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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8 20:28:31瀏覽2246|回應3|推薦8 | |
身為通識科目老師,對於「同性戀」議題是無法迴避的,因此我想從歷史角度提供一些想法,希望在對立的吵雜時刻,提供一點思考: 同性戀自古有之。中國五經之一的尚書,提到夏商時期的社會有「比頑童」風氣。比者,偏愛也;成年人喜歡小男孩是一個傳統,延續下來成為「書僮」。周朝時期,龍陽君是耳熟能詳的同性愛情故事。漢朝,除了漢哀帝斷袖之僻外,他的曾老爺爺漢武大帝就是雙性戀者,兩位知名寵男不只床上功夫「硬是」了得,沙場上更是所向披靡,讓匈奴聞風喪膽往西逃。兩位就是:衛青、霍去病,神吧!女女戀在西漢的某位皇后有被史官記載,據說是神秘信仰儀式,但我認為可疑。畢竟在皇宮看盡皇帝各種「遊戲」,皇后應該也想嘗試。女人是有性慾的,這是自古就如此的自然,只是被男性史官「忽略」。唐朝是由北方民族(非漢族)李氏家族建立,故民風較漢風為開放,就不用多提。 宋朝時,女生開始裹小腳,所以男生只好跟男生玩,戀愛機會大增;書僮也是重要角色,但通常是野合,因為書生到外地去,需要書僮提重物,在荒郊野外走累了,就……(謝謝政大中文系博士前輩指教)。明朝,大概重男輕女到了極致,福建地區的同性戀已經進入「同性婚姻」階段,張燈結綵的華麗婚禮,雙方公開為「契兄弟」。為了傳宗接代,二男共事一女(女為妾,專門生小孩、養小孩),因此多元成家形成,早現在五百年。另外還有「契父子」,福建海上絲路貿易興盛,所以水手也有需求,於是找小男孩上船。為何不找女生?一來女生已經很少了,怎麼可能上船?二來女生生理期,海上環境對女性生理期有很大的影響。所以~又回到尚書所言「比頑童」了!紅樓夢裡提到私塾男生下課後的休閒活動,就是強壯的男生性侵文弱的男生,就是現在「阿魯巴」的真槍實彈版。另外,我們也在紅樓夢裡看到傳統戲曲界如何找人,就是有錢大戶在市場繞一圈,看到賣小孩的就買回家組織成為戲班子,除了假日娛樂自己,也娛樂親朋好友。而戲班子裡,同性戀就很多了,男男戀、女女戀都有。清朝有同性戀,但同性婚姻目前沒有看到資料(我閱讀量沒到這裡)。中華文化對同性戀文化採兼容並蓄,然而男女通婚生子才能繼續文明,所以沒有大肆張揚平權,但不會有生命危險。 在遙遠的西方,希臘羅馬時代,男男戀也很平常,因為男人在外工作,婦女在家勞動,男人回家跟太太聊工作的事,太太可能拿鍋鏟說「你貢蝦」,完全雞同鴨講,因此男人只有跟男同事聊天,情感交流,接著就黏上了桌……羅馬帝國也不遑多讓,凱薩大帝就是雙性戀者,據說他喜歡當零號。這不是我說的,是哲學大師傅佩榮老師說的。西方早期對同性戀也是包容的。 然而,「同性戀」與「同性婚姻」是兩個不同的層次,戀愛是個人的,婚姻是「體制」的。自從財產私有制度興起,婚姻就是對財產來源與繼承的重要處理記錄。如果是公共財,沒有這問題,父母是誰都不重要了。然而現在是財產私有制,因此同性婚姻挑戰父系社會異性婚姻的「血統」來源,而且「多元成家」又挑戰當今的一夫一妻制度。這些,其實可以透過系列討論與對話,慢慢形成共識,屆時再落實到法律層面上也不遲。然而,社會對同性戀的歧視,不會因為修正法律而有所減少。透過教育宣傳,說實話,任何人要歧視同性戀,你在他耳朵旁喊一萬次,他就是歧視,講也講不聽。 最近流行「恐同」話題,主要是近百年來西方社會對同性戀以有罪論、精神病論的觀點,造成反同性戀族群的恐懼心理。1967年以前,你在英國被發現是同性戀,也是被法院關入獄,或強制化學去勢,電影「模仿遊戲」已經演出這不文明的過往;而十九世紀中後期,英國文學家王爾德(童話故事「快樂王子」作者)因同性行為被關入獄。1973年以前,你在美國被發現是同性戀,會被當作精神病患,有可能被強制進入精神病院接受虐待。1973年後,美國精神醫學會發布DSM第二版再刷的報告,將同性戀從精神病範疇刪除。儘管如此,西方社會仍有殘餘的疑慮或歧視,正反雙方都以神的代言人自居,缺乏同理彼此的態度。
在台灣,相對於西方社會,同性戀族群壓力會小一點。畢竟,中華文化尊重同性戀,也曾有過同性婚姻的歷史。聖經很好看,跟著老子道德經一起看,再搭配「一切都是上帝的旨意」、「汝不可質疑汝之神」兩句話,會有一番新的體會,應該會對不同意見者更包容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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