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我從美國打電話到正道館,想詢問道館的詳細地址,以便回台時前往拜訪教練。沒想到接電話的正是鄭教練本人,經過我詳細地自我介紹後,他才想起從前在南京道館當助教的往事。電話中的他聲音沙啞,對最近一連串發生的事很鬱卒,聽得出來他身心俱疲!
由於教練不用電腦,對於我最近在部落格的發言一無所知。他告訴我道館已經招不到學生,很久沒有人來上課了。我故意以輕鬆的口氣對他說:「教練加油!不要放棄!我們下個月台北見。」掛完電話後,我的心情跌到谷底。第一次體會到何謂「英雄氣短、人情冷暖!」
一位跆拳道八段的國際級裁判,竟受到自己國家如此不公的對待!原因是他在國際比賽場合中的表現不夠愛國、沒有藐視大會的判決、不顧一切地偏袒台灣選手;事後更不應該以國際裁判的身份,對外評論台灣官員在觀眾席製造騷動的行為實屬不當。
請問跆拳道協會存在的目的是什麼?它應該是一個維護跆拳道專業、保障跆拳道人才(包括選手及教練)權益的組織,而不是一個只會看體委會臉色、替高官出氣的打手!
亞跆盟調查結果已經出爐,指跆協處理不當
【05/11/2010 聯合報報導】
根據亞跆盟今天來函,亞跆盟針對鄭大為事件做出三點調查報告:
一:中華台北代表隊與官員在觀眾席內製造騷動為不合宜的抗議行為與方式。
二:對於鄭大為裁判賽後的發言,更加劇本事件之發展,該發言在台灣醞釀造成鄭大為裁判被停權之嚴重情形。
三:中華台北跆拳道協會不當與瑕疪的主導台灣公眾與媒體更造成本事件失控。
亞跆盟的五點建議如下:
一:確認一點即跆拳道決不容許任何人有種族意識或種族偏見言論。
二:中華台北跆拳道協會應為該會競賽組黃組長對種族意識發表不當之言論正式致函道歉以彌補產生之裂痕。
三:一封確認函,確保將來跆拳道代表隊之官員不再有類似事件發生。
四:立即解除對鄭大為裁判之停權處分,以及將該處分權交回亞洲跆拳道聯盟倫理委員會。
五:亞跆盟會禁止所有國際裁判對比賽發表任何意見。
如以上所言,曾志朗應該就自己在國際場合的不合宜抗議行為與方式出面向國人道歉!因為你身為官員,卻在國際場合丟台灣人的臉!
「中華奧會秘書長陳國儀指出,奧會將去函向亞盟說明,當時中華隊是由總教練劉慶文經正式程序向大會提出抗議,觀眾應有表達自己言論的權利。」
如果曾志朗身為觀眾,有表達自己言論的權利,鄭大為教練身為國際裁判為什麼就沒有對外發言的權利?如果曾志朗「當場」抗議是愛國的、可以理解的行為,為什麼鄭大為教練「事後」針對曾志朗的行為發表評論就是賣國的、不可原諒的罪行?
跆拳道協會不當與瑕疵地主導台灣公眾與媒體,使鄭教練一夕間成為全民公敵,面臨「招不到學生」與「不得招生」的困境。這種摧毀人格與專業、斷人生計的行徑,與「集體迫害、官僚殺人」的專制有何不同?
曾志朗對跆拳道瞭解多少?光坐在觀眾席就能看出判決不公,他的眼睛難道比在場所有裁判還準確?這種鼓動抗議的行為,要是在美國老早就被警衛請出比賽現場,台灣代表隊還會因此被處罰或停權。
洪蘭教授在批評台大學生之前,要不要先教教自己的老公在國際比賽場合中,作為一個觀眾應該要遵守什麼基本規則?台大學生上課吃雞腿固然不妥,身為前「教育部長」卻在國際場合聚眾叫囂,請問這是那一種「以身作則」的教育?體委會主委戴遐齡震怒的對象應該是曾前「教育部長」志朗才對。
此次事件絕對不是一起單純的「國內事件」,可以任由跆拳道協會關起門來為所欲為;這跟台灣雇主逼迫信奉回教的印傭吃豬肉一樣丟臉,嚴重影響台灣在國際社會的形象,就算再有十個陳樹菊得獎都無法彌補!
我要在此呼籲台灣跆拳界有良知、有理性的人士,包括黃志雄立委、陳怡安、陳詩欣、朱木炎、陳怡君及鄭麗文等人;在各位亮麗的光環背後,是這些前輩們40年來對跆拳道的堅持與付出,才能栽培出你們日後勝利的果實!如今你們功成名就,在社會上都有不凡的表現,該是你們感恩回饋的時候!
請大家勇敢地站出來聲援鄭教練,以行動表達你的問候與關懷;打一通電話、寫一張卡片、去道館探望教練!也許個人的力量真的很有限,但是團結力量大;我不相信一群金牌國手,幫不了一位曾經為跆拳道奉獻多年的教練。至少大家可以陪他度過眼前的難關,直到他重新站起來,找到人生值得努力的方向後,再度出發!
那些追殺鄭教練不遺餘力的有心人士們,請把你的認真與執著用來監督我們偉大的政府及賢能的官員們;我相信台灣大多數的民眾是理性的,是非公義自有社會公評。我尊重你的言論自由,也請你尊重我的「尊師重道」,這是目前台灣社會最缺乏的良善美德!師者,在此指曾經教過我的教練;道者,武道基本精神也!習武者當正氣凜然、不畏權勢,才是真正值得尊敬的高手!
請不要讓糟蹋人才的戲碼,在台灣體壇一再重覆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