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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可魯」變成~「可憎」、「可煩」、「可丟」:令人心驚的棄養問題~
2006/09/05 00:22:21瀏覽924|回應5|推薦37

引用劍子貓 文章《轉貼》【寶貝!別再凝望了~妳的幸福已走遠】

轉自amanta部落格》2006/8/30日誌--【寶貝!別再凝望了~妳的幸福已走遠】

這是一篇由"援救弱勢生命聯盟"的一位我所敬佩的陳老大所發表的一篇文章
看過之後我在做其他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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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貝!別再凝望了~妳的幸福已走遠】

這是台中可愛動物樂園中一處叫我不寒而慄的小角落
這~不是執行安樂死的安寧病房
而是設在醫療隔離區入口旁專門受理民眾棄養寵物的座位區
照片拍攝的時間是2006/08/04
當時志工們正在醫療隔離區旁的安寧病房協同安樂死作業
才短短一個上午就有兩組民眾(共3隻狗)前來園區辦理棄養
照片中的狗狗被對聾啞的情侶帶來棄養
醫療區的工作人員用紙筆跟棄養者溝通,連我也加入遊說
好言說盡甚至告知一牆之隔的外頭正在進行安樂死
他們仍執意棄養

這對聾啞情侶離開之後
狗狗陷入心急惶恐的情緒中
我想安慰她~換來的卻是警戒的兇吼
這不是狗狗的錯
我後退幾步~看到的竟是照片中的模樣
他奮力站在椅子上拉長身軀向外張望
「寶貝!別再凝望了~妳的幸福已走遠」

像他這類從小被當同伴動物關愛的狗貓
怎能在短短時間內意識到他們生命正遭遇最重大的轉變
~從天堂落難到地獄

狗狗脖子上還有頸圈
以我個人來說
我極端痛惡被棄養的同伴動物身上還繫著前主人位他們留下的頸圈或是胸背戴
在飼主棄養的同時~他們已經放棄了一個原本可以豐富其生活的完整生命
既然背棄了他們~請把狗貓純淨的一生/一身完整的還給他們吧?
他們不需配戴這些時時得被殘酷的提醒著自己已被棄養的身分印記

另一組棄養者(是一對夫妻)還是園區列管的慣犯
常來園區指名要領養兇猛的狗
但不過一段時日他們又會出現~
嫌之前領出的狗不夠兇因此又帶回棄養,然後又惡質的再領養新的狗
在安樂死作業過程中
志工們多處於低沉與壓抑的情緒中
當天遇到這樣一位無理的棄養者
一位志工難掩憤怒就過去怒責此對夫妻
還引此爛人進來醫療作業區看看這一些苦難的動物
當天~是把這對夫妻給趕跑了
但難保下回他們不再出現

此也絕非長久之道
遇到棄養者
若志工在園區時都會前去了解與勸說
假使遇到惡質的遇棄養者甚至義正辭嚴的扮演黑臉
但當在志工不在園區時~園方似乎就常屈從民眾的棄養

而依志工們第一線的接觸經驗發現
很多遭飼主送至可愛動物樂園棄養的同伴動物
根本不需作任何詳細的健康篩檢
光從外觀上就明顯發現其健康狀況很糟
因此除了提高棄養門檻對棄養者收取相關費用外
防疫所更有必要強化棄養的檢核機制
若發現遭棄養的動物是否有違動保法第五條相關規定
違反情節嚴重應依動保法第三○條相關規定予以罰緩。

防疫所也意識到棄養的嚴重性
七月份台中可愛動物樂園的統計中顯示~棄養已佔極高比例

(資料來源:台中可愛動物樂園;製表與整理:援救弱勢動物聯盟志工)

因此在08/11召開的「95年度第一次台中市政府動物保護諮詢委員會會議」中
研討台中市訂定「不擬繼續飼養動物收容作業收費標準」之可行性
會中經多數委員同意~台中市將對「不擬繼續飼養之飼主」收取費用
(同樣收取費用的縣市目前有台北縣與宜蘭縣。台北市收費:飼料及場
所管理費新台幣1400元/7天、人道安樂死及焚化處理費1000元。宜蘭
縣收費:飼料及場所管理費新台幣1400元/7天、身體檢查費暨道處理費
600元,合計2000元)
至於收取的金額及何時開始執行
諮詢委員會決議由防疫所研擬後再行實施(預計2~3個月後實施)
實施前則為宣導期

PS.會議相關細節另有專文詳述

在可愛動物樂園這段期間
給我很深的感受是~深沉的無力
「深沉的無力」這幾字的形容看來很八股
但卻是心境最真實的寫照
無力在於~收容所僅是諸惡的集結場
它承接了上游所有的罪惡
也忠實反映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與人道指標
映射出整個社會就像個對弱勢動物抱持集體漠視與冷血對待的共犯結構
默許政府長期以來對弱勢動物作大規模「合法」的滅絕行動

當「你丟我撿」這句口號戲劇性的從環保被援引到動保上使用
正體現台灣量動物問題的困境與荒謬性
一來、控訴著流浪動物問題仍十分嚴峻
二來、也彰顯出動保界本身的問題
部分動保界人士仍把「無止盡的收容」當成解決流浪動物問題的經典政策圖騰頂禮膜拜
卻刻意忽視動保界許多前輩幾年來在經驗現實中得到的挫敗:
那就是無止盡的收容無法解決流浪動物問題
「你丟我撿」最終的結局就是壓垮收容者

也許您會跟大多數人持相同的看法認為:
棄養的~~不過是條狗啊貓的沒啥大不了
而對於日漸攀高的棄養比率
動保界的部分人士若仍執迷「無止盡的收容」的荒唐與「你丟我撿」的愚癡
那就繼續收容繼續撿吧
也許哪天可以撿到黃金瑪瑙鑽石也說不定
但就是永遠撿不回對同伴動物與弱勢生命的冷漠人心
------------------------------
照片裡的狗
進到收容所3天,就在隔離區裡死了。

在統計數字上,牠只是其中一隻"自然死亡"的狗。
不知道當初棄養他的一對男女是否能夠感受到這隻狗面臨絕望的離開生命
結束牠認為以被棄置的絕望生命
為何我會認為他是絕望的死去而不是生病而走
因為他當初被棄養的時候並不是重病狀態
卻在短短3天就死亡
唯一能讓我感覺到的就是他的絕望..
放棄生命的絕望
這是我在收容所裡最常看到的一種生命之ㄧ
當你有勇氣去到收容所的時候
尤其是公立收容所
你只會看到兩種動物
一種是極盡要你注意幫助他離開的生命
一種是已經放棄生命的絕望生命

沒錯
公立收容所的安樂死制度是讓這一群被所謂收容的動物的一種死刑
所以有的人認為這不是收容
而是監禁....並且不預警的判定哪隻動物必須判處死刑
或許有的動物自認已沒有希望
所以乾脆自動放棄生命
以"自然死亡"的方式離開
有的是根本無法抵抗群體收容的疾病傳染而死
然而
我不能漠視安樂死的必需制度
因為收容數量與品質是相對的
民眾隨意的棄養
就很容易讓收容數量增加
不要以為指責安樂死就可以沒事
一個場地只能收容200隻的地方...
一但暴增...
對於裡面的每一隻收容動物都是威脅
尤其是疾病的控管更是無法預估
我無法去指責制度的安樂死
只能說.....為什麼要棄養
看看上面的收容來源數據
這有多可悲....

我是一個懦夫
沒有勇氣走到收容所裡面去
因為我無法漠視每個看到的生命
不管是積極的吠叫還是絕望的眼神
那都是一種我無法承受的折磨
為什麼我會說這位陳老大是我所敬佩的人
因為...
在台中收容所爆發狗吃狗的案件之後
他以一個沒有任何協會的台中市民名義
讓台中收容所創出先例...
用透明公開的方式施行所謂的安樂死過程
參與安樂死監督的夥伴..
他們稱之為護佐
護佐安樂死而離開的生命是安祥不受痛苦的...
你可知這是一個多大的超級任務!!!!!
你要在每一隻準備接受安樂死的動物接受安樂之前
給牠吃的飽飽的..
把牠抱的緊緊的...
讓牠快樂的走上最後一次散步
當你在餵牠抱牠的時候
你自己已經非常明白等一下他就會停止呼吸的離開
那種心理煎熬
我不相信有哪一個人可以無動於衷
可是為了捍衛尊重生命的原則
這群護佐必須讓所謂的安樂死是真正的安樂..
而不是如同以前台北收容所爆發的殘酷賜死手法
身為流浪、被棄養的生命已經夠可悲了
如果連生命的結束都必須遭受痛苦...
那我們該如何以對我們自稱為"高貴智慧的人類"呢?

不管我怎麼寫
都無法道出我的感想
我只想呼籲
不要在隨意棄養了
不要以為"'放生"就是給他一條活路
不要再用無知的作法殘害生命
不要再對隨意棄養的人默許了
在我的觀點裡
棄養動物與棄養子女父母的人一樣可惡可悲..
今天你會棄養動物
明天你就可能會棄養自己的父母或子女
因為你沒有擔當
因為你沒有責任感
所以
請多多的用力的轉貼
告訴更多人
不要隨意棄養...
因為這是你生命必須承擔的責任
更不要以為收容所不會做安樂死
不要以為你丟棄到收容所的狗貓可以被好好照顧
就算收容所的工作人員親口告訴你沒有安樂死
也不要傻到笨到相信這種推託說法
因為安樂死是必須的
因為安樂死是必要的
因為那些工作人員不可能忽視制度而造成他們本身的損失
因為他們是公務員...
所以必須遵照制度...

轉貼吧...
告訴更多人...


如果你也住台中
如果你也想盡一分力
如果你也覺得這群護佐做的好辛苦
如果你也覺得你不該漠視了
如果你也可以
請加入他們這一群沒有協會背景的行列
多一個力量
他們就多一個希望走的更久
因為這一群護佐都是不領半毛錢的義工...
如果你願意
請加入他們
【援救弱勢生命聯盟】
或是聯繫0934067041(陳先生)

ps...
這位陳老大..
應該有朋友在網路上見過他的文章
他的網路暱稱是"豬生貓養狗帶大"
簡稱豬狗兄
他的部落格



★☆希望所有的貓貓狗狗都能幸福快樂☆★
請以認養代替購買‧鼓勵代替打罵‧結紮代替屠殺
只要用心照顧,流浪貓狗一樣可愛
♡♥愛牠請不要拋棄牠♥♡
《通往狗喵之幸福道路》城市  歡迎你...^^


★☆希望所有的貓貓狗狗都能幸福快樂☆★
請以認養代替購買‧鼓勵代替打罵‧結紮代替屠殺
只要用心照顧,流浪貓狗一樣可愛
♡♥愛牠請不要拋棄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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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閒生活網路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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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麗絲
等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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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9/13 22:32

我常覺得台灣是貓狗的煉獄= =



Catlike Cathy(文字遇)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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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是人類的朋友~
2006/09/06 00:06

愛牠

請不要輕易買下牠!

既然買牠

永遠都別丟棄牠吧!




Sharing life,sharing smile!

Catlike Cathy(文字遇)

燕(休息中)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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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2006/09/05 21:00

曾經為了救一隻哀號一夜的小狗兒,

花了5000元,(橡皮圈套住頸部已經見骨)

只是不捨那悽苦的微弱哀號。

但公公不愛狗兒,

所以只好拖獸醫代為處理。

養之愛之啊,

無須寵,只要真心不丟棄。


莫大小說 ─ 暗潮
莫大小說選 ─ 瘼

TT.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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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9/05 11:25

真是一張令人不勝唏噓的照片~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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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會有報應!
2006/09/05 00:34

拜託!如果沒有愛心,沒有耐心,沒有時間,沒有多餘的財力,沒有責任感...

請不要飼養寵物,牠們不是因為你一時好玩,一時孤寂,一時興起而存在的!

牠們是生命,牠們有尊嚴,牠們有活下去的權利!

養了就要負責,隨意棄養會遭天譴,有一天你也會被你的家人,情人,愛人...

所有人丟棄。

因為你不懂得珍惜與尊重,你會有報應!(被雷劈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