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迦利亞書11-4~11-8: 神對撒迦利亞說,你要牧養這群待宰的羊。買羊的人宰了他們,以為自己無罪。 賣羊的人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我賣羊而富足。養羊的人並不憐恤羊群。 神說,我也不再憐恤這些人,我必將這些人交給鄰國之手,我也不救這些人脫離鄰國之手。 於是我(撒迦利亞)牧養這群待宰的羊, 1 個月內,我除滅了 3 個牧羊人,我牧養他們的羊。 撒迦利亞書11-16、11-17: 不看顧喪亡的,不尋找失散的,不醫治受傷的,也不牧養強壯的,卻只會吃肥羊的肉。 無用的牧人,你們丟棄羊群,你們有禍了! 刀必臨到你的膀臂和右眼上,你的膀臂必全然枯乾,你的右眼也必昏暗失明。 瑪拉基書3-5、3-6: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臨近你們施行審判。 從你們列祖的日子以來,你們常常偏離我的典章而不遵守,而我的典章是「從不改變」的。
關於典章,小女子簡單舉 3 則好了... 出埃及記21-28、21-33、22-1: 牛若觸死人,只要用石頭打死牛,但「不可吃牛肉」。 人若挖井不遮蓋,有牛掉到井裏,井主人要賠錢給牲畜主人,並為死牲畜善後。 人若偷牛或羊去宰,他就要以 5 牛賠 1 牛, 4 羊賠 1 羊。
呵呵呵...這次怎麼不放血了 ? 不但不放血,神還選擇了「不用刀、見血最少」的方式處置牛哦 ! 你能體會為什麼神要「特別」補這句「不可吃牛肉」嗎 ? 善哉 ! 耶和華防守得真是「滴水不漏」... 另外 2 則,很明顯,耶和華是特別為牛羊定的,不是為人哦 ! 聰明的你,能看穿律法背後的精髓嗎 ? 即「神之道」也 !
申命記12-21~12-28: 當「應許之時、食肉境界」出現的時候(參考第 4 集), 神所選擇的地方( 12 支派特定之城)若離你太遠, 你便可以將「耶和華賜給你的」牛羊宰了吃,你吃肉時,要像吃羚羊和鹿一般。 只是,你沒有在神所選擇的地方吃肉,所以... 你吃完後,要準備聖物(出埃及記第 35 章)和還願祭,到神所選擇的地方, 奉獻在耶和華的神壇上(出埃及記第 27 章),實行燔祭與平安祭。 你要謹守聽行我所吩咐的一切話。 申命記17-8、17-4: 凡以色列人或外人,獻燔祭或平安祭時, 若不把牲畜(必須是無病無殘的牛羊)帶到會幕(出埃及記第 26 章),親自獻給耶和華, 那麼,因為吃肉而使牛羊流血的罪必歸到那人身上,那人必被剪除 !
很明顯,台灣並不是神所選擇的地方, 斷章取義的假門徒,本姑娘特地標示了「聖物」、「神壇」、「會幕」的出處, 你們可依據出埃及記第 35、27、26 章,自行製作哦 ! 本姑娘好心再提醒你們,神壇、會幕的尺寸形狀,如果作錯了,神會生氣哦 ! 還有,獻祭的牛羊,必須是無病無殘的,有些牛羊的病, 外表是看不出來的,所以你們要再三檢查哦,否則,神還是會生氣的 ! 另外,神說,吃肉的人必須「親自」把祭品帶到會幕,所以也不可以委託耶穌幫忙帶哦 ! (因為耶穌說,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 如果以上 3 點全作到,才算是「耶和華賜給你的」牛羊 !
對了! 當你吃牛肉羊肉時,要像吃羚羊和鹿一般, 如果 2 位仁者不曾正確吃過羚羊和鹿,那麼很抱歉,還是不能吃牛和羊,因為方法不對, 這點,本姑娘也幫不了你們,因為我翻遍了利未紀,還是找不到吃羚羊和鹿的正確方法。 善哉 ! 耶和華的防護罩真是「彌天蓋地」呢 ! 呵呵呵...
路加福音5-1~5-10: 耶穌站在湖邊,眾人擁擠他,要聽神之道...耶穌上了彼得的船,在船上教導眾人神之道。 講完了,對彼得說,下網打魚。 彼得說,夫子,您剛剛講道時,我們辛苦了很久,並沒有打著什麼。 但既然您說了,我們就再下網一次吧 ! 彼得下了網,就圈住許多魚,網險些裂開,彼得便招呼另一隻船的同伴來幫忙, 結果兩隻船都差點沈下去。 彼得看見了,立刻伏在耶穌膝前說,「主啊 ! 請離開我,我是個罪人 !」 耶穌對彼得說,不要怕 ! 從今以後,你要得人了。 彼得、雅各、約翰,就把兩隻船靠了岸,撇下了所有,從此不再打(得)魚,跟從了耶穌。
諸仁者,為什麼彼得會害怕成這副德行,還說:「主啊 ! 請離開我,我是個罪人 !」呢 ? 漁夫打到了堆積如山的魚,不是應該高興到昏倒才對嗎 ? 反而害怕到「從此不再打魚」了呢 ! 會不會太反常了 ?! 唯一的解釋,耶穌在船上講的「神之道」,正是...
使徒行傳 11-8 中,彼得也說他是吃素的哦 ! 善哉 ! 不愧是神之子門下第一高徒... 此外,在馬太福音16-9、16-10 及馬可福音8-19、8-20 中, 耶穌「親自」打破了 5 餅 2 魚的神話,諸仁者,如果在「曠野」,耶穌可以變魚, 為什麼在「船上」,耶穌卻變不出幾條魚來, 反而不斷向門徒說,我不會變魚,只會變餅呢 ? 呵呵呵...
路加福音7-44~7-47: 耶穌對西門說,你看見這女人嗎 ? 我當初進了你的家,你沒有給我水讓我洗腳, 但這女人用眼淚濕了我的腳,並用頭髮擦乾我的腳。 你從沒與我親嘴,但這女人從剛剛就不住地用嘴親我的腳。 你沒有用油抹我的頭,但這女人用香膏抹我的腳。 所以,我告訴你,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她的愛多, 你們雖跟從我,但你們的罪赦免較少,因為你們的愛少。
呵呵呵...「愛有多少,決定赦罪多少。」 不愧是神之子,句句皆有「絃外之音」,可惜假門徒就是看不懂、聽不見。
讓屬靈程度較高的這些名人,來破解神之子的「絃外之音」吧 !
托爾斯泰: 肉食者很可憐,他們早意識到吃肉是罪,但怎麼也擺脫不了肉的控制。 杜斯妥也夫斯基: 剝奪動物的喜悅,就是違背上帝的旨意。 達文西: 是啊,人是一切動物的主人。因為人類的殘忍超過任何動物, 以別人的死亡換取自已的生命,讓身體成為墳場...我相信,人類看殺人和屠殺動物沒有兩樣, 這一天終會來臨。 史懷哲: 除非人類將愛心延伸到動物上,否則永遠無法找到和平。 Dr. Andrew Linzey: 基督教對素食的辨證很簡單,既然動物是屬於上帝的,而且是為上帝而活的, 那麼殺害動物便是有罪的。 愛默生: 即使屠宰場隱藏在百里外,你只要吃了肉就是共犯,與殺生無異。 傳教士Simon Glazer: 造物主的原意是要人類嚴格吃素的。早期的猶太曆史記錄了人類對動物的人性對待... 古希伯來人當時就已經瞭解豬、牛、雞、魚等動物們有感情,也會受苦... 畢達哥拉斯: 人咀嚼帶血腥的肉,無異於獨眼巨人(希臘神話中的妖怪)的野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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