危害他人權益,也沒法即時將他們繩之以法或處以罰金,依舊逍遙法外,視法理如無物。

違法者未必都認為自己犯法、也不一定認為自己有錯,如果他認為自己這麼做有錯,當初就不會這麼做了。因此就算當場人贓俱獲、人證物證確鑿,他們也未必會認錯。

最常看到的就是『牽拖』他人,來模糊自己觸法的焦點。

機車騎士被交警現逮開罰,最常聽到當事者說那個人也紅燈右轉怎沒被罰?那裡也有人沒戴安全帽為何不開他紅單?

貪污收賄被調查,就說誰也有怎不去查他。那個黨以前的黑金政治金額更高,現在才拿了這點不算什麼。

種種牽拖之詞,目的只是希望藉此模糊自己錯誤的焦點,好期待自己能安然地全身而退。

違法者必會傷害他人應有的權益,因此守法是人人應盡的責任與義務,也是一種道德良知。

試問若有天有人違法傷害了你自身權益時,自己會作何感想?

違法前應先想著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多替別人考慮一點,也是為自己的未來保護多一點。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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